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标准化发展规划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7-02440
  • 发文字号
  • 鄂府发〔2017〕49号
  • 成文日期
  • 2017-04-12
  • 发文机关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通知  鄂府发
  • 公开日期
概述   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有效性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标准化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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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现将《鄂尔多斯市标准化发展规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2日


                      鄂尔多斯市标准化发展规划

                         (2016—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质量强区的决定》(内政发〔2015〕92号),全面推进标准化发展,进一步提升标准化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与服务水平,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实施背景

“十二五”期间,全市标准化工作紧紧围绕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标准化在国民经济发展进程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地位显著增强,成为加快经济发展、促进社会文明、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标准化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标准化工作基础不断夯实。市、旗区两级人民政府和各部门、各行业对标准化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支持力度明显加大,出台了一系列加强标准化工作的政策措施,推进标准化建设的组织制度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标准化人才队伍逐步充实壮大,自治区级标准化专家21人,初步建成拥有79名各领域技术专家的标准化工作专家库。

(二)标准制修订工作势头良好。全市重点企事业单位主导参与制修订各类标准53项,其中国际标准3项、国家标准12项、行业标准19项、地方标准19项、备案企业标准817项,基本覆盖了三次产业和社会各领域,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标准体系初步形成。特别是《车用煤直接液化柴油》地方标准填补了国内暂无煤制车用柴油标准的空白,《鄂尔多斯煤炭品种及质量》地方标准成为全区首个以创建品牌立项的地方标准。

(三)标准化试点建设成效显著。全市已建成和在建国家级、自治区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26个,其中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4个、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业标准化试点3个、农业标准化试点4个,自治区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3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区7个,自治区级产业集群标准化试点1个,国家4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企业1个,自治区级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企业3个,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数量位居全区之首。

(四)标准化引领作用更加突出。以标准化保障安全生产,坚持标准驱动战略,规范一线操作规程,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以标准化促进农业增长、农民增收,在农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区全面落实标准化技术和管理,农产品科技含量和质量档次大幅提高。以标准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和社区服务“一厅受理、一站负责、一口办结”标准化模式,居民对社区公共服务整体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五)标准化工作亟需补齐短板。全市标准化建设的基础还比较薄弱,真正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技术标准还比较少,技术标准转化率不够高。自主创新能力还比较弱,产业发展在技术、标准等核心领域较为滞后。科技创新与技术标准的结合不紧、互动不足,标准化科研能力总体较弱,重点领域标准化引领作用尚未显现。标准化建设意识还较淡薄,标准化支撑保障机制和技术服务体系还不完善。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9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的通知》(国发〔2015〕28号)、《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的通知》(国质检标联〔2016〕396号)为指导,深入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质量强区的决定》(内政发〔2015〕92号),始终坚持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标准化+”行动的提振效应和引领作用,全面构建标准化工作社会共治体制,大力创建全国标准化工作示范城市,为全面建成较高质量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发展。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标准化在统筹规划、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建设中的作用。

——坚持问题导向。根据标准有效供给不足的实际,着力解决标准缺失老化滞后、交叉重复矛盾等问题,提高标准供给质量和水平。

——坚持创新驱动。围绕优势特色产业,研究制定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标准,全面提升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

——坚持重点保障。以标准体系建设为重点,以示范推广为平台,加快标准制订、修订步伐,促进速度与质量协调发展,提高标准的适宜性和有效性。

——坚持齐抓共管。加强政府对标准化工作的政策扶持和指导监督,引导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介组织参与标准化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标准化发展推进机制。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立起适应转型发展需求且具有鄂尔多斯特色、国内领先的标准化工作机制,强制性标准得到全面实施,国内外先进标准得到广泛采用,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得到全面推广,初步将鄂尔多斯建设成为标准创制引领区、城市管理标准示范区、标准化人才聚集区和自治区标准化活跃区。

(一)标准体系基本健全。坚持政府推动制定与市场自主制定协同推进、协调配套,建立覆盖农林牧(水)业、工业、服务业及社会事业各个领域的新型标准体系。主导和参与制订国际标准3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6项、地方标准(包括农牧业技术规范、规程)164项,公开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150项,培育社会团体标准6项。

(二)标准水平明显提高。标准科技含量不断提升,在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形成一批系统性强、集成度高的标准。企业标准体系普遍建立,造就一批主导和参与制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优势企业。

(三)标准实施成效显著。各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全面开展,成果得到广泛应用。标准实施、监督和保障机制有力,标准化服务市场快速健康发展。建成自治区级以上农牧业标准化示范区,工业标准化试点,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9个以上,以主导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为核心的重点产品采标率达到80%以上。

(四)标准化基础更加坚实。建立健全地方性标准化法规及制度规章,成立党政领导参与的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争取设立国家级标准验证检验检测点1个以上,发展壮大一批专业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的标准化科研机构。组建标准化专家库,逐步充实标准化从业人员数量,培养引进标准化高端人才100名以上。

