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大磊煤炭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准格尔旗三道渠铁路专用线进场公路项目核准审查的请示》(鄂大磊字〔2023〕2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为提高地区煤炭生产运输基础条件,推动集运站周边煤炭资源的优化整合,改善煤炭外运条件,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委原则同意建设准格尔旗三道渠铁路专用线进场公路项目(项目代码:2306-150622-04-01-702293)。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单位
鄂尔多斯市大磊煤炭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址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沟门村。
(三)建设内容和规模
拟建项目全长3.687公里,按二级公路标准进行设计,设计速度为40km/h,路基宽12.0米,路面宽10.5米,土路肩宽2×0.75米,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起点位于沟门村民委员会东侧约160米,与国道109线大饭铺至东胜段公路K639+650处相接,国道109线大饭铺至东胜段公路为一级公路,采用T型渠化平面交叉相接,路线基本沿着原砂石路进行布线,经沟门村民委员会、达赖梁后于K2+920处与集运站预留二期卸煤场地大门口设置一处平面交叉,路线下穿准东铁路现有桥梁,路线占用河道230米,将230米河道进行改移设计,设计成浆砌片石梯形形状河槽,后路线终点止于集运站储煤区门口处。
(四)项目资金及来源
总投资6843.9166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五)项目建设期
本项目建设期为2023年9月—2024年9月。
二、项目所附相关文件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准格尔旗三道渠铁路专用线进场公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批复》(鄂自然资发〔2023〕222号)、《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准格尔旗三道渠铁路专用线进场公路建设项目统一项目代码变更的申请的回函》(鄂自然资函〔2023〕315号)《中共准格尔旗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准格尔旗三道渠铁路专用线进场公路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的回复函》(准党政法函〔2023〕65号)、《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准格尔旗三道渠铁路专用线进场公路项目申请报告审查意见的函》(鄂交函〔2023〕218号)《准格尔旗人民政府<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求准格尔旗三道渠铁路专用线进场公路项目>意见建议的函》。
三、具体要求
(一)请项目单位按照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的要求,优化设计,把保护生态和环境、节约集约用地、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深化施工组织和交通保障方案,尽量减少施工对交通的干扰和影响,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行和行车安全。
(二)请项目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在招标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确保建设质量。
(三)请项目单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四)请项目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办理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
(五)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