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期间对运输危险物...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5-06225
  • 发文字号
  • 鄂府发〔2015〕129号
  • 成文日期
  • 2015-07-16
  • 发文机关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
  • 综合政务  通告  鄂府发
  • 公开日期
概述   为确保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下称民族运动会)顺利举办,市人民政府决定在... 有效性 有效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期间对运输危险物品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发布时间:      作者:      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黑色 红色 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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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下称民族运动会)顺利举办,市人民政府决定在民族运动会期间对运输危险物品(包括危险化学品、爆炸物品、放射性物质、枪支弹药等)实施临时管控,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和范围。

(一)2015年7月25日0时至8月19日24时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道路禁止运输剧毒化学品车辆通行。

(二)2015年7月25日0时至8月19日24时,东胜区、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和康巴什新区限制运输剧毒化学品之外的危险物品车辆通行,实行通行证管理制度。对因生产、生活需要,确需进入限行区域的,车辆驾驶人(或管理人)需按规定程序携带销售或使用单位证明,向属地公安交管部门报备审批,通行时间为夜间23时至次日凌晨6时,其它时段禁止通行 。

(三)2015年8月9日、13日、17日,东胜区、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康巴什新区及我市范围内的荣(成)乌(海)高速公路、包(头)茂(名)高速公路、109国道、210国道全线全天禁止运输危险物品车辆通行。

二、东胜区、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和康巴什新区管控范围。

(一)东胜区:东、南、北分别至环城路(不含),西至伊克昭大街、越山路形成的闭合区域;东(胜)康(巴什)快速路全线。

(二)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滨河大道—北环路—苏布尔嘎街—西山西路—柳沟河南街—开元北路—阿(勒腾席热镇)四(十里梁)公路—南环线—阿(勒腾席热镇)大(柳塔)线(19公里)—纬一路—经四路—纬十九路—乌兰木伦街(康巴什)围合的区域。

(三)康巴什新区:以多日纳路—乌兰木伦街—湖滨路—伊克昭街—东(胜)康(巴什)快速路—北外环路—萨如拉路—伊克昭街围合的区域。

三、危险物品管控范围。

枪支弹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二号)所规定的枪支及用于枪支的弹药。

爆炸物品:指《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6号)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5号)所规定的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和军工企事业单位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所用的爆炸物品。

危险化学品(包括剧毒化学品):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所规定的化学品。

放射性物质:指《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9号)所规定的放射性同位素(医疗用短寿命放射性药品除外)。

四、其它事宜

(一)因下列特殊情况确需运输危险物品的,由市公安局统一审批。

1.民族运动会期间生产、生活必须使用的危险物品。

2.用于抢险救灾的危险物品。

3.涉及国家政治、军事和外交等需要的情形。

(二)对未经审批,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运输危险物品的,一经发现,由市公安局等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