四、主要任务

推进《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内政发〔2014〕8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时期支柱产业标准化建设规划〉的通知》(内质监标联〔2017〕20号)有效落实。发挥“标准化+”效应,切实发挥标准化的基础性、战略性和引领性作用,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质量升级。

(一)实施“标准化+工业”

1.构建完善工业标准总体系。着力提升工业优势行业标准化水平,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国制造2025”和工业优势特色产业政策,紧密结合工业发展实际,构建完善支柱产业和新型工业标准总体系。

2.建立传统优势产业标准体系。重点建立煤炭、煤化工和羊绒制品质量标准体系。制定符合实际的充填开采、保水开采等绿色创新开采技术标准,建设绿色、智慧、和谐矿山。大力推广煤炭分级分质循环利用及煤炭洗选配一体化建设,建立煤炭质量标准化体系,打造“鄂尔多斯煤”国优品牌。制定煤制油、气、醇、烃、苯、醚和精细化学品等煤化工及延伸产品的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提高原煤就地深度转化利用率,建成国家清洁能源输出主力基地。进一步完善羊绒制品质量标准体系,提升“鄂尔多斯羊绒”品牌效应,推进绒纺产业发展。

3.发展新兴产业标准体系。大力开展煤机化机、清洁能源、有色金属、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关键技术标准的研究制订,加速科技研发、标准制订和产业发展一体化进程,促进鄂尔多斯制造向鄂尔多斯创造转变。

4.推进工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重点开展产业集群标准化试点、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和高新技术标准化试点等创建工作,促进企业建立符合自身发展需要的标准体系,淘汰落后产能,提高产品质量。

(二)实施“标准化+现代服务业”

1.拓展现代服务业标准化领域。积极推动服务业重点发展领域、新兴领域和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标准化建设,建立覆盖旅游、物流、金融、信息、科技、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和商贸、居民、文化等生活性服务业的标准体系。加强标准对服务业转型升级的支撑力度,打造“鄂尔多斯服务”品牌,促进服务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2.加大服务业标准制修订力度。重点推进旅游服务、金融服务、会展服务、物流服务、家政服务、养老服务、托儿服务、物业服务等领域标准的研究制订,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和高品质转变,全面提升现代服务业标准化水平。围绕自治区“一带四区十二圈”旅游发展格局和我市旅游业发展核心思路,开展民族特色旅游、文化旅游、品牌旅游和智慧旅游等方面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培育发展旅游团体标准,提高旅游服务标准实施效果。

3.推进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组织开展国家和自治区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增强试点的引领示范作用和辐射带动效应,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三)实施“标准化+现代农林牧(水)业”

1.加快现代农牧业标准化进程。以“做大产业、做强龙头、做精产品、做优环境”为目标,在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全面实施标准化技术管理,主导农畜产品全面实现标准化生产。

2.建立健全农牧业标准化体系。以动植物新品种选育、健康养殖与安全种植、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与现代储运、农业信息化等技术标准建设为重点,建立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农牧业标准体系。建立健全“从田间到餐桌”的农畜产品和食品标准体系,延长农牧业产业链条。建立健全适应农村牧区电商发展的农畜产品质量分级、采后处理、包装配送等标准体系。加强优势特色农牧业地方标准研究制订力度,围绕优势产业,加强农牧业、林业领域标准制修订,构建适应产业科学发展要求的标准体系。

3.提升农牧业标准化建设效益。大力推广“公司+基地+标准+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促进农牧业标准化与农牧业产业化深度融合,引导农牧民和农牧业生产经营者树立品牌意识,努力走品牌化、精品化发展之路。扩大农畜产品出口,促进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

4.推进农牧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大力推进无公害、绿色、有机农畜产品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标准化基地建设。继续做好阿尔巴斯绒山羊和细毛羊标准化养殖,强化内蒙古白绒山羊养殖和细毛羊养殖标准化示范区的示范作用。推行农牧业标准化生产与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标准化管理和监测农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全过程,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

(四)实施“标准化+公共服务”

1.着力推动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标准化。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以社会高度关注和急需标准化支撑的工作领域为突破口,初步建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化在政务服务、社会保险、社区服务、民政工作、公共教育、公共文化、公共安全、安全防范、信息采集、公共卫生和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支撑作用,推动全市社会和民生事业发展。

2.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制修订。建立健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围绕政务服务、消防安全、义务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公共文化、公共交通和环境保护等领域,加大标准研究制订力度,加强标准实施与监督,推动政府社会管理质量提升,促进公共服务能力提高。

3.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大力推进政务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东胜区社区综合服务标准化试点和东胜区交通街道办事处综合服务标准化试点3项国家级标准化试点建设,规范行政服务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打造行政审批服务品牌,建设服务型、阳光型政府。

