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基础性作用,不断提高信用监管的效能和水平,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强化信用监管,不断提升经营主体信用意识,促进全市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一、归集共享涉企信用信息,助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原则,树立“公示即监管”的理念强化经营主体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等涉企信息归集公示。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持续推进部门间涉企信用信息有效归集和共享应用,截至目前,全市各旗区各部门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累计公示经营主体登记信息175393条、行政许可信息561147条、行政处罚信息45970条、失信联合惩戒信息986条,抽查检查结果信息14950条、行政指导信息620条。
二、加强年报公示服务,助推经营主体诚信经营
制作《诚信经营 依法年报》宣传视频,采用“一群、一圈、一话、一信、一屏”“五位一体”的立体宣传网络,在微信工作群、朋友圈、电话、短信通知、出租车、公交车电子屏等反复进行年报提醒。同时对全市经营主体年报实施精细化管理,分时段比对筛选全市范围内尚未报送年报信息的企业,向未年报企业发送提醒短信7万余条次,有序推进年报工作。此外,以“元旦、春节节前检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为契机,向广大经营主体发放《经营主体年报填报指南》《常见经营主体年报33个问题解答》等宣传资料,为经营主体提供精准的年报指导服务,督促提醒广大经营主体诚信经营、依法年报。
三、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召开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定全市2025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5版),对建筑工程、校外培训、卫生健康等59个行业领域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全面推进“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减少对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打扰。同时整合市场监管部门内部各业务条线抽查任务,对33个抽查类别,92个抽查事项,按照市旗两级同一业务条线“纵向发起、市旗联查”的模式开展随机检查,进一步防止重复检查、多头检查。
四、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有力净化市场环境
发挥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作用,依法依规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使失信经营主体在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受到限制和禁入。2025年第一季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6户,累计公示行政处罚信息45993条、经营异常名录信息75568条,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2473条。
五、优化信用修复服务,助力经营主体信用重塑
依法对符合修复条件的经营主体积极引导其进行信用修复,规避失信风险。今年,市场监管信用修复全国统一平台正式上线,首次实现了“统一入口、异地修复”功能,助力经营主体高效便捷开展信用修复,全面支撑高效办成信用修复“一件事”。2025年第一季度,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移出经营异常主体1672户,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主体50户。
下一步,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健全市场监管领域信用监管机制,强化经营主体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意识,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贡献市场监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