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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一刻钟便民生活...

      鄂府办发〔2022〕71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

    2022-06-20 朗读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鄂府办发〔2022〕71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推动我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有效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打造舒心、顺畅、智能、有温度的社区环境,提升社区服务品质,加强对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的统筹调度,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鄂尔多斯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工作属市社会事业工作领导小组专项工作,组长由市社会事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杜汇良担任,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杜汇良 市长   副组长:苏翠芳 市委常委、副市长   苗程玉 副市长   成 员:张众志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张 勇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韩 涛 东胜区区长   王雪峰 康巴什区区长   王小平 达拉特旗旗长    准格尔旗旗长   吴 云 伊金霍洛旗旗长   希 尼 乌审旗旗长   张仲平 杭锦旗旗长   王国泉 鄂托克旗旗长   杨颖新 鄂托克前旗旗长   黄伯韡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辛宏亮 市民政局局长   邬建勋 市财政局局长   王学志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马二喜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余永崇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 涛 市商务局局长   赵子义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张 磊 市税务局局长   韩玉光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 斌 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武志军 鄂尔多斯银保监分局局长   任海龙 市邮政管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局局长张涛兼任,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工作。   今后,除市领导外,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如有变动,由接替其行政职务的人员自行接替其相应工作,不另文通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8日   

  •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鄂尔多斯市城市...

      鄂府办发〔2022〕70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

    2022-06-15 朗读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鄂尔多斯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鄂府办发〔2022〕70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鄂尔多斯“大城管”格局,统筹协调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每年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复检复审工作,长期保持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荣誉,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推进建设公园城市,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鄂尔多斯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下称市城管委),具体事宜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杜汇良 市长   副主任:苏翠芳 市委常委、副市长   成 员:张众志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周永强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杨雨龙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韩 涛 东胜区区长   王雪峰 康巴什区区长   王小平 达拉特旗旗长    准格尔旗旗长   吴 云 伊金霍洛旗旗长   希 尼 乌审旗旗长   张仲平 杭锦旗旗长   王国泉 鄂托克旗旗长   杨颖新 鄂托克前旗旗长   韩玉飞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黄伯韡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万世斌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特古斯 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辛宏亮 市民政局局长   刘 杰 市司法局局长   邬建勋 市财政局局长   马二喜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苏雅拉图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余永崇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水云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 帅 市水利局局长   周桂荣 市农牧局局长   张 涛 市商务局局长   赵子义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王 枫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韩玉光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霍励平 市能源局局长   金 山 市信访局局长   任海龙 市邮政管理局局长   陶安良 市公安局副局长   郃忠平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 亮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兰 天 市大数据中心主任   崔永忠 市铁路民航中心主任   田 斌 鄂尔多斯供电公司总经理   白志才 鄂尔多斯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刘宏斌 中国联通鄂尔多斯分公司总经理   冯德强 中国移动鄂尔多斯分公司总经理   孙宝宏 中国电信鄂尔多斯分公司总经理   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传达、研究、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   (二)研究城市管理中长期规划,制定城市管理工作目标和管理标准,分析研究及部署城市管理的重大工作。   (三)负责城市管理的统筹规划、工作指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比等工作。   (四)研究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筹措城市管理和综合整治资金等。   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及主要工作职责   市城管委下设办公室,负责城管委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韩玉飞兼任。市城管委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起草城市管理工作相关政策,组织编制城市综合整治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工作目标、实施方案。   (二)负责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三)负责对城市管理中的职能交叉、管理空白及行政执法等方面的问题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协调,提出解决方案,明确管理责任,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四)负责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监督考核工作,定期通报城市管理考核评比结果和分析城市管理中的问题。   市城管委各成员单位依照分工履行各自的城市管理职责。各旗区要与比照成立本旗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今后,除市领导外,其他人员若有变动,由接替其行政职务的人员自行接替,不另行文。   请各成员单位安排一名联络员负责对接市城管委及办公室相关工作事宜,并于2022年5月27日前将本单位联络员及联系方式报市城管委办公室。联系人:白彦龙、王旭,联系电话:8580303,电子邮箱:904871371@qq.com。   附件:鄂尔多斯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5日   

  •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四五”水安...

      鄂府办发〔2022〕69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

    2022-06-16 朗读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的通知,   鄂府办发〔2022〕69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鄂尔多斯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5日   相关链接:《鄂尔多斯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政策解读   

  •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十...