(五)实施“标准化+新型城镇化”

1.构建新型城镇化建设基础标准体系。贯彻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建立层次分明、科学合理、适用有效,基本覆盖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各环节,满足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需要的标准体系,提升标准化对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发展的服务能力。

2.强化城市建设标准制订和实施。严格按照规划、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建设,提高城镇品质。开展建筑产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智慧城市、海绵城市、公共交通、工程质量安全、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等领域标准制修订。实施绿色建筑行动计划,完善绿色建筑标准及认证体系。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推广绿色建筑和建材。

3.夯实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工作。加强城市消防、防洪、排水防涝拐鸬壬枋┖途仍戎芰ㄉ瑁岣叱鞘薪ㄖ趾ι璺辣曜肌J凳┏窍缤骋坏幕竟卜裆枋┡渲煤徒ㄉ璞曜迹俳窍缫惶寤⒄埂/P>

(六)实施“标准化+生态文明”战略

1.推进产业绿色低碳标准化发展。以资源节约、节能减排、循环利用、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为着力点,深入贯彻国家生态城市建设有关标准,加强土地、林业、能源、矿产资源和地质环境保护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2.强化生态环境标准研究制订实施。加强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环境监测方法、放射性污染防治等标准制修订,提高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矿标准,加快能效能耗、碳排放、节能环保产业、循环经济以及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标准研究制订,推进生态保护建设,提高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水平。

3.实施化解产能过剩标准支撑工程。制订环保、生产设备节能、高效节能型产品、节能技术、再制造等技术标准,针对煤炭、电石、水泥、铁合金等产能过剩行业加速淘汰落后产能,引导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七)实施“标准化+创新驱动”战略

1.推动标准化助力创新创业。发挥“标准化+”提振效应和引领作用,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大力发展团体标准,放开搞活企业标准。积极探索技术标准引领产业发展、创新创业等模式,实施“科技—标准—产业”同步发展促进行动,提高科研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的比例。鼓励行业创新中心、企业研发中心和技术中心等加强产业关键技术标准、新产品标准研究制订,提升技术标准研发创新水平。鼓励将我市特色、优势技术转化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鼓励支持企业制订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的企业标准。推动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开展技术合作,形成产业技术标准。建立公共技术标准服务平台,为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服务。

2.建立完善标准化激励机制。通过技术标准评级补贴等方式,对主导国内外技术标准制修订的技术人员,按照各专业破格申报条件优先申报评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鼓励培育我市企业和团体争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形成一批掌握国内外标准话语权的优势产业和企业。

五、保障机制

(一)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成立市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全面推进标准化建设的日常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措施、方法、步骤、职责,形成长效机制,全面组织实施。

(二)建立标准化科研机制。加强标准化研究机构建设,主要负责全市标准制修订、标准体系建设以及标准化科研、服务和应用等公益性工作,提升全市标准化科研创新能力。

(三)建立政策保障机制。将标准化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关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安排好标准化工作专项经费。制定促进标准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对主持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制订,新承担国际、国家、自治区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秘书处工作,完成国家级、自治区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通过4A级和3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确认的单位,给予一定政策扶持。各旗区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制定出台相应政策。

(四)建立人才培养机制。推行标准化工程师制度,加强标准化工程师制度实施情况评估。加强标准化学科建设,支持高校、研究机构开设标准化课程和学历教育,推动标准化普及教育。依托高校、企业及科研院所加强标准化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探索开展标准化在线网络培训。加强标准化技术组织和企业标准化专题培训,提升企业家的标准化战略创新能力、企业管理层ㄔ惫さ谋曜蓟寄堋⒈曜蓟ㄒ导际跞嗽钡淖ㄒ邓剑岣徽袢嗽焙蜕缁峁诘谋曜蓟叮曜蓟母锓⒄固峁┤瞬疟U稀/P>

(五)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健全以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为主要形式的强制性标准监督机制,强化依据标准执法,保证强制性标准得到严格执行。建立完善标准符合性检测、监督抽查、认证等推荐性标准监督机制,强化推荐性标准制订主体的实施责任。建立以团体自律和政府必要规范为主要形式的团体标准监督机制,发挥市场对团体标准的优胜劣汰作用。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监督机制,保障公开内容真实有效,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六)建立氛围营造机制。加强社会关注、公众关心标准的宣传和解读。加强标准化重大政策、重点工作和重要标准的宣传,扩大标准化社会影响力。加强标准化重要舆情研判和突发事件处置。广泛开展世界标准日、质量月、消费者权益日等群众性标准化宣传活动,深入企业、机关、学校、社区、农村牧区普及标准化知识,宣传标准化理念,努力形成人人关注标准、人人使用标准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