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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8月10日)
发布时间:2024-08-10 13:42:00      作者:      来源: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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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84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举报案件第十三8件,目前已办结4件,阶段性办结0件,未办结4件。
  截至2024年810日,已办理案件共十三批148件,其中目前已办结95件,阶段性办结5件,未办结48件。

受理
编号
问题基
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追究情况
1 D2EE2024840132 东胜区铜川镇添尔曼梁沟村毛匠渠社巴音孟克纳汇煤矿违规开采导致地面塌陷(煤矿矿区内,新修210国道桥下几百米处,塌陷区标牌旁),导致附近居民房屋开裂,井水和鱼塘干涸,农作物干旱死亡。 东胜区 生态-矿山开发,其他污染-其他 问题调查情况。关于“东胜区铜川镇添尔曼梁沟村毛匠渠社巴音孟克纳汇煤矿违规开采导致地面塌陷”问题调查情况。投诉人反映的巴音孟克纳汇煤矿为鄂尔多斯市巴音孟克纳汇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下称纳汇煤矿),位于东胜区铜川镇添尔漫梁村,井田面积8.8574平方公里,核定产能300万吨/年;投诉人反映的毛匠渠社位于纳汇煤矿井田范围内。纳汇煤矿手续齐全有效,为正常生产井工煤矿,不存在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等违规行为。该煤矿正常开采过程中伴随地面塌陷,属正常现象。根据“边开采、边治理”原则,纳汇煤矿正在按照《鄂尔多斯市巴音孟克纳汇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2020年12月11日通过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审查并公示)对塌陷区进行治理(最近的一次治理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待塌陷区沉降稳定且完成治理任务后申请地质环境治理验收。
关于“煤矿开采导致附近居民房屋开裂、井水和鱼塘干涸、农作物干旱死亡”问题调查情况。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铜川镇添尔漫梁村毛匠渠社原有住户79户,36户位于井田范围内,其中35户已完成移民搬迁,1户因诉求不合理正在协商搬迁事宜。经现场查看,未进行搬迁的1户房屋位于纳汇煤矿正在开采的42205综采工作面南侧,距巷道31.9米处的上方,存在开裂现象。东胜区矿区移民中心及第三方评估公司已对该处房屋完成测量评估,评估价共计78万元,目前纳汇煤矿正在与房屋所有人协商办理塌陷补偿事宜;该户建有一口水井和一处鱼塘,经现场查看,水井和鱼塘均未干涸,未发现周边农作物干旱死亡。
综上所述,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东胜区相关部门已责令纳汇煤矿加快协商完成相关补偿工作,同时按照“边开采边治理”原则,强化地面塌陷治理,消除安全隐患。 未办结
2 D2EE2024840133 准格尔旗魏家峁镇范家峁村七平社九平,寸草圪旦煤矿(云飞矿业)开采存在粉尘污染问题,8月2-3日下雨,煤矿污水通过雨水排放口流入九坪沟里。 准格尔旗 大气-扬尘,水-矿业废水 问题调查情况。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寸草圪旦煤矿为准格尔旗云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位于准格尔旗魏家峁镇范家峁村七坪社九坪,设计规模240万吨/年,属合法正常生产的井工煤矿。
(1)关于“准格尔旗魏家峁镇范家峁村七平社九平,寸草圪旦煤矿(云飞矿业)开采存在粉尘污染问题”问题调查情况。经调查,该煤矿共建有8座全封闭式储煤仓、矸石仓,利用全封闭输煤皮带走廊进行煤炭输送,同时按环评要求建有布袋除尘器和喷淋除尘系统,已实现输煤不落地,不存在露天堆存煤炭及装卸煤炭情况。矿区进出场道路、工业广场全部硬化绿化,道路设立标识牌,矿区配备1台道路清扫车、3台洒水车进行道路洒水降尘,煤炭运输车辆全部采用苫布苫盖,矿区内运输车辆行驶限速20km/h以下,配置出矿车辆轮胎清洗装置1套。经现场调取该煤矿近2年例行检测报告,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均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新改扩建限值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开采过程中不存在粉尘污染的问题。