      鄂府办发〔2022〕68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

    2022-06-15 朗读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十四五”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鄂府办发〔2022〕68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鄂尔多斯市“十四五”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5日   鄂尔多斯市“十四五”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鄂尔多斯市建设国家西部教育强市,加快推进教育体育现代化的关键五年。根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体育强国建设纲要的通知》《内蒙古教育现代化2035》《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十四五”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和《鄂尔多斯教育现代化2035》《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结合全市教育体育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基础背景   第一节 “十三五”时期发展成就   “十三五”时期,全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决策部署,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着力深化教育改革、提升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着力推进体教融合、体医融合、全民健身,教育体育事业整体发展水平走在了自治区前列,为改善民生、提升城市品质、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以党建为统领,党对教育体育工作的领导不断加强。成立了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党工委,全面加强党对教育体育工作的领导。建成最强党支部152个,占比达到30%。严格审查管理涉及意识形态安全的内容,建立了校园活动审批备案制度。统筹推进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执行力、凝聚力不断增强。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平稳推开民族语言授课学校使用统编教材,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工作。   以保障投入为先导,基础设施条件持续改善。落实财政性教育投入431亿元,实施了“全面改薄”工程、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建设等系列工程,新建、改扩建中小学67所、幼儿园44所,办学条件得到极大改善。我市被教育部评为教育信息化首批优秀试点地区,成功入围教育部“基于教改融合信息技术的新型教与学模式实验区”。全市全民健身设施覆盖率达到100%,人均体育场地面积2.95平方米,超出全国人均面积0.87平方米。   以队伍建设为抓手,发展活力有效释放。坚持引育并举,累计从全国各地引进优秀教师(教练员)、从“双一流建设高校”招聘优秀毕业生2100人。构建起“一项目一主题五段式”教师培训培养新模式。深入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全市交流轮岗校长289人,教师3147人。积极推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有效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鄂党发〔2018〕18号),配套出台实施了《高等院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鄂教发〔2018〕36号)和《鄂尔多斯市中小学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试行)》(鄂教体发〔2020〕1号),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激发。   以质量为核心,教育教学水平大幅跃升。建立了全市“德育工作平台”和“网上家长学校”,常态化开展鄂尔多斯市新家庭教育大讲堂,推进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协同育人。落实自治区学校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七个一”活动要求,中小学生校内培养体育艺术爱好和特长、校外持续开展实践锻炼的格局正在形成。开展“蹲校教研”“送教下乡”“名师大讲堂”等系列教学研活动,稳步推进教学改革。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和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分别达到98.5%、86%,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6.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8.5%,各学段指标均高于自治区平均水平。9个旗区全部通过国家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评估认定。高考本科上线率和一本上线率分别达到82.4%、39.9%,稳居自治区第一方阵。我市被列为自治区首批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康巴什区被教育部评为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示范区。   以健康为使命,体育综合实力稳步提升。实施《鄂尔多斯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先后成功承办和举办50项国内外大型品牌赛事,参与度、影响力和辐射带动作用不断提高。我市被国家体育总局评为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市。建成国家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1个、自治区级4个,向国家、自治区体育专业运动队输送优秀运动员120人。形成了以赛车、赛马运动为核心的体育产业集聚区,鄂尔多斯国际赛车场被评为国家级体育产业示范项目。体育彩票销售额稳居自治区第一。建成国家级、自治区级足球特色学校(幼儿园)201所,达拉特旗被评为全国校园足球试点县。   以公平为基础,教育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着眼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压茬推进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行动和中小学不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整治,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大力推行“阳光入学”“阳光招生”“阳光中考”等基础教育阳光建设系列工程,实现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同城待遇”。积极推行优质学校“一校两址”“一校多址”的集团化办学模式,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不断扩大。“教育脱贫一批”顺利收官,健全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建立失学辍学学生动态管理数据库和监测机制。实施“推普助力脱贫攻坚”工程,成功入选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典型案例。   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面临形势   1.教育体育高质量发展目标定位更加准确清晰。“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建设教育强国、体育强国是党中央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我国教育事业由普及化阶段进入整体抓质量的新阶段,教育工作重心发生了历史性战略转移,建设高质量体系成为教育工作主要目标。顺应国家教育整体发展趋势,市第五次党代会提出了建设国家西部教育强市的新使命,突出更全面的普及、更优质的均衡和更有质量的公平,教育在鄂尔多斯现代化进程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更加凸显。党和国家将健康中国、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体育在提高国民素质、繁荣经济文化、激发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精神等方面作用越来越明显。迫切需要深入落实国家战略部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养成运动、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促进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融合发展,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幸福感。   2.优质教育资源供给能力不足问题仍然突出。“十四五”期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规模将逐步达到峰值。学前教育规模将维持在7.5万人左右,呈平稳发展态势;小学阶段2024年在校生规模达到18.1万人,较2020年增加1.6万人,增长9.7%;初中阶段在校生规模达到8.7万人,较2020年增加2.3万人,增长35.9%;普通高中在校生规模达到4.6万人,较2020年增加1.7万人,增长58.6%;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将突破5万人,较2020年增加2万人,增长66.7%。全市公共教育资源特别是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仍然存在较大缺口,从“学有所教”到“学有优教”面临不少挑战,迫切需要盘活教育资源存量、保障教育资源增量,优化教育资源布局结构、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结构,促进适龄人口健康成长;迫切需要创新教育服务供给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教育需求。   3.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面临较大压力。按照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差异系数指标,我市小学差异系数达标的旗区有5个,占比55.6%;初中差异系数达标的旗区有6个,占比66.7%;小学和初中差异系数均达标的旗区仅有3个,占比33.3%,距离一半以上旗区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目标仍有很大差距。城乡、区域、校际间差距更为突出,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测试旗区间均分最高分与最低分相差90分、优秀率相差16.6个百分点、及格率相差35.2个百分点。城市核心区“拥挤化”、旗人民政府所在镇“虹吸化”、农村牧区“空心化”发展趋势给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动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带来严重困难。   4.教育现代化发展任重道远。“十四五”时期是“教育现代化2035”建设开局的五年,我市教育在发展目标、发展体系、人才培养模式、教育治理体系等方面都面临巨大挑战,迫切需要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更高质量教育的现实需求和适应新科技革命、产业变革的客观要求,全面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迫切需要准确把握“五育并举”“以德为先”“面向人人”“因材施教”“知行合一”等基本理念,全方位推进素质教育;迫切需要系统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和育人方式变革,强化教育数字赋能增值,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迫切需要加强教育法治建设,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让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   5.体育公共服务体系有待健全。党中央制定印发了《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全民健身纲要》,全面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发展,全民健身在“大健康”中的作用更加突出。我市城乡体育设施差异较大,公共体育场馆利用率不高,社会体育指导员总量较少、作用发挥不明显;竞技体育综合竞争力不强,副高级以上职称教练员占比不足10%,在国际国内大赛上争金夺银的优秀运动员较少;体育产业结构单一,总体规模较小,占全市经济总量不足1%,迫切需要提升体育公共服务水平,着力增加人均公共体育面积,着力增加人民群众身边的体育设施,着力提升国民体质监测达标率;迫切需要推进体教融合、体旅融合、体医融合,培育有地域特色的体育产业品牌赛事,使体育产业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组成部分,发挥体育多元功能和价值,以体育带动城市活力、提升城市影响力和美誉度。   6.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使命和任务更加光荣而艰巨。市第五次党代会确定了“十四五”时期加快建设“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的先行区战略目标。作为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紧密的职业教育,亟需不断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当前我市职业教育存在专业设置与主导产业发展适配度不高、专业设置结构不合理、人才培养整体水平不高等突出问题,需要紧密围绕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和重大产业转型需求,深化职业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创新链、人才链、产业链“三链融合”,提高专业设置与人才培养结构同主导产业转型发展的适配度,构建面向“双碳”战略绿色发展和适应数字化时代要求的人才培养和供给体系,源源不断为鄂尔多斯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输送高质量技术技能人才。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体育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大力实施科教与人才强市战略,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构建高质量教育体育体系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按照“东学徐州市 西追江北区”思路,实行全方位对标对表,着力补短板、强弱项、调结构、提质量、促均衡、保公平,推进职普融通、体教融合,推进教育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建设国家西部教育强市、体育强市和技能强市,为鄂尔多斯市“走好新路子 建设先行区”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节 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教育体育发展全过程,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民生上抓、从规律上办,办好人民满意和发展需要的教育体育事业,始终保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守校园意识形态主阵地,五育并举、三全育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坚持促进公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持续加大投入保障力度,有效扩大优质资源供给,满足广大人民群众高质量、多元化教育体育需求。优化资源配置,健全教育体育资源向薄弱领域、地区、学校倾斜机制,进一步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发展差距,促进市域优质均衡发展,努力保障每个孩子都享有优质教育体育资源。   3.坚持质量优先。遵循教育教学基本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创新育人模式,发展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让每个学生都有人生出彩机会。健全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增强竞技体育实力,激发青少年体育发展活力,推动体育产业在多元融合中发展壮大,提升全市体育发展群众亲和力、经济创造力、国内影响力。   4.坚持改革创新。坚持解放思想,跳出鄂尔多斯看教育,放眼全国谋发展,敢与强的比实力,敢与好的比水平,对标国内一流标准,全面查找育人理念、办学模式、管理方式、督导评价、保障机制等方面差距和不足,坚决破除制约教育体育发展体制机制性障碍,促进各项工作由“跟跑”逐步向“并跑”“领跑”跨越,探索一批具有鄂尔多斯特色、可推广、可复制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打造鄂尔多斯教育体育事业现代化发展新标杆。   5.坚持全面协调。科学把握教育体育改革发展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促进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应用型本科贯通发展,统筹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一体化发展,深化区域教育体育协同发展,积极主动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格局。   6.坚持依法治理。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教育体育改革发展,推进普法教育进校园,推进学校依法自主办学,推动托育管理和全民健身地方立法,推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依法履行教育体育职责,推动教育体育投入保障机制依法有效落实,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教育体育发展强大合力。   第三节 主要目标   按照“两步走”计划,第一步到2023年,教育体育资源供给明显好转,结构更加科学合理,保障更加全面,服务更加高效,质量显著提升,社会关注的教育体育热点难点问题有效缓解,主要发展指标达到自治区领先水平;第二步到2025年,教育体育服务贡献能力显著提高,综合实力和现代化水平全面增强,教育体育发展水平与鄂尔多斯经济社会发展地位相匹配,建成西部教育强市、体育强市和技能强市。   1.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显著提高。新增教育资源向薄弱领域、地区倾斜机制不断完善,区域、城乡、校际办学水平差距不断缩小,优质教育资源供给量不断增多,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协调发展,普及普惠水平进一步提升。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9%,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75%;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实现重大进展,5个旗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评估认定,“大班额”“大校额”基本消除,择校、择班热问题有效遏制,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9%;特殊教育发展水平全面提升,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9%。   2.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大局能力明显增强。职业教育顶层设计和保障体系基本完备,目标定位更加清晰明确,“双师型”教师队伍、实训基地建设等发展基础全面夯实。提质培优进程全面加快,建成一批对接我市重点产业、满足市场需求的高水平专业(群),形成中等职业、高等职业、职业本科等多层次衔接贯通培养模式,区域协作、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入推进,人才培养质量大幅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显著增强,在校生规模超过5万人。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4所高职院校全部达到自治区优质院校创建标准。   3.体育综合实力持续增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能够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健身需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平方米,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4名,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45%,城乡人口体质检测达标比例达到92%;竞技体育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竞赛体系不断健全,优势特色项目竞技水平大幅提升。青少年健康促进体系、体育训练体系、体育竞赛体系基本建成,体教融合取得重大突破,建成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60所以上,年均培养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200人,国家二级以上裁判员达到1800人;体育产业实现提质增效,打造10处特色鲜明、服务功能完善、经济效益良好的特色小镇和集聚区,在赛马赛车、沙漠体育、健身休闲等重点领域,打造“鄂尔多斯马拉松”“鄂尔多斯温暖全世界”“机车那达慕”等一批体育产业新品牌,体育产业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1.4%左右;足球运动基础条件不断完善,校园足球全面繁荣,四级联赛体制全面建立,初步形成具有鄂尔多斯特色、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足球发展模式,把鄂尔多斯市打造成为全国足球重点发展城市。   4.教育体育保障能力全面提高。教育发展“三优先”(教育事业优先规划、教育投入优先安排、教育项目优先建设)全面落实到位,学校规划布局不断优化,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大幅改善,教育资源、教学要素配置更加科学合理。教师队伍综合素质大幅提升,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名师不断涌现的生动局面。“互联网+教育体育”深入推进,新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数字校园建设实现全覆盖,5G、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在教育体育领域广泛应用,信息化应用水平和信息素养普遍提升,优质资源共建共享水平不断提高,信息化支撑服务发展能力全面增强。   5.教育体育治理体系和能力不断强化。教育体育发展方式、投入结构从规模发展为主向提升质量为主转变,形成科学高效、精准发力、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教育体育治理效能显著提升,政府依法宏观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社会有序参与、各方合力推进的格局基本建成;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对教育体育的满意度大幅提升。   鄂尔多斯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指标   类型   指标   2020年   2025年   鄂尔多斯   内蒙古   鄂尔多斯   内蒙古   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98.5   94.4   ≥99   ≥95.0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96.5   93.0   ≥97   96.0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98.5   94.6   ≥99   ≥95.0   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   95   —   99   —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旗区比例(%)   0   0   56   20   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   68   55   75   ≥55   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86   85.5   90   ≥85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0.8   10.4   11.5   ≥11.0   学生全面发展   中小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   90   92   93   —   中小学生近视眼率(%)   58   58.6   56   56   *中小学生肥胖率(%)   19   —   15   —   *公办学校校医配备率(%)   65   —   100   —   教师队伍   学前教育专任教师接受专业教育比例(%)   75   70   85   80   学前教育本科学历教师比例(%)   63.3   —   80   —   义务教育阶段本科学历教师比例(%)   85   81.1   90   85.0   普通高中研究生学历教师比例(%)   23   —   28   —   教育信息化   *中小学智慧校园覆盖率(%)   10   —   80   —   *校均网络出口带宽(Mbps/校)   1000   —   5000   —   *中小学基于大数据的教与学应用覆盖率(%)   10   —   80   —   满意度   学生、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   80   —   ≥90   —   备注:以上表格中,带*符号表示鄂尔多斯市根据实际增设的指标。   鄂尔多斯市“十四五”职业教育发展主要指标   指 标   2020年   2025年   鄂尔多斯   内蒙古   鄂尔多斯   内蒙古   中职教育   职普比例   35 :65   31:69   40 :60   -   在校生规模(万人)   1.3   17.4   1.9   -   新建学校(所)   0   -   2   -   高等教育   在校生规模(万人)   1.3   21.5   3.2   -   自治区“双高”院校(所)   0   0   2   8   新建高职院校(所)   0   0   1   0   专业建设   自治区高水平专业(群)(个)   5   -   16   -   国家高水平专业(群)(个)   2   -   5   -   师资队伍   建设   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比例(%)   中职 58   23.1   中职 60   ≥50   高职 40   41.3   高职 70   ≥60   兼职教师占比(%)   4.8   -   >20   -   毕业生   *中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双证书获取率(%)   80   -   85   -   职业培训   人次   非学历职业教育达到在校生规模(倍)   0.2   0.7   >2   2   产教融合   职教集团(产教联盟)(个)   8   53   13   -   *综合实训基地(个)   -   -   3   -   *现代产业学院(所)   4   -   11   -   备注:以上表格中,带*符号表示鄂尔多斯市根据实际增设的指标。   鄂尔多斯市“十四五”体育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项目   主 要 指 标   2020年   2025年   鄂尔多斯   内蒙古   鄂尔多斯   内蒙古   群   众   体   育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43   35.5   45   38.5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平方米)   2.95   2.16   3.0   2.6   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名/千人)   3.5   2.2   4   2.5   《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率(%)   90   87   92   90   主要竞赛成绩   平均每年获得自治区级以上金牌数(枚)   110   —   150   —   竞   技   体   育   队伍建设   运动员   一级运动员(人)   25   —   50   —   二级运动员(人)   120   —   150   —   教练员   优秀运动队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教练员(人)   12   —   17   —   裁判员   国家级以上裁判员(人)   3   10   5   >15   国家一级裁判员(人)   120   —   180   —   国家二级裁判员(人)   1200   —   1800   —   青   少   年   体   育   体育传统特色学校数量(所)   20   268   60   500   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数量(个)   124   —   160   600   创建青少年品牌赛事活动(个)   自治区级   0   —   1   3   市级   3   —   5   —   基层教练员执教技能培训人数(名)   80   —   300   1000   注册青少年运动员(人)   4000   57000   6500   70000   自治区级以上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个)   5   68   7   76   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个)   45   —   60   —   体   育   产   业   体育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0.9   0.9   1.4   1.4   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个)   1   —   3   12   培育体旅融合发展精品项目(个)   7   —   15   —   足   球   发   展   注册足球运动员数量(人)   1750   16635   2750   21000   等级足球教练员数量(人)   252   11199   650   14000   等级足球裁判员数量(人)   184   4618   420   7000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构建大中小一体化思政工作体系   (1)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中小学读本,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内蒙古生动实践”“牢记嘱托 筑梦北疆”等专项行动,教育引导青少年儿童听党话、跟党走、立大志、明大德,不断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铸魂育人。   