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1—7月份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31日
2017年1—7月份全市经济运行情况
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1—7月份全市经济运行情况
2017年以来,全市各级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牢牢守住“发展、生态、民生”三条底线,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经济发展稳中向好的态势在持续。上半年,全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044.3亿元,增长7.5%。1—7月份,全市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156.9亿元,增长7.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26.2亿元,增长9.9%;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68.2亿元,增长25.6%;固定资产投资1972.9亿元,增长9.5%。特别是先行指标保持持续增长。全社会用电量334.6亿度,增长6.7%;工业用电量308.9亿度,增长6.1%。全市公路货运量9710万吨,增长10.4%;铁路货运量19364万吨,增长19.3%;鄂尔多斯伊金霍洛国际机场完成货运吞吐量6577吨,增长41.8%。
(一)“三去一降一补”扎实推进。去产能方面,已关闭煤矿7座,退出产能495万吨。去库存方面,扎实推进棚改去库存工作,开工12316户,消化房地产库存185.73万平方米。去杠杆方面,帮助重点企业化解债务风险,办理企业转贷115.73亿元、续贷84.63亿元。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增长14.9%和5.7%。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比年初减少16.49亿元,不良率下降0.6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减少49.91亿元,不良率下降2个百分点,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降成本方面,积极落实国家、自治区政策,为企业减免税费40多亿元。通过电力多边交易节约用电成本约7.56亿元。已累计为77户中小微企业提供“助保金贷款”1.7亿元,为62户中小微企业发放委托贷款7540万元。补短板方面,重点围绕降低物流成本、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等领域,组织实施补短板专项工程。天津物产集团在我市设立供应链管理公司,已开展大宗商品交易业务。神华多式联运智慧物流园区项目开工,正与货车帮等企业对接引进建设物流平台。1—7月份,全市基础设施领域完成投资739.1亿元,增长15.3%。
(二)转型升级步伐不断加快。工业结构和效益不断优化。1—7月,全市非煤产业实现增加值524.7亿元,增长11.1%,增速高于规模以上工业增速3.9个百分点,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为45.4%;对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增长贡献率为71.8%,同比提高12.4个百分点,拉动规模以上工业增长5.2个百分点。148户制造企业实现增加值154亿元,增长19.4%,同比提高14.1个百分点,拉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2个百分点。上半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069.6亿元,同比增长33.2%,增速比上年同期加快32.7个百分点,占全区主营业务收入的24.3%。服务业实现快速发展。上半年,三产增加值增速高于二产1.7个百分点,高于地区生产总值1个百分点。截至目前,108个服务业重点项目开复工84个,完成投资35.97亿元。第三产业完成投资770.6亿元,同比增长32%,高于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速22.5个百分点,比重达到39%。加快全域旅游建设,积极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成立了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组建了市旅游集团。旅游业收入和游客人数分别同比增长21%和22.5%。农牧业实现提质增效。土地草牧场确权工作加快,完成土地、草原确权外业测量459万亩和7606万亩。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流转土地10万亩、草牧场160万亩。优化农牧业生产结构,落实“粮改饲”及“稳羊增牛”战略,调减压缩玉米11万亩,肉羊改良70万头只、进口优质肉牛2000头。优化农牧业产业经营结构,培育专业合作社278家,建设公司化养殖园区10处、家庭牧场72家、养殖大户212户。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新增现代农牧业节水基地14万亩,启动4950亩旱作节水农业技术推广项目、7.1万亩粮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
(三)重大项目建设稳步推进。1—7月份,304项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开复工263项,开复工率86.5%,完成投资661亿元。59项自治区调度重大项目开复工51项,开复工率86.4%,完成投资226.6亿元。89项“七网”项目开复工74项,开复工率83.1%,完成投资185.9亿元;51项“七业”项目开复工45项,开复工率88.2%,完成投资124亿元。包茂高速包头至东胜段四改八项目已开工,正在进行驻地、场站、试验室建设。呼准鄂铁路已完工,正在进行运营测试。沿河铁路已建成,准朔铁路即将完工,包鄂西高铁正在编制可研。纳林河矿区总体规划和新街台格庙矿区总体规划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北控40亿立方米煤制气获批,中电投80万吨煤制烯烃项目核准,中煤100万吨甲醇项目正在办理核准,华星煤制气项目环评通过初审。伊泰200万吨煤制油和兖矿集团年产40万吨煤制乙二醇30万吨聚甲氧基二甲醚项目开工,神华煤直接液化二三线项目正在筹备开工,伊泰120万吨精细化学品项目试生产,中天合创二期137万吨聚烯烃项目和京东方二期等正式达产。
(四)改革开放不断深化。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政务服务“一站办好、全市通办、最多跑一趟”改革,全力推进“单一窗口”受理模式。积极推动网上政务大厅建设,350项政务服务事项开通线上预审办理工作,88项实现线下全程一站式办理。全面推行“二十八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成为自治区整合涉企证照事项较多的盟市之一。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本实现全程电子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鄂尔多斯商标注册受理窗口设立。1—7月份,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2.25万户,增长3.8%,其中新登记企业6452户,增长30.4%。稳步推进国企国资改革。出台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推进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国企国资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此外,生态环保、金融、财税等重点领域改革顺利推进,取得积极成效。开放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成功设立鄂尔多斯综合保税区,鄂尔多斯伊金霍洛国际机场获批国际航空口岸并相继开通了伊尔库茨克、秦皇岛等13条“北方之路”航线,成为自治区第一个开放第五航权的城市。1—7月,全市利用外资额11亿美元,同比增长19.4%。呼包鄂协同发展力度加大,认真落实呼包鄂协同发展市长联席会确定的10项共识、15项具体任务,与包头市共同被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委确定为首批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参与编制“一河两城”包鄂新区总体方案。
