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供销社《 关于在东胜区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的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二日
关于在东胜区建设再生资源
回收利用网络体系的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依法治理、方便群众、行业牵头、部门配合、市场运作和规范经营的原则,统筹规划,以建设符合实际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和再生资源加工处理中心三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为目标,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现再生资源的产业化和无害化,为建设文明、节约、卫生城市做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通过构建由镇(街)社区回收、交易市场和综合利用处理三个层次组成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把现有回收站(点)进行规范整合,使95%以上的回收人员纳入规范化管理,90%以上的再生资源进入指定交易市场进行规范交易和集中处理,80%以上的可用废弃物得到回收利用,基本消灭二次污染。
三、建设内容
(一)再生资源回收网站
回收网站包括回收站和回收中心,回收网站建设要按照布局合理、网络通畅、标识醒目、环境洁净、管理规范和交售便利的原则建设。
⒈回收站
城区拟考虑设置回收站100—160个左右;乡镇设置8—11个左右,即:城区每1000—1500户居民、乡(镇)每1500-2000户居民设置一个回收站,回收站的面积应根据社区交售废品量确定。一般营业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商场实行申报制,指定专人或专点进行收购。
⒉回收中心
按照每个街道办事处、乡(镇)至少设置一个再生资源回收中心的要求,拟考虑设置12个回收中心,每个回收中心占地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采用轻型材料全封闭建筑,负责本辖区内回收站的管理和经营,具有收运、储存、中转和简单分拣、整理、打包功能。|
回收站和回收中心不得有拆解行为,应保持清洁完整,禁止废弃物溢散、散发恶臭、污染地面和积水等情形。回收物当日应交到交易市场,不得过夜。
⒊回收网站的管理方式:
回收网站实行“六统一”管理方式,即:统一管理标准,统一回收品种,统一服装,统一计量衡器和统一运输车辆。
⒋人力资源配置:
回收人员纳入就业组织, 用工实行招聘制度,与“4050”工程相结合,优先安排下岗、待岗人员和辖区内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二)再生资源交易市场
再生资源交易市场是对除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以外的再生资源进行集中分拣、简单加工和资源分流的固定场所,其主要功能:接收街道回收站回收的再生资源,以及工厂、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回收的再生资源;按照再生资源分类标准、品质状况进行分拣整理和简单加工;通过市场运作,实现再生资源合理配置,方便再生资源利用企业进场采购,促进再生资源有序流动。
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包括商品交易区(包括相应的技术研发中心、产业化应用中心、信息化交易、管理系统)、金融服务和废渣、废液体处理区等。
交易市场的建立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城市功能和环保要求,与居民区相对隔离,且便于资源集中、污染处理和运输,根据交易市场的特点和东胜区城内实际,第一个交易市场拟选定在南环城线的城乡结合部,面积约200—300亩,在试点的基础上,根据资源量再确定建几个面积适宜的交易市场。
⒈再生资源交易市场的建设标准
必须建有集中的治污设施,具备集散、储存和初加工功能,并与深加工相配套;必须设有合格和完善的消防设施,储存场地相对固定,避免造成二次污染;为确保运输车辆的出入通畅,市场内道路设计要规划合理,设有符合消防要求的无障碍通道;必须具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油类混入或渗透功能的混凝土地面,处理设施周围应有油类或液体的截流、收集及油水分离的设施或措施;必须具有防止废弃物溢散、散发恶臭、污染地面及影响四周环境的必要措施。
⒉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的构成
(1)商品交易区。按照不同的商品品种划分交易区和初加工区,金属区与非金属区分开,废品与旧货分开等等。通过从零散回收到相对集中再到中心市场,消灭有碍观瞻的马路交易,美化市容、保护环境,实施规范管理,发展现代物流。
(2)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中心。再生资源回收只是一个手段,最终是要达到最优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3)综合服务区。包括行政服务、废旧物资交易、金融服务系统等等。
(4)生活服务区。包括吃、住、娱乐和培训等等。
(5)废气、废渣、废水和废液等集中治理区。主要解决市场内废气、渣、水、液等的集中收集和简单处理,以免造成二次污染。
(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加工处理中心(或深加工园区)
根据行业特点,建议东胜区在远离城区外规划建立一个再生资源深加工园区。市区两级政府提供优惠的政策措施,引进企业进入园区,通过加工提高再生资源的可利用率,通过政府补贴和社会支持,加快无害化处理建设项目的步伐。
加工利用环节是该网络的重点和难点。目前各城市回收行业中加工利用是一个薄弱环节,制约了回收行业的发展。在网络建设中,再生资源加工利用要有一定规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搞低水平重复建设;要有一支企业管理和技术研发人才队伍;要坚持联合发展,与生产企业、科研单位联合开发,引进先进技术。加工利用环节要重点设计和建设以下工艺流程:废旧家电、废旧电子产品回收加工处理中心;废钢铁加工、剪切、打包、压块、破碎生产线;废有色金属加工、分拣、处理生产线;二次纤维(废纸)分拣加工打包厂;报废汽车拆解厂(解体厂);废塑料分类加工处理中心;废轮胎加工处理、翻新、常温助剂胶粉生产线;垃圾中可再生资源分类分拣加工处理中心。
(四)禁止回收下列物品
⒈枪支、弹药和爆炸物品。
⒉个人出售的铁路、石油、电力、通讯、矿山、水利、测量、市政公用设施和军用设施等专用器材。
