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十个全覆盖”工程2016年度第七批次集体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伊政字〔2016〕72号)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旗使用苏布尔嘎镇查干日格召村集体土地0.9827公顷(林地0.9564公顷、农村道路0.0263公顷),光胜村集体土地0.4600公顷(耕地0.1155公顷、无基本农田、林地0.0821公顷、牧草地0.2522公顷、农村道路0.0102公顷),乌尔掌村集体土地2.0434公顷(耕地1.8699公顷、无基本农田、林地0.0245公顷、牧草地0.1318公顷、农村道路0.0172公顷),伊勒概沟村集体土地0.3508公顷(耕地0.0143公顷、无基本农田、牧草地0.2409公顷、未利用地0.0956公顷),哈勒盖图村集体土地0.0825公顷(林地0.0825公顷),光明村集体土地0.3315公顷(林地0.1035公顷、牧草地0.1067公顷、未利用地0.1213公顷),木呼敖包村集体土地0.0805公顷(牧草地0.0805公顷),壕赖苏村集体土地0.3601公顷(牧草地0.3323公顷、农村道路0.0278公顷)、苏布尔嘎嘎查集体土地6.6813公顷(林地3.3033公顷、牧草地3.3566公顷、农村道路0.0214公顷),敖尔给呼村集体土地3.0341公顷(耕地0.0380公顷、无基本农田、林地0.2161公顷、牧草地2.7765公顷、未利用地0.0035公顷),哈布其勒村集体土地0.0326公顷(林地0.0276公顷、牧草地0.0050公顷),道劳岱村集体土地1.5607公顷(林地0.0245公顷、牧草地1.5236公顷、农村道路0.0126公顷),敖包圪台村集体土地0.4593公顷(林地0.3778公顷、牧草地0.0815公顷),扎斋庙村集体土地0.1413公顷(牧草地0.1413公顷),全盛久村集体土地0.2933公顷(林地0.0973公顷、牧草地0.1116公顷、未利用地0.0844公顷),并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16.8941公顷,作为你旗实施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项目2016年度第七批次集体建设项目用地。
二、该批次集体建设用地项目属于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项目,以“只转不征”方式用地。
三、你旗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供地情况应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及时报备。
四、你旗国土资源局要跟踪检查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项目土地批复方案实施情况,督促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