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拉特旗人民政府:
你旗于2015年12月11日上报的《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十个全覆盖”工程项目2015年度第六批次集体建设用地的请示》(达政土字〔2015〕18号)及报件材料,申请用地总面积1.3830公顷,其中,农用地1.2909公顷(耕地1.2556公顷、含基本农田1.2556公顷,林地0.0194公顷、农村道路0.0159公顷)、未利用地0.0921公顷。市人民政府于2015年12月30日印发《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达拉特旗实施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项目2015年度第六批次集体建设用地的批复》(鄂府发〔2015〕241号,下称《批复》)同意该批次用地。
《国家土地督察例行督察意见书》(京〔2016〕5号),在土地例行督察过程中,提出我市存在越权批地问题。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全域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方案》(内政办发电〔2016〕89号)要求,越权审批的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项目占用基本农田问题,务必于2016年10月25日前完成整改。因此,市人民政府决定撤销《批复》。同时你旗要严格按《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以单独选址项目重新组件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并完成备案工作。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