专栏1 铸魂育人培根工程   ①实施“明德立根行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聚焦人生关键期“起好步、立直根”,分学段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以党史为重点的“四史”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内容,引导学生从小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②实施“励教生根行动”。构建大中小学思政工作一体化格局,发挥教材“主旋律”、课程“主战场”、课堂“主渠道”、教师“主力军”作用,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生好根”“发好芽”,实现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最终向价值体系转化。   ③实施“弘文强根行动”。打造高雅校园文化,构建和谐育人环境,实现“润底色、强根基”,让学生在校园文化的熏陶浸润中提升人文素养、熏陶思想感情、塑造人格品质。   ④实施“实践扎根”行动。创造条件支持学生到实践中去,到人民中去,在实践中“广生长、深扎根”,坚定理想信念、厚植人民情怀,矢志艰苦奋斗。   (2)持续强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紧紧抓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教育引导广大师生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不断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让“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和守望相助理念深入人心,促进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全面深入持久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鄂尔多斯市教体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方案》,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课程建设、课堂教学、师资培训各方面,推动与中小学德育工作和高校思政工作紧密融合。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宣传,积极营造弘扬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   专栏2 实施“石榴籽”育人工程   ①以增进共同性为方向,推进“强基固本、明德启智、同心共筑、以文化人”四大行动。   组织“石榴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开足开齐民族团结进步专题教育课,深入开展“手拉手心连心 中华民族一家亲”等主题教育,在学科融合、课堂教学、教师培训、专题教育、主题实践、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形成丰硕成果。创建市级以上文明校园65所,积极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学校。   ②每个旗区至少建成1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实践育人功能。   (3)构建一体化思政工作新格局。聚焦思政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统筹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系统规划思政课课程目标和课程体系,遵循学生认知和成长规律,小学阶段重在培养学生道德情怀,初中阶段重在打牢学生思想基础,高中阶段重在提升学生政治素养,大学阶段重在增强学生使命担当,构建与中小学德育工作和高校思政工作有机融合、党团队相衔接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推进党团队一体化建设,实现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与价值塑造相统一。   专栏3 德育和思政课质量提升工程   ①“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建立中小学“手拉手”集体备课机制,加强课程建设和实践研修,引导学生形成良好思想道德、心理素质和行为习惯。   ②制定《德育和思政课教师队伍培养培训三年行动计划》,健全完善德育和思政课特聘教师、兼职教师制度,发挥“德育和思政课名师工作室”作用,全面提升育人树德能力和水平。每年评选50名市级德育和思政课名师、100名市级优秀德育班主任、200名市级德育和思政课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400个“温馨教室”、15个德育和思政课名师工作室,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的德育和思政课教师队伍。   ③实施课程思政示范项目。支持“鄂尔多斯市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建设,在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建成全市大中小思政一体化建设基地。开展思政课题研究,打造思政课程示范课堂,每年遴选5个特色德育和思政典型案例。打造“课本剧大赛”“舞台上的思政课”2个思政课品牌。   ④实施“时代新人”培育行动。在中小学深入开展主题明确、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仪式感强的活动,开展“从小学党史”“永远跟党走”“学习新思想、做好接班人”“开学第一课”,深度挖掘、多角度展示“新时代好少年”“优秀少先队员”等感人故事。   ⑤大力推进“绿色学校创建”行动。推广使用节能、节水、再生等绿色产品,引导广大师生牢固树立勤俭节约意识,坚决制止餐饮浪费。   (4)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坚定不移推进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和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工作,2021年秋季学期起,全市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小学一二年级全部使用统编《道德与法治》《语文》教材,初中一二年级全部使用统编《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教材,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2022年秋季学期起,高中一年级(中职一年级)全部使用统编《思想政治》《语文》《历史》教材,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到2025年实现中小学国家统编教材使用全覆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全覆盖。2023年初中毕业生中考时,《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科目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2025年高中毕业生高考时,《思想政治》《语文》《历史》涉及高考的考试科目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稳步实施高考加分改革。   专栏4 统编教材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程   ①制定《鄂尔多斯市关于巩固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工作成果 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措施》,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②配足配强国家统编教材教师和教研员,结合实际储备一定数量的教师,切实做到专人、专编、专岗。   ③开展民族语言授课学校使用国家统编教材专项教研,以“区域推进 入校服务”方式,全面推行“蹲校教研”包联制度,形成市、旗区、学校三级联动机制,分学段、分学科、分层次培训教师,形成“教研训”一体化研修模式。   ④实现优质普通学校与民族语言授课学校结对共建学科全覆盖,科学合理实施教学质量评估、教师考核和学生评价。   ⑤加强统编教材配套数字资源建设与应用,开发建设统编教材云端“同步课堂”。   (5)坚定不移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引导师生树立通用语言文字是国家主权象征、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宪法规定的责任义务的意识。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童语同音”计划。落实落细教育系统巩固提高、重点领域全面达标、农村牧区推广普及各项重点措施,普通话普及率达到85%。组建百名语言文字专家库和千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服务志愿者团队,成立语言文字专家工作室,开展中小学生普通话水平检测研究。全面完成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市级以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比例达到95%。每个旗区建成1个自治区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打响“鄂尔多斯语言艺术节”“鄂尔多斯中华经典诵读比赛”“鄂尔多斯市普通话演讲大赛”“鄂尔多斯语言文化大讲堂”品牌。   2.深入实施素质教育   (1)提升学生体育素质。严格落实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设刚性要求,保障学生每天校内1小时有效体育锻炼时间,引导学生每天校外体育活动1小时。加强体育课程建设,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教学模式,不断优化教学理念、课程体系和训练方法,大力推动足球、篮球、排球、冰雪、马术等运动项目发展,着力培养学生体育爱好和运动兴趣,确保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持续加强学校幼儿园体育特色项目创建,到2025年,全市每所学校幼儿园至少建成1个体育特色项目。   (2)提升学生美育素质。开设丰富优质的美育课程,启动艺术课程改革试点工作,着力挖掘民族、民间、民俗等美育特色资源,构建以基础课程、学校特色课程和区域共享课程为主的多元艺术课程体系。逐步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教学模式,聚焦“教会、勤练、常展”,努力让学生掌握1至2项艺术特长。面向全体学生开展符合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的美育实践活动,推动高雅艺术进校园、非遗项目进校园、民族民间优秀文化进校园。鼓励和引导高校艺术专业教师、艺术院团专家和社会艺术教育专业人士到中小学校担任兼职艺术教师,持续组织开展好全市中小学生艺术展演等活动。   (3)提升学生劳动素质。贯彻《大中小劳动教育指导纲要》,建立学校为主导、家庭为基础、社会为支撑的劳动教育模式,落实劳动教育必修课刚性要求,中小学生劳动教育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职业学校劳动专题教育不少于16学时,促进家庭劳动教育日常化、学校劳动教育规范化、社会劳动教育多样化发展。紧密结合产业变革、科技革命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依托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建设综合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全面加强学生生活实践、劳动技术、职业体验教育和未来产业发展教育,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增强职业认知能力和职业生涯规划能力。   (4)提升学生科技素质。开足开好科学技术类课程,培养学生科学意识、探究精神与实践能力。构建符合学生需求的STEAM课程体系。开展校园科技创新竞赛,每所学校年度学生科技创新作品不少于50件,全市遴选获奖作品不少于1000件予以奖励。加大学校科技体验馆(室)建设,一校一特色,建立区域资源共享机制,实现区域科技项目全覆盖。充分利用科技馆、博物馆、青少年科普教育实践基地等资源,开展科技创新教育、知识产权教育、环境保护教育等主题科普活动,组织学生参加科技动漫节、校园科技周,全面提升学生科技素养。   (5)提升学生健康素质。建设分学段的学校健康教育内容与教学体系,培养学生健康观念和能力,养成日常良好卫生习惯。开足开好心理健康教育课程,配齐学校心理咨询中心和辅导室,配强专兼职心理教师,着力塑造学生健康心理品质。加强心理健康课题研究,到2025年完成自治区课题3项,市级课题5项。加强心理危机预警,加大重大疫情、重大灾害等特殊时期的心理危机干预。广泛开展特色鲜明的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厚植绿色健康理念和行为。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机制,全面做好中小学生近视肥胖等防控。开展学校急救教育,在师生中普及急救知识和技能,全面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师生健康护理能力。   专栏5 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工程   ①制定《鄂尔多斯市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劳动教育及体育美育工作的若干措施》,构建五育并举育人工作体系,补齐体美劳教育短板。   ②建立完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和学生体育素质评价体系,到2025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达到93%。强化“医防结合”,有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和肥胖发生率,力争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率每年至少下降0.5个百分点,肥胖率控制在15%以内。   ③落实《鄂尔多斯市青少年校园足球运动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5年)》,统筹建设校园足球场地、全民健身足球场地、小型足球馆,实现各级各类学校操场人造草坪全覆盖。新建自治区级以上特色学校50所、幼儿园30所,自治区级以上青少年足球俱乐部10所、自治区级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2个。   ④深入开展“七个一”活动。在中小学全面推行学生“每天体育锻炼一小时、每周一节特色体育课;隔周一节书法课、每班一个合唱团,每周一次合唱活动;每周一节劳动教育课,每月一个劳动实践日”活动。   ⑤中小学全部建成创客教室,提供STEAM课程教学。在学生中选拔培养百名科普宣讲员、志愿者,在科技馆、博物馆、科普教育基地或学校科技展厅中进行公益讲解。   3.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体系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发挥家庭第一课堂作用,引导家长注重言传身教、传承良好家风。完善家校合作平台,利用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家长会等途径密切家校合作,深入开展“千师访万家”家访活动,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睡眠、作业、读物、体质“五项管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发挥鄂尔多斯市新家庭教育大讲堂、网上家长学校等服务阵地作用,建立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和农村牧区服务站点,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   (2)统筹发挥校内外自然资源、文化资源、体育资源、科技资源、国防资源和政府、企事业单位资源的育人功能,探索在中小学社会实践、特长培养、研学实践等方面与社会力量开展合作的模式,丰富校外教育内容和形式,推动校外教育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有效衔接。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建好未成年人社区实践活动指导站。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作用,在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观、成才观,缓解社会教育焦虑,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第二节 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1.普惠优质发展学前教育   实施“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以旗区为单位优化普惠性资源规划布局,加大公办园建设力度,大力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落实新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政策,鼓励、引导、支持社会力量提供更多普惠性服务,不断扩大普惠性资源。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最高收费限价,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快涨价。深入实施《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实施“安吉游戏”推广计划和幼儿图画书普及计划,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游戏化课程体系,促进幼儿在生活中学习,在游戏中成长;推进幼儿园和小学双向协同、有效衔接,坚决扭转“小学化”倾向;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建立幼儿园质量监测体系,推进科学保教。强化安全防护、卫生保健、保育教育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完善学前教育教研体系,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体育教师、心理健康教师、保健人员和信息技术人员。到2025年,56%的旗区通过国家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评估认定,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优质安全的学前教育供给与服务体系。   专栏6 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①制定《鄂尔多斯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到2025年,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9%,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75%。   ②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2022年乌审旗和鄂托克前旗、2024年康巴什区、2025年准格尔旗和杭锦旗通过国家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评估认定。   ③创建幼小衔接实验区和市级以上示范性幼儿园,到2025年,50%的旗区建成幼小衔接实验区,50%的幼儿园建成市级以上示范园。   ④加强学前教育科学研究,完成“以游戏课程为载体 聚焦大健康教育”领域20项自治区级课题,推动课题成果转化。   2.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   (1)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开展“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创建,到2025年,56%的旗区通过国家评估验收。顺应城市化发展规律,科学规划学校建设布局,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合理有序扩大城镇学校学位供给。到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实现标准班容量,小学每班不高于45人、初中每班不高于50人,有条件的旗区实行小班化教学。完善强校带弱校、城乡对口支援机制,实现旗区城镇学校与农村牧区小规模学校结对共建全覆盖;实施农村牧区小规模学校信息化建设专项提升工程,高质量完成“三个课堂”建设,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优质学校同步成长;研究互联网背景下的小规模学校办学模式和管理方式,确保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校同步达到优质均衡水平。进一步压缩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规模,招生统一纳入属地审批管理,实现“公民同招”。大力推进集团化办学、学区制管理,促进旗域和市域优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完善“阳光入学”“阳光分班”体系,有效缓解择校择班问题。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工作,由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健全随迁子女就学、关爱留守儿童长效工作机制。   (2)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业质量标准。实施“鄂尔多斯好课堂”工程,全面推行“六精”教育教学行动,引导教师把精力和心血倾注在课堂上,向40分钟要质量。实施“鄂尔多斯新教育”推广行动,强化学生阅读、写作、表达、逻辑、编程、科学等基础能力,培养学生核心素养。实施“鄂尔多斯精准教研”行动,加大兼职教研员配备力度,持续开展“驻校教研”,构建区域教研、校本教研、网络教研、综合教研体系,精准解决教育教学突出问题和瓶颈制约。   专栏7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程   ①落实《鄂尔多斯市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规划实施方案》,2022年康巴什区和鄂托克前旗、2023年伊金霍洛旗、2024年杭锦旗、2025年准格尔旗通过国家评估验收。   ②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投资7亿元,新建改扩建中小学68所,新增学位数约1.3万个;完成现代化教育教学设施设备购置5000万元,生均仪器设备值提高到4000元。   ③实施“六精”教育教学行动。精准分析,准确把握校情、师情、学情,针对生源状况、师资力量和办学条件,优化配置资源,最大化发挥教学效益;精准定位,树立科学合理的发展目标,科学制定学校质量提升目标任务书,增强教学针对性, 强化目标生、尖子生、边缘生意识,构建多元升学格局;精准教学,提升教师课堂教学、作业与考试命题设计、实验操作等能力,做到知识讲授精准、时间把握精准、问题设计精准;精准补差,实施边缘生提升计划,建立学困生帮扶制度,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性化辅导;精准服务,强化“抓后勤保障也是抓教学质量”的意识,提高食堂、宿舍管理水平,熟知学生家庭情况,为学生提供精准服务保障;精准评价,深化课堂教学评价改革,突出教学实绩,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大数据分析,实现“一年高考六年抓”。   ④实施教育包联指导行动,成立优质教育包联指导委员会,推动优质旗区与薄弱旗区结对共建全覆盖,定期对被包联旗区的学情、教情进行深入研究、现场指导,开展被包联旗区教师到包联旗区优质学校跟岗培训,有效推进全市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⑤推行集团化办学模式,通过教育共同体、学校联盟、学区制管理等多种方式,完善优质校与薄弱校协作发展机制,确保每个旗区形成2个以上集团化办学联盟。   3.特色多样化发展普通高中教育   全面提升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积极创建自治区优质、示范普通高中,到2025年,自治区优质普通高中和示范性普通高中比例分别达到80%和40%。实施“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一校一案”制定实施方案,推进标准化建设工程,大幅改善办学条件。明确旗区普通高中办学定位,新建杭锦旗、康巴什区、东胜区、达拉特旗4所综合高中,鼓励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促进职普融通。推进自治区示范高中和直属高中与1所旗区普通高中结对共建,提升旗区普通高中办学水平。   4.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   实施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加强统筹规划和建设,科学合理调整特殊教育学校布局,在康巴什区新建1所十五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鼓励20万人口以下旗区在九年义务教育学校设立特教班。每个旗区建成1至2个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或资源中心,实现旗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全覆盖。注重残疾学生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加强特殊学生辅助器具适配及服务。提高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保障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优先得到资助。建立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关心关爱机制,在职称评聘、表彰奖励方面给予倾斜。推进普特融合,完善随班就读与送教上门保障机制,做到“应随尽随、应融尽融、应助尽助”;推进医教、康教、科教融合,加强特殊教育学校与医疗、妇幼保健、儿童福利、康复等机构合作,建立特殊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健全残疾儿童科学康复机制,提高残疾学生入学安置、教育教学、康复训练水平;推进职特融合,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在高职院校设置特殊教育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为学生升学和就业创业奠定基础。在特殊教育学校推行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   5.深入落实“双减”政策   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按照“校外治理、校内保障、疏堵结合、标本兼治”总体思路,在持续巩固“双减”治理成果基础上,充分发挥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作业设计在坚持做好“压总量、控时间”基础上,更加注重“调结构、提质量”;课后服务在坚持做好“全覆盖、广参与”基础上,更加注重“上水平、强保障”;鼓励有条件的旗区和学校充分利用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实践基地、体育训练场所、研学营地等资源开展寒暑假托管;探索信息技术支持下的课后服务、分层作业设计、教学模式变革与评价创新,遴选课后服务精品课程资源,建立“双减”背景下教育教学管理评价体系,切实促进学校教育“减负提质增效”,让教育更好地回归校园。建设鄂尔多斯市校外培训监管与服务管理平台,对校外培训机构运营实现常态化、智能化监管。指导旗区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分类管理,明确主管部门,规范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完善部门协同机制,制定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推行归口执法、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提升“双减”治理能力。充分发挥监督举报平台和社区网格员、志愿者作用,通过公安网格化信息系统全域化适时监督管理,依法依规查处学科类隐形变异违规培训和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加大对“小饭桌”、托管机构监管力度,全面提高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确保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到2022年有效减轻,到2025年成效显著。   第三节 提升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能力   1.