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年初与各旗区签订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有关内容,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检查验收全市2014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构成
检查验收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此次检查验收分四个组,组长由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副处以上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关领导分别任,成员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干部和部分苏木乡镇计划生育统计业务人员组成。
二、检查事宜
(一)检查内容:《鄂尔多斯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4年鄂尔多斯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评估办法的通知》(鄂人组字〔2014〕1号)相关内容。
(二)检查时点:本次检查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0月1日—2014年10月31日。
(三)检查时间:从2014年12月初开始,预计用5-7天时间(具体时间由检查组届时通知)。
(四)检查对象:各旗区。
(五)检查方式:样本点由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抽取,每个旗区抽取1个苏木(乡镇)的1个村(嘎查)和1个街道(办事处)的1个社区(居委会)作为样本点。检查主要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调查、核实询问有关人员等方式。
(六)检查资料:
1.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相关资料。
2.2014年经费到位和使用情况相关资料。
3.优质服务方面相关资料。
4.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相关资料。
5.宣传教育方面相关资料。
6.实施“好宝宝鄂尔多斯行动”相关资料。
7.依法行政(社会抚养费征收、方便群众办证、“单独两孩”政策的实施)相关资料。
8.信息化建设相关资料。
9.生育关怀基金的建立、使用和“一杯奶”发放的相关资料。
三、工作要求
(一)检查组在旗区检查时,听取旗区党政分管领导关于201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汇报,并查看相关资料,相关部门参加;在苏木(乡镇、街道)实地调查和查看资料。
(二)检查组在检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28项具体规定和我市的相关配套规定。
(三)被检查单位要按要求提前准备好有关材料,及时提交检查组;汇报工作要实事求是,同时要积极支持和配合检查组的工作,不能干扰检查工作。
(四)被检查单位对检查组的工作有监督的权利。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