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新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伊金霍洛旗台格希里至塔日雅柴达木新街台格庙北部矿区公路项目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本项目的建设可以完善矿区所在地区公路网,改善沿线地区出行条件和发展环境,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委同意建设伊金霍洛旗台格希里至塔日雅柴达木新街台格庙北部矿区公路项目(项目代码:2205-150627-04-01-951180)。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单位
神华新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二)建设地址
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境内,主线方案起点位于新街1井和新街2井田边界与乌阿公路交汇处,乌阿公路K30+100 处,终点为规划四井联合群矿型选煤厂。
(三)建设内容和规模
本项目主线全长11.031公里,支线一全长7.837公里,支线二全长5.575公里。主线起点接入位置位于乌阿公路K30+100处,终点接规划四井联合群矿选煤厂,设计公路等级为一级公路,设计车速为80km/h。主线路基采用整体式横断面型式,路基宽26.0米,横断面布置为土路肩0.75米+硬路肩3.0米+行车道2×3.75米+左侧路缘带0.75米+中央分隔带2.0 米+左侧路缘带0.75米+行车道2×3.75米+硬路肩3.0米+土路肩0.75米。K0+000-K1+450段先期按一级公路的左半幅实施,路基宽度13米。其中 K1+000-K1+450段为渐变段,是全幅与半幅衔接的安全过渡段。K1+450-K11+031.107段为一级公路全幅,路基宽度26米。支线设计公路等级为四级公路,设计车速为20km/h,路基宽度6.5米。本项目共设置大桥1座,中桥1座,涵洞9道,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四)项目资金及来源
项目总投资:39295.0346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30%,70%资金通过商业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
(五)项目建设期
本项目建设期为2年。
二、项目所附相关文件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伊金霍洛旗台格希里至塔日雅柴达木新街台格庙北部矿区公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意见的批复》(鄂自然资发〔2022〕239号)、中共伊金霍洛旗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准予《伊金霍洛旗台格希里至塔日雅柴达木新街台格庙北部矿区公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的函(伊党政法评函〔2022〕36号)、《新街能源新街台格庙矿区进场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专家组意见》、《新街台格庙北部矿区公路项目投资决策阶段评估意见》、《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神华新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新街台格庙北部矿区公路的函》、《伊金霍洛旗交通运输局关于建设新街台格庙北部矿区公路影响意见的复函》。
三、具体要求
(一)请项目单位按照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的要求,优化设计,把保护生态和环境、节约集约用地、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深化施工组织和交通保障方案,尽量减少施工对交通的干扰和影响,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行和行车安全。
(二)请认真执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该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材料等招标采购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三)请项目单位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四)请项目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环保、用地、设计及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
(五)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