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对深化农村改革作出系统部署,明确了重点任务,为新征程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市农牧系统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聚焦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和“三个四”目标任务,谋细抓实各项改革举措,有力有效推动农村牧区改革遍地开花结果。
一、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夯实乡村振兴经济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完善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在开展整村试点的基础上,制定印发《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吉格斯太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启动实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镇试点,深化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确保绝大多数农牧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鼓励支持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不断提升农牧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健全完善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广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牲畜代养等模式,实行统种统收、统防统治、统购统销、统销统结,切实以服务规模化弥补经营细碎化的不足。2024年,全市新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100个,新增服务面积71.2万亩。“防疫·诊疗+”兽医社会化服务实现县域全覆盖,新培育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31家,新建动物诊疗场所6家、牛专科医院1家。着力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持续强化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扶持培育力度,鼓励引导龙头企业广泛联农带农,大力推广“统种统养统产促共享共赢共富”等模式。各旗区累计修订完善集体“三资”管理各类制度130多个,印发全市《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管理水平。目前,全市已推广“统种共富”试点嘎查村83个、“统养共富”大牧场12个,实施工农互促利益联结示范项目43个,打造“三变”改革试点96个,试点嘎查村盘活集体资源19.46万亩、集体资产2.76亿元、集体资金1.85亿元,农村牧区发展更具活力。
二、坚持农牧业农村牧区优先发展,强化乡村振兴政策资金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农牧业农村牧区发展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加大乡村振兴投入力度,高质量推进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发展。2024年,积极“跑部进厅”争取政策支持,累计获批各级惠农惠牧政策资金21.07亿元,同比增长18.9%,领跑全市。为全力稳定农牧业农村牧区发展预期,稳定农畜产品价格,促进农牧民增收致富,出台全市《农牧领域“稳产稳价促增收”若干措施》,开设12345“暖农专线”,创新开发“暖农保”商业保险,全域推广“降息压贷”“金融副村长”模式,多措并举纾困解难。目前,全市累计实施金融支持乡村产业振兴项目1132个、放贷23亿元,下达贴息资金7650万元。全市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牧业农村牧区比例达8.3%,年内投入各级防灾减灾资金5152万元。
三、统筹推进新型工业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二产带动一产,工业反哺农业”深入推进。立足工业实力雄厚、煤炭企业众多的地区实际,鼓励引导工业企业转型投资农牧业产业。2022年以来,全市27家工业企业跨界投资肉牛养殖、农文旅融合、生态农牧业等项目,累计完成投资43.8亿元,占全市农牧业重大项目完成投资额的37.8%,工业企业成为拉动一产固投的主力军。2023年全市推进工农互促利益联结示范项目28个,完成投资3.65亿元,形成了“订单生产”“来料加工”“飞地抱团”“服务创收”等工农互促形式,有力拓宽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牧民增收路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新建农村牧区公路200公里,实施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12个、农网巩固提升工程16项、新能源供电工程85户,保障1.5万户农牧民清洁取暖用电。持续巩固人居环境整治成效,全市农村牧区卫生厕所普及率达74.9%,嘎查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全覆盖,生活污水治理率达62.8%。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入推进,农村牧区养老服务综合覆盖率达到100%。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成效显著,7个旗区开展试点工作(东胜区、康巴什区以建设城市医疗集团为主),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和人员“空白点”基本消除,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就诊率达90%以上,城乡统一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