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开发区(园区)管理委员会,各大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鄂尔多斯市公路及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9月4日
鄂尔多斯市公路及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为全面改善全市公路路域环境,有序提升公路交通服务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改善公路交通环境、提高道路通行质量、提升交通服务水平为目标,按照“统一领导、依法治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的要求,对全市国道、省道、县道等公路及沿线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全面提升公路运营管理水平,努力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整治范围
全市境内所有国道、省道、县道、专用公路、矿区公路、连接线和农村牧区公路,特别是要对经营性收费公路进行全方位整治。
三、整治内容
(一)公路整治内容。重点对公路路基、路面、路肩、桥涵、护坡等进行养护整治,对标志、标识、标线、安全护栏、隔离栅等附属设施进行维修完善,对收费站、服务区及周边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治理等。
(二)沿线整治内容。重点对公路沿线垃圾、临时取土场(点)、废弃建筑物和构筑物、广告牌匾、违章建筑、临时建筑、路边林带等进行整治。对公路沿线建筑物、构筑物进行立面美化装饰,对广告牌匾、宣传标语等进行统一规范清理。对公路沿线所有违章建筑物和废弃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拆除,并重新进行平整绿化;对临时建筑进行规范;对垃圾堆、白色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对临时取土场(点)进行平整复垦。因地制宜、统一规划对沿线进行绿化,建设路边林带。
(三)收费站整治。由市交通、发改、财政、监察、纠风等部门联合对全市经营性收费公路收费站进行专项治理,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费、通行费收费标准偏高等违规及不合理收费,坚决撤销收费期满的收费项目,取消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点),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
四、实施步骤
此次综合整治工作从2013年8月15日开始到2013年11月30日结束。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3年8月15日—31日)。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对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认真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二)全面整治阶段(2013年9月1日—11月15日)。各级各有关部门对照整治内容和要求,深入组织开展综合整治活动。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3年11月16日—30日)。各级各有关部门对综合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于11月25日前报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汇总后报市人民政府。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全市公路及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宫秉祥 副市长
副组长: 陈旭辉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赵 虎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 赵子义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郭 平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周如山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王水云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邱宏荣 市规划局副局长
李云武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学凯 市公安局副局长
乌云其其格 市农牧业局副局长
巴特尔 市水务局副局长
袁庆东 市林业局副局长
张建国 市水土保持局副局长
杨 庚 市监察局副局长
王万厚 市城市公共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陈骏驰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纪检组组长
张俊岐 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张世平 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