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
2026年春运自2月2日开始至3月13日结束,共40天。根据交通运输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2026年综合运输春运安全生产和服务保障总体方案》(交运发〔2026〕9号)及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26年综合运输春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切实做好2026年综合运输春运安全生产和服务保障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平安春运、便捷春运、温馨春运”目标,突出五大风险防范管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和春节假期三十条硬措施落实、重大危险源提级管控,聚焦强化运输组织效能、优化出行服务品质、营造春运温馨氛围等关键环节,充分发挥综合交通运输优势,加强动态研判,强化统筹协调,科学配置运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利、满意出行,维护交通物流稳定高效运行,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平安祥和过节提供坚强有力的服务和保障。
二、重点工作
(一)精准研判2026年春运形势
春运期间,交通运输高位运行,自然灾害天气易发多发,综合运输安全生产和服务保障压力增大。综合研判,2026年春运将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全社会跨区域人员流动量或创历史新高,务工流、探亲流、旅游流高度叠加,群众出行服务保障将面临更大挑战。二是春节假期时间延长,公众出行意愿更加强烈,中短途客流密集,大客流应对面临较大考验。三是自驾出行特别是新能源车出行量将再创历史新高,对路网保通保畅、充电服务保障提出更高要求。四是春运周期长、运输强度高、社会关注度高、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旺季高峰,叠加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影响,春运安全生产和应急保障任务艰巨。
(二)突出重大风险防范管控
1.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以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寒潮大风、大雾等极端恶劣天气为重点,健全春运气象信息共享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机制,采取主动防御措施,加强与气象、公安等部门的会商研判,紧盯重点领域,细化完善调度指挥、隐患排查和力量预置等工作机制,加强“响应、巡查、管控”,形成“预警、叫应、行动、反馈、核实”闭环。及时发布天气预报预警信息。深化恶劣天气公路运营、巡查、响应主动预防机制,各部门、各养护单位要加强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优化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应急力量预置等要求,做好物资储备,确保人员、机械、物资到位。坚持“以雪为令”,与公安等部门协同开展清雪除冰、交通管控、疏导分流、服务保障工作。与应急管理部门协作,加强应急救援和保障队伍建设。督促运输企业做好应急车辆和驾驶员配备工作。
2.做好新能源车充电保障。提前分析研判梳理形成充电特别繁忙服务区清单,“一区一策”制定充电保障方案。优化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布局与运维保障,在车流量较大的服务区配备大功率快充设备,增设固定、移动充电设施,强化充电设施设备巡检维护。加强服务区充电秩序管理。督促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加强大功率充电区域的安全管理。通过“e路畅通”小程序和导航软件,为自驾人员提供及时准确的充电设施位置、实时状态查询服务。
3.全面提升路网保障能力。全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国家高速公路网主通道、主要国省干线等重点路段运行监测和指挥调度,结合天气、车流变化,提前对春运易拥堵缓行路段开展排查,形成易拥堵路段清单,“一段一策”制定疏堵保畅方案。强化交通运输与公安交管部门“握手机制”,加强区域协同、路警联动、分级疏导、快处快撤。公路养护部门要尽量避免在春运期间进行养护工程施工作业;要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以及桥梁涵洞进行风险隐患排查管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大公路巡查频次,排查治理非标设置、路面坑槽、标志缺失、违规占道等隐患。加强收费系统检查维护,优化调整ETC和MTC车道占比,增加值守人员,提升收费站通行能力。严格落实小型客车春节假期免费通行政策。
4.强化大客流集疏运保障。加强春运客流分析研判,立足节日出行高峰与冬季气候特点,统筹考虑多重影响因素,加强与教育、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和旅游等部门沟通对接,充分发挥智慧交通平台客流监测和应急调度功能,依托大数据及时掌握客流出行规模、规律、发展趋势,指导客运企业提前制定大客流保障预案,抓好大客流集疏运保障。加强客流集中地区、重点通道、高峰时段的运输组织调度,做好干线运输与城市交通的内外协同。
5.强化交通运输装备设施安全管理。春运启动前,做好交通运输工具和设备维修保养,确保技术状况良好。对于反复降雪结冰的路段、机场、轨道,要循环开展除雪除冰作业,力争随下随清。深入实施“两客一危”车辆安全监管能力提升行动,推进监控报警动态清零专项整治,对红黄码车辆要加强重点监管。充分应用信息化系统强化烟花爆竹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控。规范铁路、公路等企业的维修检修作业。
