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2008年,各旗区、各有关部门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中心工作任务,扎实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有力保障了全市道路交通的安全、有序、畅通,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市人民政府对各旗区、各单位完成《2007年鄂尔多斯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状》情况的考评结果,市人民政府决定对2008年度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先进旗区和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名单如下。
一、先进旗区(4个,各奖励人民币10000元)
东胜区、准格尔旗、乌审旗、鄂托克旗。
二、先进单位(4个,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交通局运输管理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鄂尔多斯广播电台文体交通广播节目组。
希望受表彰的旗区和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今后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再创佳绩。同时号召各旗区、各有关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全面推进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构建平安和谐鄂尔多斯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〇〇九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