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第一笔存量房转移登记税费同缴业务,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实现鄂尔多斯市范围全覆盖。
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是指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将所需缴纳的交易税款、不动产登记费等合并支付,申请人支付一次,实现“前端一次收缴、后台自动清分”。以部门业务数据共享为基础,通过将不动产登记系统、非税综合管理系统、税务管理系统、银联支付平台等数据对接,解决当前申请人分别缴纳税、费的问题。
为加快实施税费“一码缴费、后台自动清分”工作,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不断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推动与财政、税务等多部门业务数据共享集成,通过将不动产登记系统、税务系统、银联支付平台等数据对接,采取联合审批、流程再造等方式,打通税、费缴纳梗阻,在全区率先实现实现涉税登记业务“前台一次性收缴、后台自动清分入账”。办事群众只需进行一次支付操作,便可缴纳不动产登记涉及的税费以及不动产登记费,无需分别办理缴费,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安全、便捷、智能的“只扫一次码、税费同步缴、后台自动分、一窗全办结”一站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