(三)突出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1.扛牢安全生产政治责任。各单位、各运输企业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及我市关于安全生产系列决策部署,按照2026年春运春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有关安排,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从业人员岗位责任,落实落细各项安全监管制度和重点任务举措,巩固专题培训效果,把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数量、企业自查占比作为检验排查整治成效的重要内容,持续传导压力。全面排查、分析研判、整改整治各类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铁路、民航、邮政快递领域要参照做好本领域内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监管。“两客一危”、运输企业要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和双重预防机制,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地见效。督促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企业及时根据天气变化优化调整运输计划,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和专项应急预案,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时,做到应停尽停。要加强营运车辆技术管理,严禁“带病运营”。严格驾驶人员准入审查与健康监测,加强岗前及日常培训教育,提升文明驾驶、安全驾驶意识和专业技能。要督促客运站切实履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严格执行实名购票制、三品检查、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通行制度。加强“两客一危”动态监控及重型货车线上巡查,严防“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违法载人等行为。
3.加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按照《2026年春运春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自查排查指南》,分阶段做好企业自查、旗区排查、市级抽查。聚焦春运春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重大危险源管控不到位问题隐患、以往排查发现问题集中的重大隐患,围绕“两客一危”、城市客运、公路运营、工程建设、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铁路民航、水上交通、枢纽场站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重点部位,深入全面开展自查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分类建立整改清单台账。
4.推动风险隐患动态清零。严格落实企业整改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督促相关单位和企业对发现的一般问题隐患要立行立改;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员和整改措施,实现闭环整改;对短时间内难以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制定工作方案,实施提级管控。企业自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原则上须于1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对隐患数量多、整改难度大的企业,属地监管部门应组织专家或工作组分片包干、驻点指导。
5.强化执法维护出行秩序。要加强与公安交管部门联合执法,持续以高压态势推进“打非治违”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异地违规运营、违规揽客、违规涨价、疲劳驾驶、超速行驶和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运输市场秩序。
6.强化安全督导检查实效。将安全督导检查贯穿春运全过程,实现旗区检查全覆盖。细化检查清单,加强检查人员培训,以“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一线开展明查暗访。将排查或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主管领导报告,同步利用各类媒体平台进行公开曝光。压实问题整改,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流于形式的企业和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时进行警示约谈。落实“反馈-整改-报告”闭环管理,紧盯问题整改直至销号,确保隐患真正消除。
(四)突出春节假期重大危险源提级管控
按照“高于常规、严于平时”的思路,根据《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关于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节假日提级管控和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规定,春节假期前,针对本辖区本领域重大危险源变化情况,及时动态调整涉重大危险源企业清单。春节假期,突出抓好公路运营、道路运输、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安全管控,完善重大危险源台账,全面摸清底数,做到责任明确,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各项管控措施闭环落地。督促“两客一危”运营企业每日安排企业负责人在岗带班,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严格落实节假日三十条硬措施,保持高压严管态势。
(五)持续强化运输组织效能
1.切实做好旅客运输组织。公路、铁路、民航要统筹考虑春节假期群众出行特点,动态优化重点地区、重点时段、热点线路及偏远地区运力配置,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指导客运企业及时优化运输组织方案,合理安排班次,精准调配运力。加密农村客运班次、城乡公交,开通“点对点”直达班车或预约响应服务,保障农村群众出行需求。对于务工人员、学生返乡需求大且具备条件的地区,增加长途客车班次或开行定制包车服务,保障务工人员有序返乡返岗,做好学生离返校运输保障。
