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镇规划2015年度第二批次集体建设用地的请示》(伊政字〔2015〕94号)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旗使用苏布尔嘎镇光明村集体土地0.1031公顷(全部为设施农用地),敏盖村集体土地0.0974公顷(牧草地0.0864公顷、林地0.0110公顷),查干日格召村集体土地0.3677公顷(牧草地0.1238公顷、林地0.2439公顷),伊勒概沟村集体土地0.4368公顷(牧草地0.4027公顷、农村道路0.0341公顷),小乌兰敖包村集体土地0.1151公顷(全部为牧草地),苏布尔嘎嘎查集体土地1.1618公顷(牧草地1.1147公顷、农村道路0.0471公顷),合同庙嘎查集体土地0.3265公顷(牧草地0.3029公顷、林地0.0236公顷),并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2.6084公顷,作为你旗实施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项目2015年度第二批次集体建设项目用地。
二、该批次集体建设用地项目属于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项目,以“只转不征”方式用地。
三、你旗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供地情况应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及时报备。
四、你旗国土资源局要跟踪检查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项目土地批复方案实施情况,督促当地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