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十个全覆盖”工程2016年度第三批次集体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伊政字〔2016〕68号)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旗使用乌兰木伦镇哈沙图村集体土地15.7228公顷(林地10.4474公顷、牧草地4.0836公顷、农村道路0.0284公顷、耕地0.8813公顷、其它草地0.2821公顷);乌兰木伦镇苏勒德霍洛村集体土地2.8447公顷(牧草地2.6524公顷、农村道路0.1923公顷);乌兰木伦镇花亥图村集体土地0.0560公顷(牧草地0.0469公顷、农村道路0.0091),并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18.6235公顷,作为你旗实施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项目2016年度第三批次集体建设项目用地。
二、该批次集体建设用地项目属于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项目,以“只转不征”方式用地。
三、你旗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供地情况应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及时报备。
四、你旗国土资源局要跟踪检查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项目土地批复方案实施情况,督促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