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委编制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请示事项报告如下。
一、编制人员情况
我委现核定行政编制15个,工勤编制9个,下属二级事业单位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综合保障中心核定事业编制7个。共有工作人员33人,新调入2人无行政编。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和国资监管工作提出重要指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要让国有企业成为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力量,成为壮大综合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要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坚定不移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和国资监管进行了工作部署,我市紧跟政策落实,在国资监管和国有企业发展方面走在了全区前列。十九大以来,我委监管企业由原来的128家(全级次)发展到现在的194家,增长了52%,企业资产达到1211亿,在职职工达6000余人。
2020年6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并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纳入各级党委巡视、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要求,22户市直部门所办企业和事业单位转企单位须在今年底前全部纳入市国资委监管,市国资委需加强新纳入的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工作任务十分艰巨。
二、存在问题及解决建议
1.我委核定行政编制15个,核定科级领导职数8正3副,目前7名处级干部占行政编,另有两位新调入的处级领导无编制;科级职数11个,但只有8个行政编制。自治区国资委内设11个处室,我委内设科室7个,部分科室需对接自治区两个处室职能。建议增加行政编制及内设科室4个。
2.2010年前后,我委响应市委人才引进政策,先后引进十几名博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海外留学生及蒙汉兼通等优秀人才,按照当时政策,这些人才不占编制,所以没给我委相应的编制,2015年,我委申请成立二级事业单位,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逐步择优将1名博士研究生、3名硕士研究生转岗到事业单位任职,目前仍有9名人员,包括1名副科级干部(海外留学生)占工勤编制,这些引进的职工参加工作已近10年,逐步形成了我委工作的骨干力量,为我市国资监管工作做了较大贡献,但是由于身份问题,且没有事业编制,这些人无法择优提拔,导致单位正科级职数空缺2人,环节干部出现了严重的断层现象,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我委有一个事业单位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综合保障中心,核定编制7个,根据我市《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党办发〔2020〕11号)精神,保留事业单位编制不得少于9个。综合事业单位改革精神和我委实际,建议增加事业编制11个。
3.市国资委举全委之力,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大力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煤炭资源领域专项整治等政治任务,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任务,但是我委由于编制不足,已近10年未新招聘人员,由于现有工作人员严重匮乏,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缺少财务、审计、评估等专业人员,一定程度影响工作进展。建议增加事业编制4个。
综上所述,恳请市委编办增加行政编制及职能科室4个,增加事业编制15个,帮助我委充实国资监管力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保障。
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