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加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顶层设计,制定出台《鄂尔多斯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和高等院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形成“1+4”规划体系。配套出台《鄂尔多斯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年度行动计划》《鄂尔多斯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激励办法》《鄂尔多斯市职业教育教师招聘引进管理办法》,完善《鄂尔多斯市职业院校技术技能型兼职教师引进和管理办法》,形成支持和支撑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体系。优化职业教育层次结构、专业结构和布局结构,促进中高职贯通、普职融通、产教畅通,推动中高职教育多层次、一体化发展。贯通中职与高职“3+2”、中职与职业本科教育和应用型本科“3+4”、高职与职业本科教育和应用型本科“3+2”一体化分段培养模式,力争到2025年新增服务主导产业链的在校生1.9万人。巩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性地位,在东胜区、康巴什区新建2所中等职业学校,建成3所自治区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和11个优质中职专业,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达到1.9万人,职普比例达到4:6,全面打通为高等职业院校培养输送合格生源、为企业提供合格产业工人、为社会提供合格社区工作者三条渠道;推动高等职业院校提质培优,围绕服务国家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城市建设,引导高职院校进一步明确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新建鄂尔多斯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推动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成职业本科,推动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和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建成自治区级“双高”职业院校。   2.提升职业教育办学质量   实施高等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支持鄂尔多斯职业学院聚焦煤炭、新化工、新能源、新材料、汽车、智能制造、建筑工程、信息工程、数字经济等领域建设专业(群),建成自治区高水平院校;支持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聚焦生态环境保护、现代农牧业、食品加工建设专业(群),实现高质量发展;支持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立足师范教育、文化艺术、托育服务、智慧康养等领域建设专业(群),建成自治区一流本科幼儿师范院校;支持鄂尔多斯能源职业学院建设,“十四五”期间实现在校生规模7000人。积极稳妥推进高职院校现有中职专业剥离,力争到2025年全部退出。重点支持高职院校面向产业集群至少建设21个优质专业。实施生源拓展计划,加大重点建设专业专项补贴力度,积极与“陕甘宁晋”地区搭建联动协作平台,共同建设生源拓展基地和产业工人技能培训基地,稳步扩大陕甘宁晋和区内盟市生源引进规模;扩大新型职业农牧民、退役军人、下岗职工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比例。加大职业技能培训能力建设,建立政府统筹协调机制,推动各类社会培训资源统一纳入职业院校实施;推动职业院校面向在校学生、在职员工、退役军人、进城务工人员、转岗人员、城镇化进程中的新市民、城乡待业人员、残疾人、农村牧区实用人才等社会群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技能培训;充分发挥内蒙古开放大学鄂尔多斯分校的培训功能,建设鄂尔多斯市职业培训在线教育平台,充分发挥线上线下开放教育、普惠学习作用,确保年培训能力达到在校生规模的2倍以上。   3.优化职业院校专业设置   深入实施产业链专业(群)建设计划。以专业建设为龙头,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质量,促进专业发展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支持职业院校按照国家“双高计划”“双优计划”建设标准,围绕产业链、人才链、创新链需求布局专业群,构建以重点产业链为引导的中高职专业群。按照“着眼长远、服务大局”原则,利用两年时间完成职业院校专业设置优化调整,退出一批过剩和落后专业。落实职业院校重点建设专业学生生活补贴,对就读于鄂尔多斯市范围内中高职院校且服务我市新能源重卡产业链、绿氢产业链、风光产业链、储能产业链、精细化工产业链等18条新型产业链及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建设专业的学生给予生活补贴。支持职业院校建好专业建设委员会,推动建设自治区级高水平专业(群)16个、国家级高水平专业(群)5个,形成“一校一品牌”“一校一特色”。强化专业内涵建设,制定专业增设和调减计划,建立专业更新机制和专业调整台账。在重点建设的高水平专业上,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和“1+X”证书制度。   4.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深化产教融合发展机制,将产教融合发展纳入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城市建设、产业园区开发、重大项目布局规划,同步规划产教融合发展政策措施、支持方式、实现途径和重大项目。建设产教融合信息服务平台,实施产业人才需求预测计划,建立以人才需求预警和预测为牵引的职业教育资源配置模式。激发企业行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活力,将是否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作为涉及企业社会责任、科技创新、人才成效的示范企业评选的优先条件。围绕主导产业链,新建4个职教集团(产教联盟),建立课程、教师、实训设施等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推动联盟企业开放高校学生实习实训岗位,市域内规模以上企业每年提供实习实训岗位不低于在岗职工总数的2%,并实现实习实训工艺全流程打通。以政府主导、多元主体投资的方式分阶段分层次建设公共实训基地,校企联合为实训基地提供课程、教师等专业化服务。重点在东部准格尔旗建设煤炭、煤化工信息化数字化公共实训基地,在中部康巴什区建设主导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公共实训基地,在西部鄂托克旗建设应用化工、冶金公共实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由园区运营管理,面向职业院校、企业、社会开放。依托龙头企业,支持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和高职院校建设现代能源产业学院、装备制造产业学院、中矿大(北京)鄂尔多斯产业学院、准格尔矿业学院、达拉特化工产业学院、酒店餐饮产业学院、乡村振兴产业学院等。支持东胜区、康巴什区建设职教园区。   5.完善职业教育保障机制   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总召集人,教体、发改、人社、科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总召集人,财政、税务、工信、国资、乡村振兴、大数据等部门及园区、行业、企业和各职业院校共同参与的全市职业教育发展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职业教育发展重点难点工作。成立鄂尔多斯职业教育联盟,下设独立的事业机构实体化运行。强化职业教育资金保障,确保财政预算用于职业教育部分比例持续提高。市人民政府每年安排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新设专业开办、科研项目研究、师资队伍建设以及扶持“风光氢储车”等产教融合重点行业建设等,通过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撬动形成多元投资主体共同参与职业教育发展的新局面。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建立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专项督导机制,对政府有关部门、行业企业、院校履行职业教育职责开展定期督导评估,将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作为评价旗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行业企业履行教育职责和社会责任的重要指标纳入考核体系,严格考核问责。   专栏8 职业教育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①全面统筹中等职业教育资源,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加强职普融通,支持各中等职业学校做大做强,在东胜区、康巴什区新建2所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十四五”末全面达标,在校生规模达到1.9万人,职普比达到4:6。   ②围绕鄂尔多斯市制造业、采矿业、化工业、农林牧渔业、运输业、文化体育娱乐业等重点行业,精准设置专业,实现“一校一品”特色发展。打造3所自治区级优质中等职业学校、11个自治区级优质专业。   ③加强职业教育培训能力建设。推动学历教育与职业教育并举并重,非学历职业教育达到在校生规模的2倍以上。允许院校将不少于70%培训收入纳入院校绩效总量管理。支持职业院校成立社区学院、开放大学和老年大学,建设10个社区学校和20个开放大学基层社会教学点。   ④建设高水平专业(群)。围绕“四个千亿”布局,对标五大新兴产业、内蒙古自治区12条重点产业链和鄂尔多斯市18条重点产业链,重点支持职业院校面向产业集群新建设21个国家和自治区级优质专业(群)。   ⑤调整优化专业设置,围绕主导产业链,规划期内新设本科专业47个、专科专业73个、中职专业18个,缓招停招中职专业6个、专科专业27个。   ⑥实施生源拓展计划。构建陕甘宁晋职业教育生源合作机制,制定急需和紧缺专业补贴政策,对报考本市中高职院校急需和紧缺专业的学生,按照《鄂尔多斯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激励办法》补贴。   ⑦加大紧缺教师引进力度,到2025年,引进兼职教师不低于专业教师的20%,新引进教师满足重点专业建设要求。   ⑧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区域协同,构建“呼包鄂乌”职业教育联合体,与陕甘宁晋地区搭建联合平台,拓展合作渠道。   ⑨组建鄂尔多斯市职业教育联盟,推动科研创新,推进“东-中-西”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建设,重点培育5个产教联盟(集团)、6个产教融合行业、30家产教融合型企业。   ⑩筹备召开呼包鄂乌首届职业教育和产业发展大会,推动区内等高等院校及优质职业技术学院与我市职业院校结对共建,与鄂尔多斯市重点龙头企业签订产教联盟协议。   ⑪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双师型”教师培养和引进力度,建设50个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到2025年专业教师中“双师型”比例分别超过60%和70%。   ⑫强化职业教育资金保障,确保财政预算用于职业教育部分比例持续提高,到2025年地方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市人民政府每年安排预算1亿元设立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新设专业开办、科研项目研究、师资队伍建设以及扶持“风光氢储车”等产教融合重点行业建设等。   6.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   支持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高质量特色化发展,调整优化专业布局,形成与我市构建“风光氢储车”产业集群高度契合的专业体系。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科研团队,在住房、子女入学、科研经费、创新创业等方面给予支持。深化产教融合,联合企事业单位建设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双创”中心等平台,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建设现代产业学院,形成校企双元育人体系,构建“产教融合、科教协同、校企一体、工学结合”特色化办学新路子。2023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到2025年打造自治区级“双一流”学科1个,争创自治区“双一流”高校,合作开展研究生教育,实现办学水平显著提升。   第四节 增强体育综合竞争力   1.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1)创建国家全民健身示范旗区。落实国家《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制定实施全民健身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全民健身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全地域覆盖、全周期服务、全社会参会、全人群共享”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创建国家全民健身模范旗区,到2025年50%以上旗区创建达标。建立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保障机制,并实现逐年增长。坚持“谁使用谁管理”原则,建立全民健身设施维修保养制度。   (2)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按照标准化、专业化、智慧化理念构建市、旗区、苏木乡镇、嘎查村四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体系,规划建设一批多功能健身馆、智慧体育公园、健身步道、街头三人制篮球场、五人制笼式足球场和运动健康管理中心,打造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到2025年,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平方米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达到45%,国民体质测定合格以上人数比例达到92%。实施农村牧区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确保每个200人以上的自然村拥有1套健身路径,每个行政村配套建成1个文体活动室和1处健身活动场地,在西部牧区有条件的苏木乡镇建设赛马场。紧密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建设一批运动休闲特色小镇。   (3)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实施“七个100行动”,深入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全民健身活动。丰富体育赛事供给,做强做优“一旗区一品牌”,推进“一街道一赛事”“一乡镇一特色”创建活动。做大做强鄂尔多斯市乒乓球邀请赛、鄂尔多斯市职工篮球赛、鄂尔多斯市农牧民健身运动会、鄂尔多斯市职工运动会、社区运动会、智力运动会等群众品牌赛事,用品牌赛事助力全民健身。制定鄂尔多斯市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和激励办法,新增培养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300名,解决服务人才短缺问题。积极举办“全民健身大讲堂”“快乐健康进社区”活动,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俱乐部以及群众身边进行科学健身指导。建立科学权威的网上健身方法库,为群众提供科学健身知识和方法。   (4)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大健康”中的作用,实现大众健康管理服务从单纯依靠医疗卫生“被动、后端的健康干预”到体育健身“主动、前端的健康干预”发展,建立健全体医结合健康服务网络,提升试点医院服务功能。发挥鄂尔多斯市运动健康管理中心在体医融合中的带动和辐射作用,每个旗区建设1个运动健康管理中心;开展城乡居民日常体质监测、运动能力评定、身体素质评估,建立健康档案,提供运动健身指导。大力弘扬健身健康文化,推广中医(蒙医)传统运动、太极拳、安代舞等项目在运动干预健康中的独特作用。启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服务人才供给建设工程,在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鄂尔多斯市体育职业中学开设运动训练、运动健康管理、休闲体育服务与管理相关专业。   (5)发展民族传统体育和残疾人体育。进一步推广普及搏克、赛马、哈日靶、布鲁等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发展民族传统体育那达慕,培育鄂尔多斯搏克训练基地、毽球训练基地等文化传承基地。开展残疾人运动项目,加大残疾人运动员培养和输送力度,推进体育场馆无障碍通道改造,不断提升残疾人体育服务水平。   (6)加强各级体育总会和各级各类社会体育组织建设,建成以体育总会为枢纽,各级各类单项、行业体育协会为支撑,基层体育组织为主体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   专栏9 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工程   ①开展全民健身“七个100行动”。公共体育设施利用率100%,宣传推广《科学建设栏目》100期;100名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下基层;倡导成人每人每年至少参加体育运动100次;中小学生每天锻炼参与率100%;开展各类群众体育赛事活动100项;公共体育场馆定期开放实现100%。   ②智慧体育公园建设行动。在核心城区新建改扩建智慧体育公园3个,每个旗区打造智慧体育公园1个。   ③新建改建健身步道120公里。   ④体育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在乡村振兴示范苏木乡镇和9个工业园区打造小型室内全民健身中心50个。   ⑤实施农村牧区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完成732个嘎查村和227个社区全民健身路径的配备、维修保养和更换。   2.大幅提升竞技体育实力   (1)深化体教融合。制定《鄂尔多斯市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发挥学校作为青少年体育人才培养输送主阵地作用,建立体育特长生升学直通车制度,构建小学—初中—高中梯队培养模式,培养一批运动技能、文化水平“双高”青少年运动员,提高运动员成才率和输送率。按照“有队伍、有输送、有成绩,与鄂尔多斯市优势体育项目相衔接”标准,打造一批体育特色学校,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新格局。推进优秀教练员和优秀运动员进校园,通过课后服务方式,免费或低收费开展体育培训活动,吸引更多青少年参与体育运动。推行“市队校办”“市校联办”,推广“名校办名队”,组织“校际联赛”和“区域性青少年联赛”,提升学校竞技体育水平。   (2)加强青少年体育优秀人才培养。构建体校专业训练、学校体育训练、社会体育俱乐部业余训练三位一体后备人才培养训练体系,以田径、射击、跆拳道基础大项、冰雪项目、“三大球”等项目为重点,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选派教练员以及领队等相关人员开展集中专业训练和日常管理。强化反兴奋剂宣传教育。瞄准区运会、放眼全运会、突破奥运会,下决心培养一批高水平运动员,确保竞赛成绩稳居自治区第一方阵。   (3)深化市体育职业中学改革。围绕建设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目标,加大投入,建设运动员食宿楼、田径室内训练综合馆、速度滑冰训练馆,大幅改善办学条件。优化专业设置,实施生源拓展计划,对报考优势项目和紧缺专业的学生给予生活补助,吸引陕甘宁晋和周边盟市生源,到2025年,在校生规模达到1000人以上。支持市体育职业中学与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内蒙古自治区体育职业学院开展“3+2”“3+4”贯通式人才培养。调整训练项目布局,重点建设田径、拳击、射击、射箭、散打、冬季两项、短道速滑等优势项目,推进自行车、空手道、速度滑冰等潜优势项目向优势项目转化,着力提升网球、轮滑、高山滑雪等项目竞技水平。大力加强文化素质培养,着力强化专业特长选拔,建设国内八大体育院校优质生源地,培养更多北大清华体育特长生。   (4)高质量办好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以“绿色全运会 亮丽内蒙古”为主题,创新办会思路和赛事组织模式,采取双闭环模式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强化科技赋能绿色低碳办赛,努力将全区十五运会办成一届简约、安全、精彩的体育盛会。组团参加全区十五运会,实现金牌排名“保三争二”总目标。   专栏10 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工程   ①建设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基地75个以上。   ②打造“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百万青少年上冰雪”“青少年体育嘉年华”等品牌活动,确保青少年掌握1-2项运动技能。   ③按照“三有一衔接”标准,打造体育传统特色学校60所。   ④深度参与“体总杯”中国三大球城市联赛,打造联赛主办城市,全面提升三大球竞技水平。   ⑤实施东胜区九城宫滑雪场提档升级工程,打造集冬季项目集训、比赛、综合保障为一体的西部地区青少年雪上项目训练基地。   ⑥办好市、旗区两级中学生运动会。   3.培育发展体育产业   (1)完善政策保障体系。制定《鄂尔多斯市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鄂尔多斯市体育产业发展项目库管理办法》《鄂尔多斯市体育产业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加快培育健身休闲、竞赛表演等龙头产业,开发覆盖全生命周期的生活性体育服务业,加快发展体育中介咨询等生产性体育服务业,推进体育产业全链条发展。新增体育产业市场主体400家,总规模达到2000家。以培育地域特色品牌赛事和建设重大体育产业基地项目为抓手,大力推进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打造体育产业示范基地9个、示范单位15个、示范项目5个。   (2)实施“体育+”融合发展行动。依托鄂尔多斯市沙漠、草原、黄河、丘陵沟壑等自然资源优势,融合青铜文化、河套文化、朱开沟文化、秦直道文化,打造“穿越鄂尔多斯”体旅融合产业带。以汽车、摩托车、赛马等产业为主题,以“体育—旅游—运动—健康”为主线,打造内蒙古马术运动休闲特色小镇、杭锦旗独贵塔拉体育旅游小镇、鄂托克前旗大沙头沙漠汽摩产业基地,将“鄂尔多斯金港湾赛车小镇”建成全国体育产业示范小镇。深入开展“机车那达慕”“成吉思汗大赛车”“爱在弓弦库布齐沙漠越野挑战赛”等鄂尔多斯体育嘉年华活动,拓展商业性赛事,挖掘品牌价值,不断提升地区知名度和美誉度。进一步加强体育彩票基础建设,创新体育彩票的销售渠道和形式,到2025年,体育彩票年销售额超过10亿元。   (3)提高各类体育场馆设施市场化运营水平。以鄂尔多斯市体育中心为示范,推进大型公共体育场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利用现代企业制度对场馆经营管理,不断提升大型体育场馆自我造血功能,探索体育场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可持续发展路径。引导各旗区创新体育场馆运营方式与管理体制,通过委托经营、合作经营等模式,不断激发大型体育场馆市场活力。   专栏11 体育产业发展12333提升工程   ①实施一个计划:制定《鄂尔多斯市体育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做好地区体育产业发展顶层设计。   ②打造两个特色:依托多样化地域资源,打造以汽摩(汽车、摩托车)和民族马(速度马、走马)为载体的体育产业发展特色。   ③抓住三个着力点:发扬“蒙古马”精神,打造马文化运动休闲项目;打造“穿越鄂尔多斯”体旅融合产业带;设立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   ④促进三个融合:促进地域优势与先进地区发展经验融合,打造地区特色产业发展体系;促进体育与互联网发展融合,搭建鄂尔多斯体育产业发展新平台;促进体育与文化旅游融合,打造体育旅游小镇,展现地区体育文化。   ⑤落实三个保障:培养产教融合专业人才500名;完善政策保障体系,制定《鄂尔多斯市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鄂尔多斯市体育产业发展项目库管理办法》《鄂尔多斯市体育产业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开发数字体育平台,融合蒙享动app、星空马拉松、互联网+健身等,做好体育产业宣传推广与营销。   4.深化足球改革发展   落实《鄂尔多斯市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17—2050年)》,健全足球事业发展投入机制,广泛开展校园足球,健全训练和竞赛体系,向国家和自治区输送更多优秀精英人才。实施全市专职足球教练员培养工程,加大专业教师、教练员招聘引进和培养力度,确保每所特色幼儿园拥有至少1名专业足球教师,每所特色学校拥有2名以上专业足球教师或教练员,每所国家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拥有至少1名D级以上教练员。全力推进各级足球协会建设,促进社会足球活动比赛常态化,打造全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四级联赛”“社区足球联赛”品牌赛事。扩大足球人口,2025年全市足球人口达到20万人。将达拉特旗树林召镇打造成“全国足球小镇”,鄂尔多斯市进入全国足球重点发展城市序列。   专栏12 足球运动改革发展提升工程   ①全市每年培养D级以上教练员50人,二级以上裁判员30人,引进和培训各级各类足球人才500人次。   ②继续打造全市校园足球“4+1”联赛、业余足球联赛、社区五人制足球联赛等品牌赛事。   ③各旗区打造校园足球“满天星”精英训练营1个,青少年校园足球俱乐部5个以上。   ④建成自治区级及以上足球特色学校、幼儿园50所。   ⑤积极申报2个以上旗区成为国家级校园足球试点县(区)和全国群众足球典型。   第四章 重点举措   第一节 加强教育体育服务能力建设   1.提升科技赋能水平   用足用好“科技新政30条”和“人才新政30条”,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组织职业院校承担各级各类科技专项,完善实验室开放共享机制,推动科学研究融入企业技术进步、创新能力转化为开发能力。在新能源、新化工、新材料、“双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等重点领域,引导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科技创新顶尖人才团队、院士专家工作站、名师工作室(站)、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等科技协同创新平台,聚焦产业关键技术、核心工艺等共性问题开展协同创新,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成立鄂尔多斯市职业教育研究院,推动政府、院校、行业、园区、企业、研究机构合作,广泛开展职业教育研究,分年度设立市级研究项目50个。   2.提升教育体育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水平   (1)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智慧学习支持环境,强化智慧校园建设,争创国家级教育信息化创新示范区。普及触控一体机、网际交互设备、录播直播设备、移动学习终端,为课堂教学智慧化赋能,实现智能教室全覆盖,每所学校至少建有1个数字化创新实验室。实施“金网”工程,做到城区学校万兆接入,农村牧区学校千兆连通,全网与中国教育科研计算机网连通,打造国内一流的教育城域网。到2025年,市级出口带宽达到4万兆,至旗区带宽达到2万兆,学校接入带宽平均达到5千兆。加快构建包含数据可视化、智能表单等通用服务和各类教育教学应用的区域教育云服务,为全市学校提供选课排课、图书管理、智慧阅读、作业设计、校园安全、教师专业发展、增值评价等20个以上云服务。全面加强全光校园网和无线校园网建设,加快校园5G网络建设应用。   (2)构建优质数字资源供给体系。依托“互联网+教育”和“电视+教育”双平台,推进空中课堂建设,通过直播和点播等形式为师生提供统一优质数字资源共享空间,推动学习平台与数字教学资源有效衔接及应用,为师生提供智能化、精准化的教育教学服务。实施“金课”工程,鼓励学校开发系列化校本数字资源,形成覆盖全学科全学段的精品数字课程体系,丰富非学科类和素质培养类通识课程,为学生居家学习、教师混合教学、学校课后服务提供有力支撑。   (3)提高师生数字素养。实施“金智”工程,培育2个智慧教育示范旗区、30所智慧校园示范校、100个智慧教学名师、30个教育信息化领域专家。与高校、科研单位合作构建混合研修模式、信息化教学新模式,形成教师专业发展新路径。开展校长信息化领导力提升全员培训,推动管理者信息化理念升级。实施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对教师、教研员全员培训,提高在线教学、网络研修、操作实践等基础能力。提高教学科研、实验实践、教育装备等领域数字化能力,支撑跨学科、跨学校、跨地域协同创新。探索移动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扩展现实(XR)等技术赋能的各类教育教学应用场景,推动以学生为中心的自主化、个性化、探究型学习方式的普及,形成融教、学、管、评、测为一体的学习大数据。   (4)加快推进教育体育装备现代化。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现代化教育体育设施设备采购力度,到2025年生均现代化装备值达到4000元,实现中小学创客教室、初高中物化生地创新实验室、高中通用技术教室建设全覆盖。在中小学普及虚拟演播室、校园电视台、网际交互教室、录播教室、数学实验室,探索未来教室、智能研修室、扩展现实(XR)教室、全息教室、物联网建设。加快体育场地设施数字化建设,开发公共体育场馆二维码系统,打造一批智慧体育场馆,建设一批智慧健身路径、智慧健身步道、智慧体育公园、智慧健身中心。推动虚拟仿真训练场地和教室建设,提升体育训练和人才培养的智能化水平。鼓励研发满足不同人群需求的数字化运动项目。   3.提升教育体育交流合作水平   加强教育区域交流合作,搭建合作交流平台,全面对标江苏省徐州市、重庆市江北区,全方位建立交流合作机制,常态化开展结对共建等活动,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等方面实现无缝对接,全面追赶超越。推动呼包鄂乌、黄河流域教育体育协同发展,打造呼包鄂乌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黄河中下游基础教育改革论坛、黄河流域体育赛事联盟三大品牌。