(2)关于“8月2日—3日下雨,煤矿污水通过雨水排放口流入九坪沟里”问题调查情况。该煤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为生活污水和矿井水。其中生活污水产生量约170m³/d,经自建的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用于道路降尘绿化,不存在外排现象;矿井水产生量约300m³/d,经自建的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暂存于回用水池,用于井下洒水、生产用水、绿化及道路降尘等,不存在外排现象。现场调取该煤矿近2年例行环境检测报告,生活污水、矿井水处理后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限值要求。针对工业广场及进矿道路汇集后的雨水,该煤矿在厂区东南侧建有400m³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后通过电泵回抽用于生产。7月26日,该煤矿对初期雨水收集池外排口进行了封堵,并计划2024年10月30日前在工业广场东南侧新建一处雨水收集池,在雨水收集池建成前,设置了一处临时雨水应急收集池。8月5日现场核查时,雨水外排口封堵完好,临时雨水应急池正常运行,雨水未外排;经无人机拍摄及现场勘察,九坪沟内无污水排入痕迹;新建雨水收集池已委托第三方设计院开展前期工作。
综上所述,该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准格尔旗相关部门已责令辖区煤矿加大厂区和进矿道路清扫频次,确保干净整洁,同时,加大环保设施的巡查巡检力度,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达标运行。 已办结
3 D2EE2024840134 准格尔旗龙口镇大圐圙梁村宏丰开滦红树梁煤矿开采存在噪声及粉尘污染问题。 准格尔旗 大气-扬尘,噪音-工业噪音 问题调查情况。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准格尔旗龙口镇大圐圙梁村宏丰开滦红树梁煤矿为准格尔旗宏丰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红树梁煤矿,位于准格尔旗龙口镇南窑梁村,采矿证号为C1000002014081110135337,核定产能1000万吨/年,开采方式为井工开采,有效期自2014年8月20日至2044年8月20日;安全许可证编号为蒙MK安许证字〔2022K002〕,有效期自2022年1月17日至2025年1月17日;2008年6月18日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关于内蒙古开滦宏丰煤炭有限公司红树梁矿井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08〕187号);2021年8月8日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属合法正常生产矿井。
经现场核查,该煤矿进矿道路已全部硬化,配备洒水车3台、机扫车1台对工业广场、进矿道路等区域进行清扫洒水。生产过程中破碎机配置集尘设备,皮带运输系统设置自动喷淋装置,外部全部进行封闭;煤炭、矸石全部置于筒仓内,实现输煤不落地;皮带机转载点均安装密闭导料槽和降噪衬板进行降噪,主通风机加装风机隔音棉、四周加装9米高隔音板,破碎、筛分、洗选设备全部置于全封闭厂房内。现场调取了该煤矿2023年至今环境检测报告,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新改扩建限值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要求,无超标现象。目前,该企业正在施工维修进矿道路,运输车辆通行时会产生一定扬尘、噪声污染。
综上所述,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一是准格尔旗生态环境分局、龙口镇人民政府督促企业完善限速(20km/h)、禁止鸣笛警示标识,减少偶发性噪音产生。二是准格尔旗生态环境分局督促企业增配1台洒水车、1台机扫车,增加进矿道路、工业广场等区域洒水、清扫频次,进一步降尘减尘。三是龙口镇人民政府督促企业加快进矿道路维修进度,改善通行环境,减少扬尘、噪音产生。 未办结
4 D2EE2024840135 乌审旗乌兰陶勒盖镇巴音敖包嘎查巴音都和牧业社图那拉普遍存在挖沙取土问题,已有二三十年历史,造成占地面积87亩,深18米的大坑,破坏了基本草原。 乌审旗 生态-毁林毁草,生态-采石采砂 问题调查情况。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大坑位于乌兰陶勒盖镇巴音敖包嘎查巴音都和牧业社牧民图某某房屋北侧约500米处,占地面积86.86亩,坑深4米到8米不等。经走访嘎查村委员会和周边农牧民,该坑形成时间在2010年前,为历年周边农牧民多次取土用于土壤改良、自建房屋、道路维修等生产活动所形成。结合历年全国卫片执法图斑及日常巡查,2010年至今,该取土坑范围内未发现挖砂取土破坏基本草原行为,属于历史遗留废弃采坑。该地块属乌兰陶勒盖镇巴音敖包嘎查管理,实际承包经营人为图某某,经属地及监管部门调查,未发现其有挖沙卖沙行为。同时与乌审旗基本草原划定和调整数据库比对,该地块涉及基本草原84.26亩、乔木林地0.92亩、农村道路1.68亩,目前地块内植被长势良好,不需要人工恢复。
综上所述,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一是压紧各级林长责任,落实常态化巡查,打击各类破坏草原林地行为。二是严格执行《矿产资源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挖沙取土违法行为巡查、执法力度。三是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宣讲,增强农牧民主动保护生态资源的意识,避免挖沙取土毁坏草原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已办结
