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各项工作,迎接国家爱国卫生办公室对我市进行的检查考核,市人民政府决定抽调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联合办公。
市委宣传部、建设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局、环境保护局、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化局、交通局、农牧业局、旅游局、卫生局、市人民政府督查室要派出一名业务素质高、综合协调能力强的干部到市卫生局原办公楼进行办公。联合办公期间,各单位派出人员只负责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各项工作,不再承担原单位工作任务。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务于8月8日17:00时前将派出人员名单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526室,电话:8589912,传真:8589900。
二○○八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