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鄂尔多斯秘书学会关于举行2015年度全市行政公文评...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5-06226
  • 发文字号
  • 鄂府办函〔2015〕26号
  • 成文日期
  • 2015-07-16
  • 发文机关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
  • 综合政务  通知  鄂府办函
  • 公开日期
概述   各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直各部门:   《党政机关公文... 有效性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鄂尔多斯秘书学会关于举行2015年度全市行政公文评比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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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直各部门: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发布施行以来,通过各级各部门办公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行政公文处理工作有较大进步,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因种种原因,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为促进我市行政公文处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不断提高行政公文处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与鄂尔多斯秘书学会决定,联合举行2015年度全市行政公文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直各部门。

二、参评文件。2015年上半年文件。

三、具体办法。

(一)各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各调送文件3份,其中政府上行文1份、政府信函式文件1份、政府办公室文件1份;调送文号分别为政府(管理委员会)上行文6号、政府(管理委员会)信函式文件4号、政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2号。

(二)市直各部门调送文件为上行文、下行文和信函式文件各1份。调送文号分别为上行文3号、下行文5号、信函式文件7号。

(三)为防止弄虚作假,所调正式文件均要求附发文底稿复印件(包括首页发文稿纸)。

(四)调送文件务于7月15日前邮(送)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所调文件一律不退。

四、评比奖励办法。以《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有关规定为规范,从格式、内容两方面全面综合评比,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分别颁发奖牌。评比结果予以通报。

五、成立评比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任委员:  高占胜(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鄂尔多斯秘书学会副理事长)

副主任委员:李  鹏(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鄂尔多斯秘书学会副理事长)

            王新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调研员,鄂尔多斯秘书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委   员:张爱萍(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电会议处处长,鄂尔多斯秘书学会副秘书长)

         王小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电会议处)

联 系 人:王小平

联系电话:8589990

地    址:康巴什新区市党政大楼B座618房间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鄂尔多斯秘书学会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