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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鄂尔多斯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 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4-12-13 15:53:00      作者:张媛 张浩      来源:《鄂尔多斯日报》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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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鄂尔多斯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鄂尔多斯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发布会通过线上视频直播的形式,向社会公众实时全程发布。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就两部《条例》制定的背景和意义、主要内容分别进行了解读,市司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就如何贯彻落实两部《条例》作了发言。
  两部《条例》的制定坚持市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原则,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精神。
  《鄂尔多斯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经11月1日鄂尔多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11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七章五十九条,包括总则、规划建设、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安全职责、应急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条例》的制定,从法律层面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为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鄂尔多斯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经8月30日鄂尔多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11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五章四十一条,包括总则、规划和建设、使用和管理、法律责任、附则。《条例》的制定,将进一步提升我市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交通出行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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