5 D2EE2024840136 准格尔旗大路镇东孔兑村官牛犋发运站建海公司简易煤棚没有降尘措施,扬尘污染严重;因煤棚地势较高且露天堆煤,下雨时污水直接流入周边自然形成的土沟中。 准格尔旗 大气-扬尘,-其他 问题调查情况。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官牛犋集装站内蒙古建海物流有限公司位于准格尔旗大路镇东孔兑村,2018年内蒙古建海物流有限公司(下称建海物流公司)租赁准格尔旗呼准如意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呼准如意物流公司)铁路线,办理了立项、环评、压覆矿产资源、林草、文物核查等手续,总占地面积48.8614公顷,配套建设了储煤棚和轮胎清洗装置,煤棚面积41782.77平方米,硬化进场道路2公里。2018年11月16日进行铁路发运,2021年12月31日因与呼准如意物流公司产生租赁合同纠纷,停产至今,现储煤棚内存煤约2万吨。2022年12月13日,呼准如意物流公司以租赁合同纠纷向准格尔旗人民法院对建海物流公司提起诉讼,经一审、二审、再审,2024年7月23日,准格尔旗人民法院依据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24〕内06民再17号),责令建海物流公司及实际占有人于2024年8月22日前从官牛犋集装站中腾空离场,对储煤棚中的煤炭进行清退并自公告张贴之日起禁止向该储煤棚存储煤炭。
经调取2022年以前年度废气、噪声例行检测报告,厂界颗粒物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检测结果均达标。露天站台和煤棚外均未发现露天堆煤情况,同时在腾空离场清退存煤时配备了机扫车1台、洒水车3台、吸尘车1台,对厂区道路和作业场所进行清扫洒水降尘,但在清退过程中会产生一定扬尘。此外,现场核查时发现煤棚外露天堆存有约30吨砂石物料,用于雨季防洪,已要求企业立即清理。厂区周围均设有排水渠道,雨水通过排水渠道排入铁路沿线排水渠,未发现流入厂区周边外部的情况。
综上所述,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一是准格尔旗人民政府责令建海物流公司立即清理露天堆放的砂石物料,责成准格尔旗生态环境分局、交通运输局和大路镇人民政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生态环保措施,增加清扫、洒水频次,最大限度控制扬尘产生。二是准格尔旗人民政府责成旗交通、交管部门增加执法巡查频次,对后续清退存煤时运煤车辆超载、不苫盖篷布等行为进行严格处理,确保车辆规范行驶、有序通行。 已办结
6 D2EE2024840137 东胜区胜达烛岚苑(民族幼儿师范后的楼房)北面和东面堆放生活垃圾且存在扬尘污染。 东胜区 土壤-生活垃圾,大气-扬尘 问题调查情况。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东胜区胜达烛岚苑小区北侧和东侧各有1块空地。北侧空地为鄂尔多斯市北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鄂尔多斯市宝晨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未开发地块,实测面积6.2万平方米,该区域有自然植被,并有少量散落的白色垃圾,没有垃圾堆放现象;东侧空地为鄂尔多斯市泰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未开发地块,实测面积22.4万平方米,其中裸露土地区域约4万平方米,现临时存放恒悦幸福里项目(胜达烛岚苑小区附近的项目)工地开挖土方,无生活垃圾,但遇大风等特殊天气会出现扬尘现象。恒悦幸福里项目建设方于2024年6月初将靠近胜达烛岚苑小区约300平方米裸露土地用绿网进行了苫盖,并在其余裸露土地播撒了草籽,目前还未长出植被。
综上所述,该问题基本属实。
基本属实 一是东胜区兴胜街道办事处责令鄂尔多斯市佳垚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胜达烛岚苑小区物业公司)对东胜区胜达烛岚苑小区北侧空地散落垃圾进行清理,增设220升垃圾桶5个,并加大对该区域卫生日常巡查整治力度,改善环境卫生。二是东胜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责令恒悦幸福里项目建设方对胜达烛岚苑小区东侧未开发地块裸露土地于2024年8月11日前进行苫盖和绿化,消除扬尘隐患。 未办结
7 D2EE2024840138 卧龙煤矿二期采坑在未办理林草手续的情况下,从2024年5月开始破坏林草地4-5万平方米。 鄂托克旗 生态-毁林毁草,生态-其他 问题调查情况。鄂托克旗千里沟卧龙煤矿位于鄂托克旗蒙西镇境内,井田面积1.0343平方公里,产能120万吨/年,采矿许可证号:C1500002011071120115580。经现场核查,该煤矿井田划分为三个采区,首采区在采矿证界限南端,首采区以北依次为二采区和三采区。首采区面积27.6393公顷(414.5895亩),二采区面积32.0596公顷(480.894亩),三采区面积38.9922公顷(584.883亩)。投诉人反映的二期采坑即为该煤矿二采区。
经鄂托克旗林业和草原局套合审批地块矢量数据,结合2024年7月31日高清卫星影像确认,该煤矿二采区面积为32.0596公顷(480.894亩),已开采面积22.1154公顷(331.731亩),其中9.3494公顷(140.241亩)属于林草地,已于2023年3月29日获得《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准予鄂托克旗千里沟卧龙煤矿技术改造项目第一期项目征收使用草原的行政许可决定》(内林草草监许准〔2023〕384号),批复面积986.877亩(包括二采区全部采矿面积内林草地),其余均为采矿用地(来源于国土三调数据)。
