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十个全覆盖”工程2016年度第十批次集体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伊政字〔2016〕86号)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旗使用纳林陶亥镇淖尔壕村集体土地5.2130公顷(牧草地0.2159公顷、林地0.1063公顷、未利用地4.8908公顷),苏布尔嘎镇敖尔给呼村集体土地0.5982公顷(牧草地0.5982公顷),乌尔掌村集体土地0.1364公顷(牧草地0.1364公顷),并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5.9476公顷,作为你旗实施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项目2016年度第十批次集体建设项目用地。
二、该批次集体建设用地项目属于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项目,以“只转不征”方式用地。
三、你旗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供地情况应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及时报备。
四、你旗国土资源局要跟踪检查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项目土地批复方案实施情况,督促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