深化体育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参加中蒙俄三国青少年运动会等重点赛事活动。   4.提升学生就业创业服务水平   加强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集人才供需预测、就业信息发布、网络招聘、档案管理等为一体的就业信息平台,促进就业资源高效配置,有效提高就业率。建立创新创业“教育—孵化—实践”三级平台,培育“创新创业100+”项目。深化与行业领先企业深度合作,联合开展共性技术攻关、产品研发、工艺开发、技术推广、师资培训,构建集人才培养、团队建设、技术服务于一体的产教融合体系,推进创新成果与关键技术产业化。鼓励职业院校与企业、乡镇共建乡村人才培训基地,助力“乡村振兴”,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   第二节 着力深化教育体育领域改革   1.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   制定《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全面深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评价改革,全面落实《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指南》《中等职业学院办学能力评估暂行办法》,推动各学段办学标准和教学质量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建立办学质量“增值评价”体系,坚决克服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等片面办学行为。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评价第一标准,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引导教师上好每一节课,关爱每一个学生,坚决克服重教书轻育人现象。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探索学生、家长、教师、社区等多方参与评价的有效方式,客观记录学生日常表现和突出表现,更加注重德智体美劳过程性评价,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育人观、成才观,彻底扭转“五唯”倾向。创新评价方式方法,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实施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教育评价科学性、专业性和客观性。   2.全面推动教学改革   (1)提升课程建设水平。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持续深入推进“学讲+核心素养”为主要内容的“学讲计划工程”,创建“全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深入推进“自治区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示范区”和示范校建设。构建“五育并举”课程群,完善综合实践课程体系,提高校本课程质量,加强学校特色课程建设。巩固区域课改成果,组建课改联盟校,促进教学改革在城乡和学校之间均衡推进。提升校长课程领导力,校长要经常深入课堂听课、参与教研、指导教学。实施“强科提质”计划,制定学科发展规划,加强课程基地、品牌学科建设,提升薄弱学科建设水平。   (2)实施教研能力提升行动。加强教学研究和指导,建设契合鄂尔多斯教育教学实际的教研机制,建立教研员与一线教师交流机制,形成市旗区学校三级教研管理体系,构建市域一体化“大教研”格局,实现教师全员教研。加强教研员队伍建设,配足配齐配强教研员,学前教育及语数外每科不少于3人,政史地、理化生每科不少于2人,其余学段学科不少于1人,重点配备职业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心理健康、信息技术、音体美劳等学段学科教研员。制定教研员考核评价办法,健全教研员准入和退出机制,完善教研员视导制度。实施教研课题“揭榜挂帅”,市级每年确定课题不少于200项,旗区每年确定课题不少于300项,对研究成果在全市推广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的予以奖励。每年完成国家教育科研课题2项、自治区教育科研课题20项。学校、教师、研究机构每年必须开展自主课题研究,实现课题逐级申报、分级评审。实施县域教育教学质量振兴行动,拉网式对农村牧区小规模学校和县域高中进行解剖分析、整改提高。   3.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稳步推进中考改革,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实现初高中学生培养整体设计、系统衔接。将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艺术类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2025年中考体育考试分值提升至80分,艺术类考试分值达到20分。落实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构建多样化课程体系,强化特色引领,促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转变和办学水平提升。依据学科人才培养规律、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学生兴趣特长,开发课程安排信息管理系统,构建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选课走班运行机制。改革普通高中招生制度,试点推行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逐年提高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分招比例,逐步扩大旗区普通高中招生范围,有学位空缺的旗级高中可按招生计划在全市范围招生。落实国家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办法,突出“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推进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贯通培养。   4.深化督导体制机制改革   优化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建立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形成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强化督政,加大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督促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履行教育经费保障、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教师待遇落实等职能职责。强化督学,聚焦立德树人、规范办学、质量提升、学校管理、校园安全、意识形态等重点任务,常态化开展对各级各类学校的督导,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以五年为一周期实现全覆盖。强化评估监测,建立督导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多方参与的评估监测机制,全面推行第三方评估监测。进一步完善“鄂尔多斯教育体育督导评估系统”,不断改进督导评估方式方法,增强督导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过程性督导与结果性督导相结合,基础性评价、发展性评价和增值性评价相结合,推动督导从定性评估向精准定量评估转变。   5.规范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严格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民办教育发展各项政策规定,制定《鄂尔多斯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民办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着力构建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品质优良、特色鲜明、办学规范的民办教育发展格局。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占比控制在5%以内;支持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特色发展,加强教育教学创新,满足社会选择性、个性化教育需求;鼓励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实施职业教育的民办学校,引进资本、技术和管理,服务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有序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健全办学准入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完善民办学校年度报告、年度检查、信息公示、收费管理和招生宣传报批备案制度。健全民办学校收费、财务和资产监管体系,规范民办学校融资行为,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严查民办学校违规招生等行为,切实规范办学行为。   6.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建设平安校园。推进安全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课程、进培训,落实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每周不少于0.5课时,校长、教师安全知识培训每学期不少于1次,新教师入职必须接受安全教育专题培训。将安全规划纳入学校建设规划,在学校设计、建设环节加强安全审核和验收。强化“三防”建设,中小学幼儿园建立联合护学机制,完善视频监控、一键式报警、校园周界报警、人脸识别等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严格校车安全管理,确保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构建完善学校应急管理联动机制,提升学校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中小学校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幼儿园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建立覆盖各学段的公共卫生事件防控体系和方案,全市100%的中小学、幼儿园建成标准化卫生室(保健室)。强化校园食品安全,实行学校食堂量化评级管理,到2025年良好以上等级比例达到100%,优秀等级比例达到90%。完善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建立涉校矛盾调处机构,建立由教育、法律、医疗、保险、心理、社会工作等方面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咨询库,聘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治副校长、法律工作者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或能力的人员参与调解。到2025年,“市平安校园示范校”覆盖率达到90%以上,“自治区平安校园建设示范旗区”达到80%以上。   专栏13 校园安全保障工程   ①完善校园安全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校园安防视频网、普及安全巡检应用、开展师生安全教育、推进校车立体监管、构建智慧门禁系统,构建“互联网+校园安全”管理新模式。   ②推动火灾隐患防控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在线监测、智能分析和分级预警功能,实时监控学校用电安全、烟雾报警状态、可燃气体状态、消防设施,形成火灾隐患防控一张网,到2025年达到60%以上。   ③全力推进“4D”“风险管控+精细化管理”“互联网+明厨亮灶”标准化厨房建设,建立采购、加工可溯源的食品安全流程,提升全市学校幼儿园食堂管理水平,2025年达到100%。   (2)深化“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一网办、掌上办、一次办、帮您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加快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落地见效,助推鄂尔多斯市全国优秀营商环境城市建设。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委《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激发学校办学活力。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编制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持续开展“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学宪法讲宪法”等普法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以章程为核心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制度建设。完善师生权益保障机制,建立未成年学生学校保护机制,依法治理“校闹”。   第三节 着力强化教育体育基础保障体系建设   1.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综合素养   (1)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科学核定教师编制,实施教师编制总量控制,设立临时周转编制池,保障教育用编需求。动态补齐教师缺口,进一步提高教师教学岗位占比,严格控制非教学岗位,提高编制使用效益。规范教师持证上岗、依法聘用,稳妥清退不合格编外聘用教师。加大音体美、心理健康教师补充力度。完成幼儿园教师编制核定工作。   (2)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实施“鄂尔多斯好教师”培养工程,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第一标准,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选先前置条件,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持续开展“鄂尔多斯市师德师风建设大讲堂”,将师德教育贯穿教师招聘、培养培训和管理全过程,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着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加大对师德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和表彰奖励力度,开展“鄂尔多斯最美教师”评选活动,每年评选市级最美教师30名。建立师德考核档案和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全面推行负面清单管理,加大师德师风惩戒问责力度,实行“一票否决”。   (3)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按照“四有”好老师标准,推行“一项目一主题五段式”培训模式,突出新理念、新课程、新教材、新方法、新技术培训,强化教师教学基本功训练和竞赛,确保教师周期性培训全覆盖,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立“新教师—骨干教师—卓越教师—特级教师—教育家型教师”培养体系,深入实施“三名工程”,造就一批名优骨干教师和拔尖领军人才。推进“名师工作室”“名班主任工作室”“名校长工作室”建设,实现教育部“名师工作室”零突破,新增教育部“领航校长工作室”1个。举办“教学基本功大赛”优秀选手、“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评选活动,构建教师队伍梯次培养模式。实行教师资格证和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双证”注册制度,全面落实新教师岗前培训制度、规范见习教师培养,持续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业务考试,全面提高教师专业素养。加强对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学校幼儿园管理队伍分层分级分类培训。实施农村牧区教师专项培训,让更多乡村教师到教育发达地区学校定期研修、跟岗学习。实施“银龄讲学”计划。   (4)创新教师管理体制。深入实施“走出去”招聘教师方式,采取多种方式招聘优秀毕业生,到2025年将学前教育本科以上学历提高到80%,义务教育本科以上学历提高到90%,高中阶段研究生学历提高到28%。落实免费师范生定向培养计划,与区内外师范类院校开展整班委托培养,切实解决县域师范类优秀教师招聘难问题。制定《教研机构公办学校招聘引进优秀教学教研人才实施办法》,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事教育工作。实施教师1年储备期制度,全面推行竞聘上岗和二次培养制度。深化教师职称评聘改革,将教师职称评聘工作归口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县域统筹、学校评选、行政监管,实现人岗相适。全面推进“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在编制配置、经费分配、岗位设置、职称评定、教师待遇、退出机制等方面出台相关配套措施,打出激发教师队伍活力组合拳。制定教师合理流动管理办法,严禁城市核心区学校到其它旗区抢挖服务期内校长和教师。深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强化优质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建立校园长和教育行政部门干部任职交流制度。制定《鄂尔多斯市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大幅减少教师各种社会事务,实施教师“弹性上下班”制度,切实减轻教师负担。   (5)提高教师待遇。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教师与公务员工资联动增长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探索建立校园长职级制。建立教师休养制度,每年在全市范围内选拔名教师、名班主任、名校园长到外地休养。继续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   专栏14 教师队伍培养提升工程   ①制定落实教师全员培训实施方案,建立国家、自治区、市和旗区级名优校园长、班主任、教师培育体系。   ②实施“卓越领航”工程。培养自治区级以上领航校园长40名、卓越教师100名、教学能手50名、学科带头人50名。   ③实施“三名”工程。制定遴选标准,培养市级名校园长60名、名班主任100名、名师300名,在岗期间分别给予全额工资的1倍、0.8倍和0.7倍绩效奖励。   ④实施“青蓝”工程。培养青年骨干教师2000名、优秀班主任500名、后备干部1000名。   ⑤落实全员培训制度。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实施五年一周期360学时全员培训。   ⑥实施教师岗前培训计划。对见习教师,实行一年期名校跟岗培训,按照小学两届、初高中一届编制数储备教师,构建教师队伍梯次培养格局。   ⑦建设“三名”工作室。建成20个市级名校园长工作室、70个名师工作室、20个名班主任工作室,分别给予15万、12万、10万工作经费。   2.加强经费投入使用管理   (1)坚持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落实教育领域市与旗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坚持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确保各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完善各级各类教育生均拨款制度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全面落实国家规定各级各类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要求,推动建立生均拨款标准、学生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和高质量发展。足额征收和使用教育费附加,改善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完善教育收费制度体系和监管体系,提升教育收费治理能力。   (2)加大教育体育经费统筹力度,整合优化经费使用方向,推动经费使用结构重心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结构优化转移,向关键领域和困难地区、薄弱环节倾斜。鼓励扩大社会投入,完善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基金奖励、捐资激励、土地划拨等政策制度,依法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加大教育投入。按规定落实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发挥教育基金会作用,吸引社会捐赠。   (3)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覆盖教育体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全过程的绩效管理机制,硬化责任约束,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提升绩效评价质量,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3.推进学校幼儿园标准化建设   将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用地规划,按照《鄂尔多斯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推进全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布局优化调整。“十四五”期间,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99所、幼儿园46所,新增学位数8万个。在城乡建设改造中,按照“优化布局、坚持标准、提升改造、满足需求”原则,加快老城区现有学校提升改造,严格落实新建社区中小学幼儿园配套建设标准,大幅改善办学条件。依法保护教育资源不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教育设施用途。   第五章 组织保障   第一节 加强党对教育体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1.强化学校党的建设   健全市、旗区两级教育工作委员会。强化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党组织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健全党组织与行政议事决策制度,理清党组织书记与校长权责边界,促进中小学校党建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按照“三年打基础、五年争优先”工作目标,强化“五化协同、大抓基层”发展机制。深入推进“一支部一品牌”建设,打造党建特色品牌。到2023年,党员教职工达到35%,党员班主任达到50%;到2025年,党员教职工达到50%,党员班主任达到60%。探索建立“书记工作室”,建设“最强党支部”示范点、示范基地,到2023年,全市教体系统“最强党支部”比例达到50%,到2025年达到90%。推进“双培双提升 ”工程和党员先锋工程。大力实施“党建+”工程,推动党建与教育体育中心工作深度融合。   2.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深入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深入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切实减轻学校和教师负担,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实现精准监督,加强基建工程、招标采购、招生招聘、食堂、营养餐配送等重点领域风险排查防控。加强内部审计,强化审计结果运用。持续开展教育领域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在职教师校外有偿补课、中小学和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等热点问题。   第二节 加强抓落实长效机制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人民政府要把加强对教育体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作为重要职责,建立市、旗区党政领导联系学校制度和主要领导述职必述教育制度。把教育体育工作纳入市对旗区综合考核和高质量发展考核,纳入政府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各级人民政府督查部门会同督导部门,定期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履行教育体育职责情况进行督查考核,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公开。充分发挥市、旗区两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增强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系统性、协同性。各级人民政府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规划执行情况。   2.健全督查机制   落实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跟踪监测、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及时向社会公布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建立健全规划落实过程性自查机制和督查督导机制,实施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课题化研究,探索开展规划督查绩效评价。对实施规划工作落实有力、成效明显的地区和单位,在项目布局、以奖代补、资金投入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3.优化教育环境   构建完善教育体育系统新媒体宣传体系,深化教育体育与各类新闻媒介合作,大力开展“教育好声音”宣传行动,开设走进党员教师、走进乡村教育、走进职业教育、走进最美教师等系列专栏,讲好教育故事,弘扬教育正能量。关注教育体育舆情,不断提高精准宣传、正确应对和科学引导能力水平,着力营造支持教育体育改革发展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鄂尔多斯市“十四五”教育体育重大项目工程   附件   鄂尔多斯市“十四五”教育体育重大项目工程   序号   项目名称   1   铸魂育人培根工程   2   实施“石榴籽”育人工程   3   德育和思政课质量提升工程   4   统编教材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程   5   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工程   6   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7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程   8   职业教育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9   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工程   10   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工程   11   体育产业发展12333提升工程   12   足球运动改革发展提升工程   13   校园安全保障工程   14   教师队伍培养提升工程   相关链接:图解《鄂尔多斯市“十四五”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   解读“十四五”丨“十四五”时期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一)   解读“十四五”丨“十四五”时期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二)   解读“十四五”丨“十四五”时期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三)   解读“十四五”丨“十四五”时期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四)   解读“十四五”丨“十四五”时期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五)   解读“十四五”丨“十四五”时期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六)   解读“十四五”丨“十四五”时期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七)   解读“十四五”丨“十四五”时期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八)   解读“十四五”丨“十四五”时期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要达到怎样的目标?   解读“十四五”丨“十四五”时期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九)   解读“十四五”丨“十四五”时期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十)   解读“十四五”丨“十四五”时期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重点举措(一)   解读“十四五”丨“十四五”时期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重点举措(二)   解读“十四五”丨“十四五”时期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重点举措(三)   解读“十四五”丨“十四五”时期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重点举措(四)   解读“十四五”丨“十四五”时期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重点举措(五)   