综上所述,该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一是要求卧龙煤矿持续加强施工管理,严格履行生态保护责任。二是持续加强煤矿企业工程施工和运营期间使用土地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煤矿企业越界开采、非法使用草原和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行为。 已办结
8 X2EE2024840010 准格尔旗准格尔召镇乌兰哈达村宏测煤矿从2020年开始煤层自燃至今,火区面积已达700亩,释放大量有毒有害气体和烟尘;乌兰哈达煤矿与宏测煤矿交界处塌方严重,煤层自燃。 准格尔旗 生态-矿山开发,大气-工业废气、大气-扬尘 问题调查情况。经调查,投诉人反映的准格尔旗准格尔召镇乌兰哈达村宏测煤矿为内蒙古伊东集团宏测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下称宏测煤矿),位于准格尔旗准格尔召镇黄天棉图村。该煤矿生产规模为240万吨/年,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采矿证号为C1500002011071120115592,有效期自2021年5月3日至2031年5月3日;安全生产许可证号为(蒙)MK安许证字〔2009〕K005,有效期自2022年9月6日至2025年9月6日。2014年1月16日取得《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内蒙古伊东煤炭集团宏测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宏测煤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内环审〔2014〕20号);2018年12月9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2019年1月2日,取得《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内蒙古伊东集团宏测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宏测煤矿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通知》(鄂环监字〔2019〕3号),属合法正常生产的井工煤矿。投诉人反映的乌兰哈达煤矿为准格尔旗神山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哈达煤矿(下称乌兰哈达煤矿),位于准格尔旗准格尔召镇乌兰哈达村(经度:110.227002,纬度:39.709820)。该煤矿生产规模为210万吨/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采矿证号为C1500002009041120009620,有效期自2022年4月1日至2027年4月1日;安全生产许可证号为(蒙)MK安许证字〔2017K098〕,有效期自2023年10月11日至2026年10月11日。2023年2月28日,取得《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准格尔旗神山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哈达煤矿(300万吨/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鄂环审字〔2023〕30号)。属合法正常生产的露天煤矿。
(1)关于“准格尔旗准格尔召镇乌兰哈达村宏测煤矿从2020年开始煤层自燃至今,火区面积已达700亩,释放大量有毒有害气体和烟尘”问题调查情况。宏测煤矿已开采范围在井田西部、北部和南部,井田东部至今未开采,面积约750亩,暂未列入3年开采计划,地表未发现冒烟现象。井田东部南侧与营沙壕煤矿相邻,东北侧与乌兰哈达煤矿三采区紧邻,中间无公共井田。乌兰哈达煤矿于2021年9月开始对三采区南部进行采剥,于2022年4月开采至紧邻宏测煤矿的3—1煤层,形成三采区南部到界端帮,3—1煤层存在过去房柱式开采遗留老空区巷道,及时采取了黄土覆盖措施预防煤层自燃。2022年10月,乌兰哈达煤矿自查发现3—1煤层存在冒烟现象,再次采取黄土覆盖方式进行治理。目前,乌兰哈达煤矿三采区南部到界端帮存在3处冒烟点。经现场核查,冒烟点产生的气体中未见明显颗粒物,但在煤炭自燃不同阶段会产生一定的CO、CO2、SO2、NOX等有毒有害气体。截至目前,乌兰哈达煤矿已多次采取黄土覆盖方式进行治理,但治理效果不理想,仍有冒烟现象。
(2)关于“乌兰哈达煤矿与宏测煤矿交界处塌方严重,煤层自燃”问题调查情况。经调查核实,宏测煤矿东北侧与乌兰哈达煤矿三采区紧邻,乌兰哈达煤矿三采区开挖到界后,3—1煤层原房柱式开采遗留老空区残留煤炭自燃,致使三采区南部到界帮出现局部片帮。
综上所述,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责成准格尔旗应急管理局、准格尔召镇人民政府督促乌兰哈达煤矿、宏测煤矿尽快制定治理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治理力度,及时清理明火点,加强巡查维护,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防止火点复燃。 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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