(五)民生保障能力持续提升。1—7月份,全市财政民生支出239.1亿元,占财政总支出比重达80.5%。上半年,全市城镇常住居民和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21402元和6790元,分别增长8.3%和7.9%。社会保障标准稳步提高。城乡低保分别提标6%,达到每人每月566元和439元,农村特困人员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分别提高2000元和1884元,达到10000元和6852元。脱贫攻坚工程扎实推进。新识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78户680人、市级低收入人口452户1147人,确定扶持对象13994户35038人。落实市本级扶贫资金1.22亿元,发放扶贫贷款3.35亿元,扶持贫困户2046户,扶持专业合作社6家。新增的73户易地扶贫搬迁户住房已全部开工。创业就业工作力度加大。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6447人、农牧民转移就业86965人,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的57%和96.6%。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73%,低于控制目标0.37个百分点。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760万元。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深入推进分级诊疗,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实现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
(六)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建设持续加大,生活环境有效改善,投入7.47亿元完成林业生态建设98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9万亩。环境整治扎实开展,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均取得新成效,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完成整改106项,棋盘井蒙西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年度任务已全部开工、完工35项。全市优良天数达到171天,优良率80.7%。
(七)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全市信访维稳、安全生产、食药安全、社会治安形势总体平稳,信访总量下降13%;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44.2%和18.8%;深入开展缉枪治爆和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各类刑事案件发案率下降13.9%,全社会继续保持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有效保障了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系列庆祝活动和库布其国际沙漠论坛在我市成功举办。此外,《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大会》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场馆改造、接待保障、安全保卫等筹备工作有序推进。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要清醒看到,当前经济运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一是部分工业企业生产经营仍然困难。上半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仍有38户停产,且新建上限企业仅3户,对工业增长产生影响,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较去年同期回落0.4个百分点。二是投资增长乏力。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41.3%,其中工业投资增长3 %,比去年同期回落0.5个百分点。三是受新增贷款难与还本付息压力大等因素叠加影响,部分企业债务压力仍然很大,还存在潜在的金融风险。四是安全生产压力仍然较大。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安全责任没有压实,导致接连发生两起建筑领域责任事故。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各旗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十届二次全会部署,牢牢把握经济长周期和结构优化升级的阶段性特征,扎实做好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一)不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定不移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和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1.推动五大任务取得实质性进展。去产能方面,继续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退出煤炭落后产能495万吨。发挥鄂尔多斯煤品牌效应,优化煤炭产品供给,进一步提升先进产能市场占有率。去库存方面,建立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继续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完成棚户区改造1.6万户,消化房地产库存500万平方米。去杠杆方面,认真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着力降低国有企业负债率;实施企业上市三年行动计划,加大直接融资力度;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有序推进市场化债转股,有效化解企业债务。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保持适度合理的政府债务规模。降成本方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各项税费清理减免政策,健全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实行增值税简并税率及4项所得税减税政策。鼓励引导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采取续贷、降息或延期等措施,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困难、降低融资成本。补短板方面,围绕科技创新、公共服务、民生改善等领域,组织实施好补短板专项工程,全面提高发展的协调性和平衡性。
2.深入推进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土地和草牧场流转,建成公司化养殖园区10处、养殖大户300家、家庭农牧场100家。深入落实“粮改饲”及“稳羊增牛”战略,新打造100个产业结构调整及产业发展典型示范村。促进农牧业品牌化发展,建立农牧业标准化体系,加快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移动监管系统建设与应用。推进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培育10个年产值超亿元的农牧业产业链条,力争加工转化率达到60%以上。完善农畜产品流通体系,新建网上农贸市场10家、冷链流通仓库5个、专业合作社100家,带动农牧户增收致富。