  •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区三线划定工...

      鄂府办发〔2022〕67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

    2022-06-15 朗读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府办发〔2022〕67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鄂尔多斯市“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5日   鄂尔多斯市“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4月27日全国“三区三线”划定工作会议精神及《自然资源部关于在全国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2〕47号)等要求,确保高质量完成我市“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版,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统筹划定“三区三线”(“三区”即农牧、生态、城镇空间,“三线”即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将划定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做到“数、线、图”一致。   二、总体要求   (一)坚守底线思维。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约束性指标,将“三区三线”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   (二)坚持次序优先。认真处理好、执行好三线保护顺序。先后顺序依次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确保现状耕地应保尽保、应划尽划,实现三线不交叉不重叠不冲突。   (三)统筹区域平衡。立足区域环境承载能力和资源禀赋条件,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协调发展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统筹优化农牧、生态、城镇空间和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布局,合理确定旗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等约束性指标。   (四)加强协调摆布。将“十四五”期间及2035年前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交通、水利、能源等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充分协调各类重大项目空间需求和矛盾冲突,实现“多规合一”,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五)推进信息建设。以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城镇、村庄不打开统计)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将划定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同步完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功能,确保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目标能落地、可考核。   三、工作任务   (一)优先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1.要依照规则抓紧划定。鉴于自治区尚未下达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等约束性指标,各旗区要按照《全国“三区三线”划定规则》,加快组织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划入耕地作为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初步目标。待自治区下达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等约束性指标后,按要求调整。   2.要确保耕地应划尽划。以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城镇、村庄不打开统计)为基础,纳入耕地保护目标的必须为现状耕地。不纳入耕地保护目标的现状耕地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进行举证。   3.要保全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应以纳入耕地保护目标的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进行划定。原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的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布局保持总体稳定,符合《全国“三区三线”划定规则》4种涉及调出的特殊情况要严格举证;难以或不宜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一般不划入永久基本农田。   (二)保持生态保护红线总体稳定   1.要保持范围稳定。对我市2021年上报国家的生态保护红线保持总体稳定,划定面积2.3385万平方公里,占行政区面积的26.93%,原则上不作调整。确因国家实施重大项目等情况须调整的,要依据现行规则举证说明,并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占行政区面积比例不变。   2.要坚持保护为先。耕地调出生态红线须同时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在确保对生态功能不造成明显影响的前提下,可将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连片图斑不小于5亩(山地、丘陵地区可按不小于3亩)的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调出生态保护红线,改划为永久基本农田。   (三)落实城镇开发边界新的划定要求   1.要认真核底确边。本次城镇开发边界分为“集中建设区”和“弹性发展区”,各旗区要重新核算底图底数,科学确认边界范围,在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确定的城市、建制镇用地基础上,充分尊重自然地理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反向约束与正向约束相结合,避让资源环境底线、灾害风险、历史文化保护等限制性因素,严守底线。设置扩展系数,严控新增建设用地,推动城镇紧凑发展和节约集约用地。   2.要强化规则约束。各旗区在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时,要按照自然空间格局主动避让耕地和基本农田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地质灾害、历史文化等底线。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城镇集中建设区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上级下达的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可在城镇集中建设区外划定弹性发展区,应对城镇发展的不确定性。按划定规则,人均城镇建设用地远超国家标准的城市,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一般为现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l.l倍以内。人均城镇建设用地符合国家标准的城市,一般为现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l.3倍以内。因我市各旗区人均城镇用地均超过国家标准,均属国家从严控制城镇开发边界规模的区域。按照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相关要求,各旗区要在准确掌握底图底数的基础上,上报按比例控制和超比例控制两套方案。   3.要实施边界管控。对2021年以来已出具技术审查意见的过渡期批次用地项目,划定时要确保纳入城镇开发边界集中建设区。   四、进度安排   按照自然资源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部署要求,“三区三线”划定工作至2022年8月底全部结束,我市具体安排如下。   (一)取得初步成果阶段(2022年5月31日前)。2022年5月25日前,各旗区按照《全国“三区三线”划定规则》和自然资源厅要求,将“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电子数据)上报市自然资源局。经市自然资源局初审后,于5月31日前以正式文件将划定成果上报市人民政府。   (二)送呈初审成果阶段(2022年6月5日前)。按照成熟一个旗区上报一个旗区的原则,2022年6月5日前,组织完成所有旗区“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初审工作,并上报自治区“三区三线”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自然资源厅复审。   (三)首轮成果完善阶段(2022年6月15日前)。根据自治区“三区三线”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自然资源厅审查意见,市“三区三线”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自然资源局及时组织旗区,于2022年6月15日前完成校对修改、调整和完善。   (四)成果确认应用阶段。按照自然资源部的审查反馈意见,对全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进行最终修改、调整和完善,并在上报成果的同时,将最终审核通过的成果数据同步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开展应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小组(见附件)。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工作小组日常事务,并组建专班和开展业务推进及技术指导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局局长马二喜担任。   (二)落实工作保障。全市“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旗区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加强业务培训,及时补充配齐业务和技术力量,确保一线工作人员熟悉掌握“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有关政策标准和技术规程。同时,要安排、落实工作经费到位。   (三)密切上下协作。“三区三线”以旗区行政边界为单元划定并进行数据统计和结果公布。各旗区要认真履行属地责任,在市自然资源局的总体指导下,切实抓好基础工作,确保依法依规划定“三区三线”。市发改、林草、生态环境、农牧、水利、交通、能源等有关部门及各经济开发区(园区)要根据各自职能职责,积极配合协助市自然资源局和各旗区推进“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确保按期保质完成目标任务。   附件:鄂尔多斯市“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小组   附件   鄂尔多斯市“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小组   组 长:孔繁飞 副市长   副组长:尹占义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马二喜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韩 涛 东胜区区长   王雪峰 康巴什区区长   王小平 达拉特旗旗长    准格尔旗旗长   吴 云 伊金霍洛旗旗长   希 尼 乌审旗旗长   张仲平 杭锦旗旗长   王国泉 鄂托克旗旗长   杨颖新 鄂托克前旗旗长   黄伯韡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霍励平 市能源局局长   贾玉宝 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周桂荣 市农牧局局长   苏雅拉图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水云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 帅 市水利局局长   余永崇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武占宽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相关链接: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鄂尔多斯市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领导包联重...

