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鄂尔多斯市收费公路服务中心了解到,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绿色交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继续执行新能源车辆(绿色牌照车辆)差异化收费政策的通知》要求,对通行至我市境内10段政府还贷收费公路的新能源车辆(绿色牌照车辆)继续执行2折差异化收费政策,执行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1日。
据了解,从2023年3月15日起,我市境内10段政府还贷收费公路(包含3段高速公路、7段一级公路)实施新能源车辆2折差异化收费政策。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3月15日至2024年12月底,通行新能源客货车65.63万辆,减免通行费971.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