(二)扩大有效需求规模。保持投资稳定增长,积极促进消费,释放内需潜力,稳定经济增长。
1.持续扩大有效投资。抢抓项目施工黄金期,重点推进“七网”建设。2017年年底前确保S26敖镇至东道梁(蒙宁界)高速公路、S215独贵塔拉至锡尼镇、敖镇至靖边、通史至城川二级公路、准格尔召至碌碡墕、大成陵旅游环线等项目完工,包茂高速包头至东胜段四改八全面开工。加快呼准鄂铁路建设进度,确保11月份实现通车;紧盯包鄂西高铁包榆段前期工作,保证按期推进;加快推进蒙华铁路、准朔铁路等建设项目征拆工作,实现2017年年底前蒙华铁路全线开工,东乌至包西联络线、准朔、沿河铁路建成通车。加快实施鄂尔多斯伊金霍洛国际机场新建平行滑行道项目;加大对城市老旧管网改造力度;加快实施黄河内蒙古段二期防洪工程、西北节水增效项目等重点水利工程;加快陕京四线天然气管输工程建设,力争鄂安沧输气管道、蒙西煤制气外输管道获批开工;确保鄂尔多斯至北京直通光缆建成运行。
2.积极释放消费潜力。加大鄂尔多斯综合保税区、内陆港和跨境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确保康巴什康镇、东胜铜川二手车交易市场等重点项目建成投用。打造“鄂尔多斯精品店”“鄂尔多斯特产店”“特色餐馆”“美食街”和“商务酒店”等一批消费场所,促进消费热度提升。继续推进生产性和生活型两大物流体系建设,力促城市共同配送充分开展,引导电商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冷链物流企业、专业合作社进行紧密合作,发展电商物流。满足健康养老需求,推进医养结合,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推动养老产业市场化发展。规范有序发展共享经济,推动共享汽车、共享单车等消费服务新模式发展。严格市场监管和质量监管,严惩商业欺诈、制假售假等行为,全面改善地区消费环境。
(三)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提出的“五个结合”要求,加快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创新能力建设,推动实体经济发展。
1.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2017年年初确定的107个重点工业项目,力争亿元以上重点工业项目全部开复工,确保全年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达到3%以上,促进2017年年初计划建成投产的22个重点工业项目达产达效。推动伊泰200万吨煤制油、神华煤制油二三线、国电投烯烃等项目建设,确保中天合创煤炭深加工、伊泰精细化学品、新能稳定轻烃等项目稳定达产达效。加快重点项目手续办理,推动华星煤制气、神华国能电厂、蒙西到天津南配套电源点等重大项目尽快核准。围绕延伸煤炭资源产业链条,重点引进一批煤化工下游中高端项目、铝循环产业项目、固废综合利用和分级转化项目,提高产品附加值,促进产业向高端化、终端化发展。
2.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出台《“十三五”全市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一批重点项目。编制完成全市服务业发展规划纲要,制定服务业企业降本增效若干措施、健康养生产业支持政策和转型发展基金现代服务业扶持引导目录,出台服务业龙头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并开展认定命名工作。强化调度,促进“七业”规模化发展和108个服务业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加快推进与以色列集团、京东集团和世纪互联等企业的合作,建设云计算大数据、电商产业服务中心等项目。开展 “七业”专题招商,引进一批有利于发展壮大新兴产业的大项目、好项目。加快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提升鄂尔多斯旅游品牌影响力,2017年旅游接待人数和旅游收入确保增长18%和15%以上。
3.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好《关于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继续开展科学技术奖、专利成果转化奖等评审工作。实施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计划,力争于2017年年底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50家、新增各类自治区级研发机构3家以上。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新增一批自治区级以上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深化与深圳先进院合作和推进技术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建设,推进呼包鄂科研仪器及科研基础设施信息共享管理平台的建设工作。大力引进和培养人才,力争进入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获评自治区“草原英才”百名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等2人以上。
(四)保持财政金融平稳运行。强化财政收支管理,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1.强化财政收支工作。抓好组织收入。加大税收征缴力度,继续清理到期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和各种欠缴税费,确保应收尽收。完善财政管理绩效考核激励机制,不断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将非税占比控制在30%以下。争取国家和自治区在政府债券分配、税收分成和转移支付等方面给予我市更多的支持。强化支出管理。严格支出预算,确保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达到98%以上。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减的一般性支出全部用于民生事业,清理规范常年安排、用途固化的支出,重点保障“八项支出”。
2.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充分发挥银行主渠道作用,用好存量,争取增量,全年新增银行资金不少于400亿元。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大力推进企业上市,积极稳妥降杠杆,确保全年直接融资不低于160亿元。发展普惠金融,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修订期货市场发展意见,引导推动煤炭、煤化工企业转型发展。加大新增融资对“七网”“七业”、脱贫攻坚、中小微企业和“三农三牧”等的支持力度。
3.深化金融改革。推动达拉特旗“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加快确权登记颁证、流转平台建设等配套工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条件的PPP项目信贷支持力度。探索开展公共基础设施收益权等特定种类的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资产。探索“绿色金融”发展模式,开展碳排放、排污权抵押贷款等绿色信贷业务。加快推动地方金融企业发展,完成鄂托克前旗信用社改制挂牌。修订担保业发展实施意见,推动达拉特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设立国有融资担保公司。
