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目前,我市2014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已接近尾声,但从统计数据情况来看,各旗区补贴实施进度不均衡,部分旗区实施进度较慢。具体情况为:从补贴资金使用进度看,除达拉特旗、鄂托克旗、杭锦旗还有少量资金未使用外,其他旗区已经全部使用;从补贴资金结算兑付情况看,东胜区、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已经全部兑付,达拉特旗兑付比例为66.28%,鄂托克前旗兑付比例为36.89%,鄂托克旗兑付比例为36.95%,乌审旗兑付比例为66.28%,杭锦旗兑付比例为零(详见附件)。
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人民政府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政策要求,中央和自治区补贴资金应于2014年12月31日前全部兑付完毕。同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全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进度的通报》(内农牧机发〔2014〕303号)要求,对未按时兑付补贴资金的地区将减少或取消下一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安排。请未完成补贴资金使用和兑付的旗区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快兑付进度,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农牧民手中。近期,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市农牧业机械化服务局等部门,专项督查各旗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
附件:鄂尔多斯市2014年中央自治区补贴资金使用结算情况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