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2008年,各旗区人民政府和市禁毒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国家、自治区禁毒委员会的统一部署,以遏制毒品来源、遏制毒品危害、遏制新吸毒人员滋生为目标,以禁毒预防、禁吸戒毒、堵源截流、禁毒严打、禁毒严管为重点,深入组织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维护社会稳定、打击毒品犯罪做出了积极贡献。为了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斗志,进一步推动禁毒斗争深入开展,市人民政府决定对2008年度全市禁毒工作先进旗区和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名单如下。
一、先进旗区(3个,各奖励人民币10000元)
东胜区、准格尔旗、乌审旗。
二、先进单位(5个,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
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农牧业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希望受表彰的旗区、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同时号召各旗区、各部门以先进为榜样,继续加大打击各类毒品违法犯罪的力度,扎扎实实开展好禁毒各项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二○○九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