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村镇规划2015年度第三批次集体建设用地的请示》(伊政字〔2015〕97号)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旗使用红庆河镇乌兰敖包村集体土地0.1100公顷(全部为天然草地),独贵梁村集体土地0.0814公顷(其它林地0.0053公顷、天然草地0.0761公顷),其根沟村集体土地0.1699公顷(全部为天然草地),其和淖尔村集体土地0.0552公顷(全部为人工草地),巴音布拉格村集体土地0.3476公顷(全部为天然草地),并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0.7641公顷,作为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实施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项目2015年度第三批次集体建设项目用地。
二、该批次集体建设用地项目属于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项目,以“只转不征”方式用地。
三、你旗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供地情况应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及时报备。
四、你旗国土资源局要跟踪检查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项目土地批复方案实施情况,督促当地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