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镇规划2015年度第五批次集体建设用地的请示》(伊政字〔2015〕102号)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旗使用乌兰木伦镇哈沙图村集体土地0.2656公顷(林地0.2287公顷、农村道路0.0369公顷),曼斋庙村集体土地0.6236公顷(林地0.4730公顷、牧草地0.1506公顷),布尔台格村集体土地0.3130公顷(林地0.1346公顷、农村道路0.0249公顷、未利用地0.1535公顷),明安木独村集体土地0.4060公顷(牧草地0.3786公顷、农村道路0.0274公顷),巴日图塔村集体土地2.6773公顷(林地0.3975公顷、牧草地2.2399公顷、农村道路0.0399公顷),苏勒德霍洛村集体土地0.8576公顷(全部为林地),花亥图村集体土地0.3367公顷(全部为牧草地),格丑庙村集体土地0.4171公顷(全部为牧草地),查干苏村集体土地0.7098公顷(牧草地0.6755公顷、农村道路0.0343公顷),折家梁村集体土地2.9456公顷(牧草地2.9208公顷、农村道路0.0248公顷),木都希里村集体土地1.8650公顷(林地0.0474公顷、牧草地1.2163公顷、未利用地0.6013公顷),石灰沟村集体土地0.1844公顷(林地0.1716公顷、农村道路0.0128公顷),上湾村集体土地2.2017公顷(林地1.4276公顷、未利用地0.7741公顷),布连海子村集体土地1.2041公顷(全部为牧草地),补连塔拉村集体土地0.4844公顷(全部为牧草地),札萨克镇塔尔河村集体土地0.2141公顷(牧草地0.2077公顷、农村道路0.0064公顷),并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15.7060公顷,作为你旗实施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项目2015年度第五批次集体建设项目用地。
二、该批次集体建设用地项目属于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项目,以“只转不征”方式用地。
三、你旗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供地情况应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及时报备。
四、你旗国土资源局要跟踪检查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项目土地批复方案实施情况,督促当地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