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融运行基本情况
信贷投放情况
1、银行业运行。截至1月末,全旗驻地24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1049.13亿元,较年初增加30.08亿元,同比增速5.91%;各项贷款余额512.66亿元,较年初增加16.89亿元,同比增速3.45%;(数据来源于旗驻地各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合理提供贷款展期或续贷的安排,扩大普惠小微贷款投放,提升信用贷款比重。截至1月末,辖内金融机构投向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95.05亿元,占全旗贷款余额57.55%,投向“三农”贷款余额为110.55亿元,占全旗贷款余额21.56%,为中小微企业办理无还本续贷35笔、金额0.46亿元,延期还本付息贷款6笔、本金0.06亿元,纯信用贷款余额148.96亿元。(数据来源于旗驻地各金融机构)
二、“财政+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
(一)、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提升普惠金融发展政策质效。
1、利用财政贴息资金,减轻市场主体融资资金负担,缓解融资压力。财政综合保障中心加强政金合作,与辖内12家金融机构签订《普惠金融贷款贴息合作协议》,其中明确贴息贷款贴息前国有银行年利率不超过4.5%,城商行、地方法人机构、村镇银行年利率不超过4.95%。截至1月末为辖内个体工商户、中小微企业办理普惠金融贴息贷存量1197笔,财政累计贴息2497.46万元,普惠中小微企业贴息贷款存量余额20.01亿元。
2、保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金融机构持续开展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及乡村振兴贴息贷款发放工作。截至1月末,全旗累计投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297户,418笔共计0.18亿元,财政累计贴息418笔,金额129.40万元。存量乡村振兴贷款2576笔,金额8.31亿元,财政累计贴息0.55亿元。
(二)发挥政府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拓展融资担保渠道,积极支持中小微企业主体融资增信。截至1月末,国企惠众担保公司累计办理贷款担保170笔,担保金额3.86亿元。其中“政银担”合作模式119笔,担保金额2.23亿元,在保余额1.31亿元,小微企业在保余额1.03亿元,占比达到79%。
(三)发挥财政保障服务作用,提升融资对接质效,搭建伊金霍洛旗金融服务小程序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便利的一站式服务。截至1月末,平台累计注册企业1834家,通过平台成功贷款1117笔,放贷金额22.63亿元,申贷获得率达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