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污染减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00014349/
  • 发文字号
  • 鄂府办函〔2009〕51号
  • 成文日期
  • 2009-04-27
  • 发文机关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
  • 卫生、体育、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 公开日期
概述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 有效性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污染减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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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加强市、旗区两级和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污染减排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完成全市“十一五”减排目标任务,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污染减排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协调配合完成各自减排目标任务。   
    二、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主要通报减排工作完成情况和项目运行情况,协调解决减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个月召开一次减排调度会议,召集重点减排企业负责人参加,及时了解掌握减排运行情况,研究制定相应减排措施;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络员会议,通报减排工作中指标数据测算、信息互通和措施落实等方面情况。

    三、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减排工作联席会议、调度会议和联络员会议等方面的日常性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主任由杨振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王光亮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
     附件:1. 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2.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减排目标责任分解表

         3.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通讯录
                                                 
                            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

  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姓 名

    

  职 

  沈   坚

  东胜区人民政府

 副区长

  冯文华

  达拉特旗人民政府

 副旗长

  杨键军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副旗长

  张额尼日图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

 副旗长

  李怀国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副旗长

  杨永光

  杭锦旗人民政府

 副旗长

  杨小平

  乌审旗人民政府

 副旗长

  王万厚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副旗长

  杨振华

  市环境保护局

 副局长

  方振荣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西部开发办副主任

  王利民

  市经济委员会

 副主任

  高子奎

  市财政局

 副局长

  刘爱东

  市统计局

 副局长

  林 强

  市建设委员会

 副主任

  王 凯

  市监察局

 副局长

   

  

   

   

   

   

  

  附件2:

                               会议成员单位减排目标责任分解表

 序号

  责任部门

  主 要 任 务

1

各旗区人民政府

  根据减排形势,围绕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监管减排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加快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管网完善;加快实施结构调整。大力推广经济适用减排技术,安排减排专项资金;开展减排工作培训,加强沟通联系汇报。

2

市环境保护局

  加强组织协调,完成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20.1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2.5万吨的年度目标;负责完成对各旗区年度减排指标的分解、考核任务;按时报送污染物减排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健全减排监督检查机制,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和企业开展减排工作,跟踪减排工作进展,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全市减排工作进展情况,并向减排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通报;监督排污企业落实减排项目,对未按期建成治理设施或者建成的治理设施不能正常稳定运行的,要提出处理意见并依法查处;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查处力度,对不按要求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实行必要的环保限批;积极争取自治区环保局对我市减排工作的指导和支持。

3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将减排计划纳入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负责淘汰落后小火电机组;积极争取自治区对我市重点减排项目的资金支持。

4

市经济委员会

  负责全市淘汰落后产能任务。主要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白灰、钢铁等落后产能关停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企业清洁生产计划,加强对工业企业减排工作的指导、监督;负责指导行业管理所属企业开展减排工作,并督促落实市政府下达的减排任务。

5

市统计局

  按时报送减排统计数据,参与审定需要向社会公布的减排数据。包括全年和半年的全社会耗煤量、火电耗煤量、非电耗煤量以及GDP、工业增加值、主要产品产量、主要行业工业增加值、城镇人口等。

6

市财政局

  加大减排监督管理体系和重点减排项目的资金投入和资金监管,落实减排资金使用。

6

市建设委员会

  组织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污水处理产业化工作,推动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尽快建设并投入使用,监督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

   

  附件3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通讯录

 

  姓 名

    

  职 务

  联系电话

  王光亮

  市环境保护局污控科

  科长

  15332779551

  陈   勇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科

  科长

  13847371160

  越忠明

  市经济委员会资源科

  科长

  13327063838

  李胜清

  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

  科长

  13634770999

  晓  红

  市统计局工业科

  科长

  15947599252

  尤再忠

  市建设委员会城建科

  科长

  13304770363

  巴雅尔

  市监察局执法室

  副主任

  15047305699

  温东润

  东胜区环保局

  副局长

  13304777798

  秦二飞

  达拉特旗环境保护局

  副局长

  13704771104

  吴虎林

  准格尔旗环境保护局

  副局长

  13304771235

  李海峰

  鄂托克前旗环境保护局

  副局长

  13704772378

  苏良才

  鄂托克旗环境保护局

  副局长

  13704772455

  白毕力格

  杭锦旗环境保护局

  副局长

  15949409000

  王   林

  乌审旗环境保护局

  副局长

  13947733199

  魏志强

  伊金霍洛旗环境保护局

  副局长

  13947379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