      鄂府办发〔2022〕65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

    2022-06-14 朗读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领导包联重点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鄂府办发〔2022〕65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鄂尔多斯市级领导包联重点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4日   鄂尔多斯市级领导包联重点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二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切实推动全市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落实,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夯实全市经济行稳致远坚实基础,按照自治区级领导包联重点工业企业和重点工业园区制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包联安排   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市级领导以旗区划片方式包联2021年营业收入超10亿元的重点工业企业、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重大工业项目建设企业和全市工业园区(见附件)。各旗区要建立相应的包联制度。后续工作中,包联领导、企业如有调整,按照以下原则执行。   (一)市级包联领导如有调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及时调整包联领导联系旗区和包联企业、园区。   (二)包联企业如有调整,各旗区人民政府要及时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统筹调整包联企业和园区名单,并建立完善台账。   二、工作重点   (一)聚焦稳企惠企政策宣贯工作。重点推动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2个部委《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改产业〔2022〕273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2022年坚持稳中求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的通知》(内政发〔2022〕7号)、《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促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政策清单》及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等12个厅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内发改产业字〔2022〕678号)等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政策支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稳定工业经济运行,确保全年工业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二)聚焦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畅通。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产业链供应链重点难点堵点,落实落细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白名单”制度,保障重点企业稳定生产,加强重点企业精准服务,积极协调解决企业物流运输、原辅材料采购、人员往来等困难问题,以点带链、以链带面确保产业链供应链运转顺畅。   (三)聚焦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纾困。围绕工业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数字化转型、管理提升、市场开拓等方面的短板弱项,加强精准服务,帮助“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切实解决生产经营和发展中尤其是遭受疫情冲击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促进“专精特新”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四)聚焦推动重大投资项目建设。不断强化部门服务,及时梳理解决重点工业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要素保障,全力推进项目建设提质、提速、提效。   (五)聚焦促进工业园区提档升级。从园区功能定位、体制机制、创新驱动、产业发展等领域入手,着力解决园区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园区发展质量、效益和水平,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市级包联领导每月听取联系旗区工作汇报,不定期协调组织召开会议,会同联系旗区、园区负责人及市直各有关部门协调推动解决重点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发展重大事项,尤其是自治区级领导包联重点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发展重大事项,帮助企业和园区解决在政策支持、融资服务、转型升级、市场拓展、发展环境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指导联系旗区助企纾困,推动落实各项稳企惠企政策,确保市场主体享受政策红利。   (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对接、靠前服务,积极对接自治区相关厅局,及时推动解决市级领导部署的重点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需要解决的问题,组织开展本部门稳企惠企政策宣贯工作,并定期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送工作推动情况。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牵头建立工作机制,汇总各旗区、市直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市人民政府及相关市级包联领导报告。   (三)各旗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助企纾困工作,推动落实各项稳企惠企政策;定期调研重点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需要解决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进行分类处理,对涉及需旗区协调解决的事宜要责任到人、跟踪督办、限时解决,对涉及自治区级、市级领导包联重点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的确需自治区、市级包联领导协调解决的重大事项及问题,要认真研究和研判,准确汇报问题情况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市级包联领导报告,并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市人民政府将成立议事协调机构,统筹推动工业园区建设工作,参照自治区做法,负责协调包联重点工业企业、重点工业园区工作事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成立工作组,全力推动工作落实。   (二)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市级领导包联重点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制度,是贯彻落实自治区重大工作部署、推动全市工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旗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职尽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协调配合,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各旗区要参照市级做法,按照本旗区发展现状,立足特色优势,尽快研究建立相应包联工作机制,成立工作协调机构,确保自治区、市级包联工作落到实处,加大力度推进本旗区包联工作,并及时向市级包联领导报告工作推进情况。   (三)强化工作调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建立包联工作台账和月调度工作机制,汇总工作推进情况。各旗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调度机制,指派专人负责调度工作,每月15日前将工作推进情况及需自治区级包联领导、市级包联领导解决的问题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附件:市级领导包联重点工业企业和重点工业园区工作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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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府办发电〔2022〕8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

    2022-06-23 朗读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地方特色产业发展专题调研的通知,   鄂府办发电〔2022〕8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奶业振兴,助力地方特色产业发展,推动中医(蒙医)药事业发展,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农牧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牧民富裕富足,市人民政府决定由市民族事务委员会牵头,市农牧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乡村振兴局等有关部门配合,赴各旗区专题调研地方特色产业发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时间   2022年6月15日起,具体时间和调研人员由调研组通知。   二、调研内容   (一)各旗区“五畜”奶产业发展、特色乳制品加工企业、扶贫车间生产及运营情况,包括闲置加工厂、扶贫车间。   (二)各旗区特色产品、农牧产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情况。   (三)各旗区中医(蒙医)药事业发展、中医(蒙医)药材种植、中医(蒙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三、调研形式   实地考察、座谈交流。   四、有关要求   各旗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紧密围绕调研内容,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做好调研工作,高效完成调研任务。牵头部门民族事务委员会要精心制定调研方案,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实地了解情况、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并结合外出考察学习,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报市人民政府,供市人民政府决策参考。调研期间要严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联 系 人:赛音毕力格   附件:专题调研组织机构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5日   附件   专题调研组织机构   组 长:特古斯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常务副组长:孟克其其格 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二级调研员   副 组 长:黄建军 市农牧局副局长   折桂兰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海军 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成 员:水晶花 市民族事务委员会经济发展科科长   罗 卿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科科长   萨仁高娃 市农牧局种业发展站副站长   谢 军 市农牧局畜牧站推广研究员   赛音毕力格 市民族事务委员会经济发展科科员   郝 倩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科科员   白旭阳 市乡村振兴局项目科科员   

  •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推进鄂榆延高铁...

      鄂府办发〔2022〕66号   各有关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

    2022-06-14 朗读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推进鄂榆延高铁和包鄂高铁工作专班的通知,   鄂府办发〔2022〕66号   各有关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市高铁建设工作,确保鄂榆延高铁和包鄂高铁尽早开工。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推进鄂榆延高铁和包鄂高铁工作专班(下称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组 长:刘凤云 副市长   副组长:陈 墩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黄伯韡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崔永忠 市铁路民航中心主任   成 员:韩 涛 东胜区区长   王雪峰 康巴什区区长   王小平 达拉特旗旗长   吴 云 伊金霍洛旗旗长   刘振海 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   邬建勋 市财政局局长   马二喜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苏雅拉图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霍励平 市能源局局长   余永崇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王水云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 帅 市水利局局长   贾玉宝 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李 斌 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赵子义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陈德华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王力平 市统计局局长   辛宏亮 市民政局局长   周桂荣 市农牧局局长   武再厚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王文清 市铁路民航中心副主任   石 磊 市气象局局长   田 斌 鄂尔多斯市供电公司总经理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黄伯韡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市铁路民航中心主任崔永忠兼任,副主任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武再厚、市铁路民航中心副主任王文清兼任。各成员单位分管此项工作的负责人为本单位联络员。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推进高铁项目前期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积极对接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人民政府及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榆林市、包头市人民政府等沿线地区和单位。   (二)协调推进鄂榆延高铁前期工作,配合进行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社稳评估、资金筹措及可研报批工作,开展环评、水保、节能、防洪评价、文物保护、不压覆矿产、林草地征占、用地组卷和初步设计报批工作,并同步落实征地拆迁等相关工作。   (三)协调配合设计单位推进鄂榆延高铁现场定测及外业调查、资料收集等工作,重点稳定线站位方案及协调落实公铁立交、取弃土场及“三电”和管线迁改协议签订等工作。   (四)协调配合设计单位推进包鄂高铁现场勘测及外业调查、资料收集等工作,研究落实境内线站位方案,为高铁建设预留通道空间。   (五)不定期召开项目推进工作会议,协调解决项目前期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推进措施。   (六)做好工作推进过程中需要完成的其它工作。   三、工作要求   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统筹推进鄂榆延高铁、包鄂高铁各项前期工作和后续工作。   (一)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工作专班办公室提出需工作专班研究解决的事项,按要求参加工作专班会议,认真落实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   (二)鄂榆延高铁和包鄂高铁推进工作实行联络员制度,联络员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动涉及本单位牵头的工作任务。   (三)工作专班办公室要建立周调度机制,制定任务书、时间表、作战图,倒排任务工期分步有序推进,并定期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各有关旗区要比照成立本旗区工作专班,有力有效推进各项工作。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3日   

  •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内蒙...

