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项工作组实行联合办公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00014349/
  • 发文字号
  • 鄂府办函〔2008〕135号
  • 成文日期
  • 2008-08-07
  • 发文机关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公开日期
概述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各项工作... 有效性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项工作组实行联合办公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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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各项工作,迎接国家爱国卫生办公室对我市进行的检查考核,市人民政府决定抽调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联合办公。
市委宣传部、建设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局、环境保护局、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化局、交通局、农牧业局、旅游局、卫生局、市人民政府督查室要派出一名业务素质高、综合协调能力强的干部到市卫生局原办公楼进行办公。联合办公期间,各单位派出人员只负责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各项工作,不再承担原单位工作任务。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务于8月8日17:00时前将派出人员名单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526室,电话:8589912,传真:8589900。

二○○八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