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2月5日,贵委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建暖水集运站专用线项目核准的批复》(内发改铁航字〔2021〕135号)文件核准了内蒙古乾通煤炭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新建暖水集运站专用线项目(项目代码:2020-150622-53-02-004216),项目概算总投资38049.49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该项目接轨的巴准铁路暖水站为预留站,巴准铁路权属单位国能新朔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经过技术审查后要求内蒙古乾通煤炭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在新建暖水集运站专用线项目中新增建设暖水站。经测算,项目新增投资8735.57万元。调整后,新建暖水集运站专用线项目投资总额为46785.06万元。
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投资规模、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的,项目单位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原项目核准机关提出变更申请,为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现申请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总额,新增建设暖水站,投资总额变更为46785.06万元。
特此请示
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