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拉特旗着力推进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以网格化促进监管责任落实,“最初一公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被农业农村部评为全国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服务典范。
一、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
按照“分级负责、责任明确、监管到位”的原则,构建起“政府负总责、旗镇有机构、监管到村组、主体全覆盖”的网格化管理体系。旗级成立领导小组,统领全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苏木乡镇成立9个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落实苏木镇专(兼)职监管人员34人。嘎查村建立协管员队伍,全旗132个嘎查村落实村级协管员208人。
二、强化网格化管理保障
一是强化政策保障。村级协管员选聘实行旗、苏木镇负责制,给予村级协管员每人每年2000元补贴。建立网格监管员、协管员考核激励机制,在待遇保障、绩效奖励、职务职级晋升、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推动提高工作积极性,保障协管员队伍稳定。二是强化制度保障。制定巡查工作制度,实行岗前培训,规定每位协管员上岗前要熟练掌握农畜产品质量网格化要求,每个月要到负责片区开展10天以上安全巡查和宣传等,每年对所负责片区的每个生产主体开展巡查2次以上。三是建立“12233”监管模式。构建起旗、镇一张监管网格图,农产品生产主体生产、投入品两本台账,日常巡查和执法检查两种检查机制,倡议书、告知书、承诺书三书管理模式,常态化开展农残快检、例行监测和执法监督三种抽检手段,推动网格化管理精细化。
三、推进网格化管理有效运行
一是强化指导服务。以“服务要走到监管执法前面”为理念,充分利用监管网格,主动为生产者提供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2023年,充分发挥基层一线村级协管员作用,向备案管理的558家生产经营主体发放禁限用农兽药名录清单、安全用药、标准化生产明白纸、责任告知书、承诺达标合格证等宣传资料2000余份,推动主体责任意识提高。二是强化巡查检查。以“将网格化管理从制度建设转变为巡查检查的实际行动”为原则,2023年,充分发挥村级协管员、乡镇监管员前哨作用,对包括小农户在内的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巡查检查873次,开展速测筛查7574批次,发现并及时解决问题隐患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