4.全面做好防范金融风险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最近关于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金融风险的一系列新要求新部署。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控制新增债务,继续执行债务限额管理,严防违法违规举债担保。加快政府存量债务化解,用好债券资金,对“十个全覆盖”等已形成的工程债务,制定偿还债务计划,逐年有序化解债务。强化金融监管,完善金融风险防范处置机制,全力做好重点银行不良贷款化解和风险企业帮扶工作。加大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高利贷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对互联网金融、各类交易场所交易行为的监管力度,有效维护金融稳定。
(五)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落实各项改革任务,深入实施开放带动战略,进一步释放经济社会发展动力活力。
1.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抓好全市三级政府权力清单后续管理应用工作,建立权力清单“回头看”和备案工作机制,动态调整权力清单,确保“准确性”和“实时性”。全面推行“单一窗口”模式,2017年年底前实现“一站办好、全市通办、最多跑一趟”。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17年年内实现行政执法事项随机抽查全覆盖。扎实推进国企国资改革,全面实现市直部门与所属单位脱钩和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持续推进电力多边交易、碳排放权交易、水权交易等改革,破解发展要素制约。深化农村牧区综合改革,推动土地草牧场“三权分置”和国有林场改革,完成农村牧区土地草牧场确权登记颁证任务。
2.全方位扩大对外开放。主动对接、全面融入呼包鄂协同发展战略与和林格尔新区规划建设,实现优势互补、协同共进。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和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珠三角、晋陕宁蒙等区域协作,主动参与呼包银榆经济区建设,加强产业链对接,积极承接发达地区高端、环保产业转移,提升区域合作水平。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充分利用《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第二届中蒙博览会、第二届全球蒙商大会等平台,发挥国际航空口岸、综合保税区、国家级高新园区的政策优势,形成产业发展“洼地”,引进落地一批科技含量高、带动领域广的好项目。
(六)不断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认真落实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升绿色发展水平,筑牢祖国北疆重要生态安全屏障鄂尔多斯防线。
1.持续推进生态工程建设。继续实施好京津风沙源治理、天然林保护、“四带工程”等重点生态工程,确保全年完成林业建设120万亩、草原建设396万亩、水土流失治理180万亩。加快制定自然保护区内工矿企业退出方案和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关停位于核心区、缓冲区的工矿企业。严格执行禁牧、休牧、划区轮牧及草畜平衡制度,严厉打击非法开垦、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行为,切实巩固生态建设成果。
2.大力推进环境污染治理。认真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条例》,加大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和自治区生态环保大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深入开展自然保护区、重点流域、矿区环境等环境保护工程,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深入推进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实施工业企业污染和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加快棋盘井蒙西地区环境综合治理,有效保护鄂尔多斯的蓝天净土绿地。持续提升环保监管能力,建成环境数据资源中心及生态环境监测监管系统。
3.促进资源节约循环利用。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抓好煤化工和焦化行业脱硫升级改造、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等重点工作,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低碳行动,认真落实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减排任务。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发展生态环保产业。实施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再生水利用率达到60%以上。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和共享交通,引导居民低碳绿色出行。
(七)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坚守民生底线,加快民生工程和社会事业建设,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群众。
1.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和“六个精准”和“五个一批”要求,巩固扶贫成果,重点实施产业扶贫项目,深入开展健康扶贫工作,大力推广“菜单式”扶贫模式,增强贫困地区和贫困户脱贫动力,确保脱贫群众不返贫,新增贫困人口脱贫,力争市低保线下贫困人口年收入增长20%以上。
2.扎实提高居民收入。深入实施“创业鄂尔多斯谛卸晟拼匆捣龀终吆图だ疲忧看匆荡葱缕教ńㄉ瑁晖瓿纱匆荡鸵万人以上。实施就业服务工程,加大对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化解过剩产能下岗职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帮扶力度。全年新增城镇就业2.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1%以内。落实自治区关于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的若干意见,切实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3.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全力办好《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全面展示鄂尔多斯形象。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推动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基本实现全民参保登记法定人群全覆盖,推动区内异地就医门诊和住院直接结算。加快建设市中医医院东胜区分院,改扩建市精神病医院。繁荣发展文化体育事业,持续推进“十个一”文化工程,推出一批文化精品;扎实推进足球运动改革发展,建成自治区级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
4.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强化治安防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着力解决突出信访问题。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加大H7N9疫情排查监控力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排查整治,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