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十个全覆盖”工程2016年度第一批次集体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伊政字〔2016〕66号)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旗使用伊金霍洛镇查干敖包村集体土地0.4488公顷(牧草地0.4363公顷、农村道路0.0125公顷),赛乌聂盖村集体土地0.2402公顷(牧草地0.2402公顷),甘珠日庙村集体土地0.2607公顷(林地0.0544公顷、农村道路0.0256公顷、未利用地0.1807公顷),龙活音扎巴村集体土地0.0406公顷(林地0.0406公顷),沙巴日太嘎查集体土地0.0245公顷(林地0.0245公顷),布拉格嘎查集体土地3.2262公顷(耕地0.1020公顷、无基本农田,林地0.8239公顷、牧草地2.2906公顷、农村道路0.0097公顷),并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4.2410公顷,作为你旗实施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项目2016年度第一批次集体建设项目用地。
二、该批次集体建设用地项目属于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项目,以“只转不征”方式用地。
三、你旗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供地情况应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及时报备。
四、你旗国土资源局要跟踪检查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项目土地批复方案实施情况,督促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