2.加强综合运输服务衔接。加快推进综合客运枢纽一体化建设运行,健全铁路、公路、民航、城乡客运衔接机制,加强信息共享、运力对接、服务融合。加强火车站、机场旅客到发情况实时监测,指导城市客运经营者延长运营时间、缩短发车间隔,加强车辆和驾驶员调配,开行夜班车、区间车和快车,开通定制公交、接驳公交,强化城市公共交通出行保障,有效满足乘客抵离出行需求。支持汽车客运站拓展旅游集散中心等功能。指导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和网约车平台加大客运枢纽场站、景区景点等运力供给。引导头部汽车租赁企业提供多元化便民服务,加强租车人员信息核查。
3.保障物资运输畅通高效。要密切协同联动,加强供需精准对接和运输组织高效衔接,统筹运力调度,切实做好能源物资、生活物资、医疗物资以及春耕备耕等物资运输保障。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全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邮政管理部门要引导物流、邮政快递企业采取错峰休假、发放加班补贴等方式,做好人力、运力资源的应急调配储备,确保春运期间物流和邮政快递网络畅通。
(六)优化提升出行服务品质
1.提升旅客候乘体验。积极开展“情满旅途”活动,督促交通运输企业严格执行服务标准规范,倡导热情、微笑、文明服务。优化购票出行服务,全面推广应用线上购票、自助验票、自动检票等服务,扩大定制客运服务覆盖范围。组织志愿者提供客流引导服务,保障旅客安全有序快捷乘车。及时增加服务人员和设施,确保高峰时段进出站和安检通道应开尽开,减少旅客排队等待时间。加强重点场所周边运营秩序管理,督促引导巡游出租车、网约车分区域候客,保持上、下客秩序。
2.完善场站基础设施。完善客运枢纽引导标识,鼓励客运枢纽配备应急药品、急救包,提供免费无线网络和充电服务。做好客运枢纽消防安全防范,加强灭火器材配备,保持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做好客运场站和交通工具的清洁卫生、消毒通风等工作,保障出行环境干净整洁。
3.推动服务区提质升级。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暖心升级”行动,提升充电、加油、用餐、如厕等服务质量。引导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者加大优质餐饮和商品供给。根据需要增设移动卫生间,加大垃圾清运频次。加强服务区消防设施配备与更新,推动安全设施规范达标。推动“司机之家”“司机驿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升级功能区域。
4.加强重点群体出行保障。关爱帮扶老幼病残孕等重点乘客,在售票、安检、候乘等环节,协助提供票务服务、候车引导、行李搬运等服务。为有需要的旅客设置“爱心通道”。保留人工售票窗口和人工检票通道。严格落实军人、服现役和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消防救援人员、烈士遗属等重点群体出行依法优先优待政策,提供优先购票、候车、乘车服务。
5.加强出行信息服务。充分运用导航地图、新媒体平台、可变情报板、广播、电视等多维渠道,动态发布沿途天气、实时路况、运力班次、交通管制、客流流量、出行提示等出行服务信息,引导旅客错峰出行、合理选择出行方式。
(七)积极营造春运温馨氛围
1.加强春运宣传引导。全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联系对接主流媒体,以“平安春运、便捷春运、温馨春运”为主线,围绕重要时间节点,深入挖掘春运一线职工坚守岗位、温情服务的感人事迹,大力宣传交通运输企业全力保障公众出行和重点物资运输的典型案例,讲好春运故事。要组织客运枢纽、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区域开展全方位、多领域的春运宣传报道。发布春运平安文明出行倡议,开展抵制疲劳驾驶、规范系好安全带、不坐超员或非法营运车辆等宣传。
2.加强客运服务监督。要确保12328等投诉反映渠道畅通,及时解答旅客政策咨询,及时受理、跟踪督办群众投诉、建议。督促运输企业、客运站和交通运输新业态平台公开投诉咨询热线,高效受理处办旅客问题诉求,严格执行限时反馈与回访机制,不断优化服务举措。
3.切实维护行业稳定。春运期间,针对可能面临的购票难、高速公路因天气封闭、客运纠纷等问题,各单位要提前研判、提前部署、有效防范,避免发生舆情。加强货车、出租汽车、网约车、公交车等重点运输领域动态监测与涉稳风险排查,密切关注重点群体、人员动向,依法高效处置突发事件。规范网络货运、网约车等新业态平台经营管理,保障司机群体合法权益。
4.关心关爱一线人员。要深入基层开展送温暖活动,切实做好春运一线从业人员特别是货车、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司机等群体的走访慰问和困难帮扶工作,科学调配值班力量,严格落实调休补休与节日值班津贴制度,全方位做好春运服务保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各相关部门要充分整合资源,强化协同联动,凝聚工作合力,抓好责任落实,细化工作举措,全力以赴保障综合运输春运工作安全、有序、高效、圆满完成。
(二)强化值班值守,做好安全保障
在春运期间,要强化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值班值守,配齐配强值班力量。在春节假期,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员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测调度、过程督办与联动协调,强化突发事件的动态监测、预警研判、应急调度与信息报送,及时协调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三)做好信息报送,确保及时准确
建立工作信息日报制度,各旗区交通运输局和局直有关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春运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综合运输春运工作信息动态、工作总结,按规定报送事故信息。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