各旗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相关科室:
为认真贯彻2026年5月9日全区安全生产暨防汛抗旱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我市2026年交通运输行业监管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开展2026年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监管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强化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重大危险源提级管控、重点时段安全风险防范、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强本质安全提升,提升安全生产数字化管控能力、设施装备安全韧性、从业人员安全素养,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标准,加强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应急力量预置等要求。推动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落细。有效防范化解行业监管安全风险,消除一批重大隐患,打击一批违法违规的企业、车辆、从业人员、项目及参建单位,确保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排查内容及分工
结合我市行业监管与风险隐患排查特点,本次排查整治覆盖公路防汛、公路运营、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公路工程建设、超限超载和水上运输六大领域,各领域均需由牵头科室制定专项子方案并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相关单位按各自行业管理权限具体实施。具体分工为:公路防汛领域由市局公路科牵头,市道路养护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技术服务中心、各旗区交通运输局参与实施;公路运营领域由市局公路科牵头,市道路养护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旗区交通运输局实施;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领域由市局运输科牵头,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旗区交通运输局实施;公路工程建设领域由市局建设管理科牵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各旗区交通运输局实施;超限超载领域由市局公路科牵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旗区交通运输局实施;水上运输领域由市局运输科牵头,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旗区交通运输局实施。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市局公路科、运输科、建设管理科等各牵头科室要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分级分类完成对重点企业全覆盖培训,全面掌握本地区企业(项目、船舶)底数,按职责分工督促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完成对本企业从业人员的全覆盖、针对性培训。
(二)隐患排查治理阶段。各领域针对各自实际情况及上级政策要求,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全面摸清企业和项目安全底数,建立隐患问题台账,实行排查、登记、整改、验收、销号全过程闭环管理。突出汛期和重大风险源管控,紧盯公路风险点、桥梁、高边坡、在建工程、客货运输车辆、船舶、超限超载源头等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立行立改、限期整改。
(三)迎检与总结提升阶段。市局组成局领导带队的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领域、各旗区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暗访抽查。对发现监管不力、流于形式、弄虚作假的,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并在全系统通报。同时,行动结束后,各牵头科室要全面总结监管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推动行业监管向常态化、规范化、智能化转变,持续提升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本质安全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细化监管职责,全面压实责任链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监管责任分解到具体机构、具体岗位、具体人员,确保每个领域、每个环节都有人管、有人盯。明确市、旗区两级监管事权边界,按照各自领域行业监管实际制定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二)严格监管执法,形成有力震慑。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对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纳入信用管理。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由市局或旗区交通运输部门挂牌督办,明确督办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要求。对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依法实施行业禁入、吊销证照等联合惩戒措施。与公安交管、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开展联合行动。
(三)强化应急监管,提升响应能力。加强对防汛物资储备、应急队伍预置、应急演练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主动与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公安交管等部门建立预警信息共享机制。对预警期间未落实管控措施导致事故的,从严追究监管对象和管理人员责任。
(四)加强监管考核,严肃问效问责。各责任单位要定期向市局牵头科室报送监管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整改数据,市局定期召开调度会,通报各单位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形成监管工作专报,分析存在问题,部署下阶段重点。数据报送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纳入年度考核。要加强值班值守,市局将不定期抽查值班情况,对脱岗、漏岗、信息迟报漏报的在全系统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追责。
附件:1.汛期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2.公路运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3.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4.汛期公路工程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5.超限超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6.水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