      鄂府发〔2022〕84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

    2022-06-14 朗读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内蒙古自治区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府发〔2022〕84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扎实稳住经济大盘各项决策部署,结合国家、自治区《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精神,我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鄂尔多斯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内蒙古自治区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并经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6月6日   (本文有删减)   鄂尔多斯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内蒙古自治区   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制定了《鄂尔多斯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内蒙古自治区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   一、财税政策   (一)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留抵退税政策。严格落实国家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2022年6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应退尽退”。   (二)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按照法定时限下达各类转移支付预算,常态化用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按规定收回结余结转资金,统筹安排用于全市重点支出。   (三)加快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加快资金使用进度,2022年8月底前将自治区下达我市第二批专项债券资金基本使用完毕。适当扩大专项债券支持领域,优先考虑将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项目等纳入支持范围。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引导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建设主体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做好信贷资金和专项债资金的有效衔接。   (四)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对当年向小微企业提供担保并符合风险补偿条件的融资担保公司,按照其当年新增担保额的1%给予风险补偿测算,单户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给予风险补偿。对当年收取融资担保费率降至1%(含)以下的融资担保公司,按照当年保费收入的10%给予保费补助。进一步扩大农业担保业务规模,按照政策性业务在保余额不低于总担保余额70%,担保费率不超过0.8%的标准,实行担保费用补助和业务奖补。为金融支持乡村振兴领域贷款提供风险补偿,由合作金融机构按照1:10比例放大信贷额度,加大对农牧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和农牧户信贷支持。   (五)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对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除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明确规定外,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除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明确规定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采购比例阶段性调至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非预留部分的采购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到10%—20%,以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全面推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电子保函应用,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项目,鼓励少收或免收投标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比例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确需收取的各类保证金,按规定第一时间退还。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鼓励采购人给予预付款,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采购合同金额的30%;采购人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   (六)扩大实施保费缓缴政策。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地区、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阶段性实施到2022年底。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阶段性实施到2022年底。上述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参照企业办法缓缴。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特困行业,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阶段性延长至2022年底。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七)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已按30%返还的予以差额补足。拓宽失业保险留工补助受理范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所有参保企业,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补助,补助通过“免申即享”模式发放,无需企业提供培训计划、培训合格证书、职工花名册以及生产经营情况证明。鼓励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2022年安排资金2000万元,对符合上述条件吸纳毕业三年内高校毕业生的企业,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再补贴。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二、金融政策   (八)做好接续融资安排。鼓励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   (九)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按照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包括通过延期还本付息形成的普惠小微贷款)给予支持资金的比例由1%调整至2%。加大再贴现支持力度。发挥“鄂尔多斯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平台”作用,缓解信息不对称。推动金融机构和核心企业、大型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以供应链融资和银企合作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开展金融服务乡村振兴“一县一业、一村一品”专项行动、金融支持稳增长和“稳企纾困”专项行动、金融“贷”动绿色发展专项行动。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续贷条件的市场主体按正常续贷业务办理,不得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保持合理流动性。   (十)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充分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向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推动金融机构合理确定存款利率水平,将存款利率下降效果传导至贷款端。继续推动金融系统减费让利。依照法治化、市场化原则,鼓励金融机构对偿还贷款困难的市场主体降息减息。   (十一)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支持4家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支持和鼓励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推动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企业债、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扩大直接融资。建立企业上市挂牌“绿色通道”,强化问题解决和协调调度。储备充实上市挂牌企业后备库,加强上市后备企业培训宣传和指导培育。在自治区奖补基础上,对申请在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分阶段给予1000万元奖补;对在香港上市给予500万元奖补;新三板挂牌给予100万元的奖补。   (十二)加大金融机构对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围绕全市18条重点产业链,引导政策性银行、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完善信贷审批流程,开辟绿色审批通道,投放更多中长期贷款,满足实体经济合理融资需求。引导商业银行进一步增强对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的信贷支持,延长项目贷款期限。完善金融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几家抬”工作机制,引导金融机构精准支持产业基础再造工程、专精特新企业、先进制造业集群等重点领域。推动银行创新适应制造业特点的产品服务,减少企业续贷、倒贷压力。   三、稳投资政策   (十三)加快推进一批论证成熟的水利工程项目。在科学论证前提下,有序实施重点水利项目,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力争2022年水利投资达到10亿元以上。   (十四)加快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全面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强与国家和自治区衔接,争取更多项目纳入规划盘子。铁路方面,积极推动包银高铁鄂尔多斯段、鄂托克前旗至上海庙铁路和重点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进度,积极争取相关鼓励政策和铁路债券,力争推动开工一批补强路网的干线、联络线和集运站项目。民航机场方面,加快我市与中国商飞合作“四中心一学院”航空产业项目落地,有序推进航空器维修基地、航空培训中心项目建设。力争乌审旗、鄂托克旗通用机场建成通航。公路方面,积极推动已开工项目国道210线添漫梁至越家壕一级公路、省道317线陶利至昂素改建一级公路等项目建设进度。做好2022年我市农村牧区公路项目建设,年内计划投资10亿元。   (十五)加快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投资。支持有条件旗区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逐步推动地下各类管线入廊。吸引和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立城市管网“数字地图”。按照“适度超前”原则,年内新建改造城市地下管网不少于390公里。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启动市级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燃气安全监测预警平台、城市体检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公园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和城镇生活垃圾治理等项目建设。   (十六)加大生态环境重点项目建设力度。启动“十四五”国家“无废城市”建设,推进矿井疏干水、中水等再生水综合利用工程。推动重点区域清洁取暖改造治理工程,开展道路扬尘治理、柴油货车尾气治理和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提升大气环境治理水平。开展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保障流域水质稳定达标。推进国家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和地下水环境监测网建设。建设黄河流域鄂尔多斯段生态环境智慧化监测体系,建成入河排污口智能监测监控管理平台。   (十七)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紧盯国家、自治区重大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编制进展,启动我市重大基础设施规划编制工作。鼓励吸引更多社会资金参与国家重大工程项目,支持民间投资以城市基础设施等为重点,通过综合开发模式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推行重大项目集中联动审批。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科技攻关,实施规上工业企业“三清零”行动、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计划、中小企业“五企”培育工程等系列行动,落实好鄂尔多斯市“科技新政30条”、支持产业集群发展等政策,2022年市旗(区)财政安排资金5.5亿元,对科技型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支持。培育申报国家级“小巨人”企业及自治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四、促消费政策   (十八)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措施。加强互联网平台经济监管,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引导促进平台企业与优势特色产业合作,大力发展电商经济,推动工业产品、农畜产品、数字创意产品等通过线上平台销售。加快能源、化工、冶金等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支持本地工业互联网平台和生活服务类平台发展。引导平台企业在疫情防控中做好防疫物资和重要民生商品保供“最后一公里”的线上线下联动。   (十九)稳定增加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新建居民小区配套机动车停车位,100%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时,对具备条件的小区增加停车位、建设充电桩。对皮卡车进城实施精细化管理,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落实好《鄂尔多斯市现代服务业升级三年行动工作方案》(鄂府发〔2021〕312号),2022年市旗(区)两级财政安排资金1000万元,用于汽车、家电消费奖励。   (二十)加大消费券发放力度。围绕受疫情影响重、就业容量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等服务行业,通过定向发放消费券、服务券等惠民补贴,带动形成消费热点,激活居民消费潜力。2022年全市发放消费券1亿元以上,其中市级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   (二十一)激发文旅消费潜力。落实好《鄂尔多斯市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若干措施》(鄂府发〔2021〕52号),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文化和旅游项目建设、推动发展夜间经济、开拓客源市场等。2022年,再安排资金3500万元,用于全市景区门票促销、文旅企业贷款贴息和支持城市游、近郊游、乡村游。   (二十二)推动首店首发经济发展。将“首店经济”作为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的重要抓手,落实自治区大力发展首店首发经济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市、旗区两级财政安排1000万元,对国内外具有引领性、示范性、带动性的知名品牌或授权代理商落户鄂尔多斯给予支持。   五、农牧业稳增长政策   (二十三)保障农民种粮收益。落实好各项粮食收益保障政策。扎实做好2022年大豆、玉米、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推广补贴等资金,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二十四)健全完善畜牧业支持政策。统筹用好国家、自治区畜牧业良种补贴、禁牧草畜平衡补贴等各类政策,确保及时发放到位。支持羊绒羊毛产业高质量发展,落实好自治区财政羊绒收储贴息政策,稳定羊绒价格。畅通农畜产品销售渠道,保障农牧民收入。   (二十五)做好农牧业应急抗旱工作。积极应对当前旱情影响,加大人工增雨作业力度和范围,鼓励推广种植绿肥翻压还田、增施有机肥,增加土壤蓄水保墒能力。对灌溉、供水困难地区,大力建设节水、保灌设施,支持建设和维修抗旱机井、集雨窖、截伏流蓄水池等设施,支持开展抗旱应急拉水、移动灌溉、节水灌溉。安排应急抗旱资金1000万元,对受灾地区发放农业抗旱专项救灾补贴,支持引导受灾农牧民改种“杂粮杂豆”等小日期作物;对西部旱情影响较重的牧区,根据草畜平衡计算载畜量,发放应急抗旱饲草料补贴。抓好农牧业政策性保险落实,降低突发重大自然灾害对农牧民的损失。   (二十六)支持农牧业经营主体纾困。发挥政府性资金引导带动作用,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社等各类农牧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加大金融机构放贷、政府性资金贴息力度。规范引导、积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农牧业领域。   六、能源安全政策   (二十七)落实煤炭增产保供任务。在确保安全清洁高效利用和生态安全的前提下有序释放煤炭优质产能。推动保供核增产能和调增建设规模煤矿依法依规加快手续办理。   (二十八)推动实施一批能源项目。推进新建、在建煤矿项目各项手续办理,加快开复工建设和试运转工作。加快在建煤电、新能源项目和配套送出工程建设进度。推动煤制油气项目开工建设,有序推进列入自治区规划的天然气管道建设。推动“风光氢储车”新能源全产业链发展,加快库布其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推进基地项目、煤电项目和特高压输电通道的前期工作。规划建设一批源网荷储一体化、火电灵活性改造、工业园区可再生能源替代等新能源项目。加快智慧陆港、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油气电氢一体化加注站等基础设施建设。   (二十九)提高能源资源储备能力和水平。压实各旗区储备责任,用好国家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政策,增强煤炭储备能力、提升煤电企业电煤保供能力。加快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提升煤制燃料战略储备能力。督促新建、技改煤矿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设储煤能力,确保新建、技改煤矿储煤能力达到要求。指导煤矿、洗(选)煤厂建立健全煤炭库存制度,进一步完善煤炭储备设施,确保突发情况下煤炭供应平稳有序。全面做好电力保供工作,完善有序用电预案,确保电力供应稳定。   (三十)进一步增强运力保障。落实我市已签订长期协议和进口煤应急保障任务的运力计划,加强协调对接,整体优化铁路运输组织、提升配套集疏运系统装车能力,推动朔黄、大秦、唐包、浩吉等铁路按最大运输能力保障需求,确保我市铁路外运通道畅通。   七、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   (三十一)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用网等成本。对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缴费的接触性聚集性服务业企业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允许企业在6个月内补缴,鼓励各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根据实际进一步延长,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将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开展“治理涉企收费 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清理取消供水、供电、供气等不合理收费和证明事项,持续清理规范转供电加价行为。在招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招标担保。   (三十二)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赁房屋所在旗区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对于通过间接方式承租国有房屋的,向最终承租方的优惠金额不得低于国有出租方让渡的优惠金额。鼓励非国有房屋业主在双方平等协商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适当减免承租人房屋租金或允许承租人延期缴纳租金。2022年,房产、土地出租人为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对减免租金部分所对应的房产、土地,可按减免租金的月份数和减免比例减免相应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十三)积极推进民航业恢复发展。加强民航基础设施项目储备,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航空公司、民航机场拓宽融资渠道。持续加大对航班航线支持力度,全力推进“干支通,全网联”航空区域性枢纽建设,充实鄂尔多斯机场航线网络布局。   (三十四)优化企业复工达产政策。强化“白名单”企业服务举措,扩大“白名单”企业范围,争取我市更多企业列入国家、自治区“白名单”。“一企一策”帮助工业企业解决生产运行困难和问题。提升要素流转效率,中心城区土地供应分别委托东胜区、康巴什区实施。发生疫情时,产业链供应链重点工业企业实行闭环生产。加强工业企业员工返岗、物流保障、上下游衔接等服务。   (三十五)严格落实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政策。落实政策不加码、查验不劝返、检测不等待、核酸不重检,严禁擅自阻断或关闭高速公路、普通公路,严禁硬隔离县乡村公路,不得擅自关停高速公路服务区。对来自低风险地区货运车辆,全面取消防疫通行限制。对来自或进入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货运车辆,落实“即采即走即追”+“闭环管理”要求,核酸检测结果全国互认通用,有效期内禁止重复检测。在司乘人员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体温检测正常并符合防疫要求的基础上,可实行提前报备、点对点运输等闭环管理措施保障通行;对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超过48小时的货车司乘人员,采取“核酸+抗原”检测,抗原检测阴性的要立即放行,不得以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为由限制车辆通行,核酸检测发现阳性立即实施管控。客货运司机、快递员到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视同本地居民纳入检测范围、享受同等政策,所需费用由属地财政予以保障。   (三十六)优化产业链供应链重点企业货车司乘人员服务。对穿行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城市运输重点物资的货运车辆司乘人员,在全过程实现闭环管理的基础上,实行“白名单”管理;对穿行或短时停留不超过4小时的通信行程卡不赋“*”;对穿行时间超过4小时但不超过8小时的,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通信行程卡中的“*”。在高速公路服务区、物流园区、防疫检查点等货车司机聚集地,建立货运车辆司乘人员健康码申诉绿色通道,符合条件的立即解除健康码“弹窗”等异常状态。在城镇外围、疫情检查站前端设置便民采样点,为货车司机提供“核酸检测+抗原检测”服务。   (三十七)统筹加大对物流枢纽和物流企业的支持力度。推进建设一批冷链物流项目,申报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和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落实好自治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支持达拉特旗创建县域商业建设示范县,推进建设空港、供销社等综合商贸物流配送中心,支持各旗区升级改造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在达拉特旗、准格尔旗、杭锦旗、鄂托克前旗等鲜活农产品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一批产地冷藏保鲜设施。积极争取国家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额度,支持交通物流等企业融资。   (三十八)加大稳外资稳外贸工作力度。加大对新设立投资总额1亿美元以上重大项目跟踪服务力度。全面落实外资企业准国民待遇,进一步稳住和扩大外商投资。促进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鼓励支持资源类大宗商品进口,推动实施县域外经贸破零增量示范工作,用好自治区“蒙贸通”“蒙贸贷”平台,不断扩大对外贸易规模。加大重点外资项目跟踪服务力度,畅通外商投资企业建立投诉渠道,市本级和各旗区开通外商投资投诉服务热线受理外商投诉。   八、保基本民生政策   (三十九)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职工(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工作者,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医学观察或被政府隔离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疑似病人或密切接触者),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向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不作逾期处理,不纳入征信记录。对于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缴存职工,将每户家庭年支取金额上限22500元提高至30000元,更好地满足缴存职工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上述支持政策实施至2022年12月31日。   (四十)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支持政策。及时下达2022年中央和自治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5407万元,提高常住地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重点加大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小微企业贷款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个人贷款最高不超过20万元,助力援企稳岗。为符合条件的农村自主创业农民、返乡创业农民工发放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20万元,期限最长为3年,除按规定予以贴息外,2022年市、旗区财政安排资金1000万元补贴个人承担利息部分。合理安排各类城镇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项目用地需求。深入开展农牧民转移就业促进计划,加强邻近及周边省市劳务对接并共享用工需求,结合实际培育优质特色劳务品牌,提升劳务品牌吸纳就业能力,多渠道促进农牧区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重大工程建设、以工代赈项目优先吸纳农村牧区劳动力。   (四十一)做好重要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守护好人民群众“米袋子”“菜篮子”供应安全,强化产销对接衔接,鼓励市级应急保供企业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同时,稳定重要生活必需品销售网点,调整优化应急投放网点布局。实化细化米面油、蔬菜、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强化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分析预警。鼓励诚信良好的餐饮企业参与老年人配餐助餐服务。鼓励各旗区按“保本微利”的原则对老年人配餐助餐服务给予适当支持。   (四十二)兜牢筑牢社会民生底线。严格执行新的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用好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下拨的救助补助资金,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社会救助对象等困难群众手中。优化简化社会救助审核确认程序,提高救助时效,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围。对因病因灾因疫情造成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情况紧急的可实行“先行救助”;对存在重大困难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加大救助力度;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对户籍不在本地的生活临时遇困人员可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着力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密切关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动情况,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符合条件的及时启动,足额发放补贴,保障低收入群体不因物价上涨而影响基本生活。积极争取自治区奖补资金。   (四十三)统筹发展和安全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两个集中治理”和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抓好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系统防范化解煤矿、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工贸、非煤矿山、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持续抓好三防工作,落实强预警强联动强响应机制。   相关链接:一图读懂《鄂尔多斯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内蒙古自治区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   相关链接:“漫”说 | 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鄂尔多斯实施方案来了   相关链接:“漫”说 | 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鄂尔多斯实施方案来了②   

  •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三批行政执法主体的通告

      鄂府发〔2022〕80号   为了规范、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

    2022-06-09 朗读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三批行政执法主体的通告,   鄂府发〔2022〕80号   为了规范、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规定,结合市级机构改革及职能调整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审核确认,以下3个行政机关、执法组织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现予以通告。   一、法定行政执法主体(3个)   (一)鄂尔多斯市档案局   (二)鄂尔多斯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三)人民银行鄂尔多斯分行   二、有关要求   (一)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应当严格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履行执法职责,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维护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委托执法的,应当依法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向本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并将受委托主体和委托的行政职权内容向社会公告。市级行政执法主体自行向社会公布其所属的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并报市司法局备案。   (三)今后,凡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发生设立、分立、合并以及主体资格取消等情形的,有关部门应当在该情形发生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查确认并向社会公布。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