⒊放射性物品及其盛装物或包装物。
⒋剧毒物品。
⒌国家明令禁止回收的文物、金银及其制品。
(五)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发现无合法来源证明的市政公用设施及公安机关通报巡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时,应当报告公安机关。
四、主要措施
(一)工作步骤
⒈建立市、区和乡(镇)街道三级管理体制。成立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东胜区委、政府分管领导和市供销社主要领导任副组长,东胜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划局、商务局、环境保护局、公安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国税局、地税局、供销社等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东胜区人民政府为领导小组的召集牵头单位,市供销社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业务主管单位。
东胜区人民政府和乡(镇)街道要根据“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机构,乡(镇)街道和社区居委会要结合文明社区建设和再就业工程,切实履行好宣传、组织和实施等工作职责,确保工作有效落实。
⒉制定可行性实施方案。东胜区要结合再生资源的实际情况,向市人民政府提交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建设可行性实施方案,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⒊确定建设重点。经过调查研究,反复讨论,明确当前东胜区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的重点,首先要建立一个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交易市场,有了交易市场才能取缔非法市场,才能规范城区内的回收站和回收中心。
⒋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工程作为发展循环经济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市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规划纳入市区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市区财政每年要安排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专项资金,分别纳入市区有关部门预算。
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在资金、土地和税收等方面给予支持。
(1)对确定的回收站、集散交易中心和再生资源建设的其他项目,市区政府要给予支持。
(2)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按照国家、自治区和我市的有关规定落实减免税费政策,享受有关税费优惠,从业人员属于本市下岗人员的,可按规定享受下岗再就业优惠政策。
(3)对集散交易中心的用地,要纳入城市规划并无偿划拨使用土地,对设定的社区回收站点,统一由乡(镇)街道按规划要求建设。
(4)鼓励各类企业投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建设,发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事业,对长期坚持使用和添加再生资源的企业,要予以鼓励和支持。要制定相应的措施,强制要求可使用再生资源的企业按一定比例应用再生物资。
(5)科研部门要鼓励科研人员积极开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研究,对用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技术与产品开发项目给予优先立项和经费支持。
⒍培育骨干龙头企业,由市供销社牵头,依靠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总公司的经营、生产加工、科研和管理等优势,积极吸收社会力量,采取多元投资等形式组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建设的龙头企业。在推进网络建设过程中,龙头企业要以资本或生产为纽带,以整合资源网络为基础,以建设项目为核心,以标准化和规范化为手段,以资源化和无害化为目标,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⒎认真组织实施。具体工作重点:整合和规范现有城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络,科学合理布点,统一标识,规范回收;投资建设再生资源中心市场,要结合市容和市场管理,实行退市进郊、退路进场,将规范后的回收站点和回收人员与中心市场对接,规范交易地点和交易行为;引进生产企业、民营企业和投资公司进场发展深加工和精加工,实行产业化经营、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对回收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对回收站点和回收人员进行资质认定,回收人员持证上岗;开展资源回收和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引导和培养市民分类积攒、积极投交的现代文明生活习惯,把能再生利用的废弃物尽可能回收利用,减轻城市垃圾处理压力,减少对人类生存环境的影响;分期分批在社区设立按回收品种进行分类的投放箱,把垃圾和可回收利用的废弃物分开。
(二)进度安排
按照统一规划、先行试点、分步实施的原则,东胜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试点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2008—2010年)。整个工作分三个阶段完成:
第一阶段:试点项目建设筹备阶段(2008年),完成并通过实施方案,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和筹措建设资金,争取交易市场开工建设。
第二阶段:实施建设阶段(2009年),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营。
第三阶段:组织验收阶段(2010年),组织验收,项目全面建成并投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