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权责清单是实现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措施,也是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
2014年12月,鄂尔多斯市本级行政权力清单公布,共有行政权力7506 项。2015年4月,市本级、旗区、苏木乡镇(街道)三级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全部公布,成为全区首个公布三级行政权力清单的盟市。与此同时,鄂尔多斯市积极顺应改革的新形势,遵循《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权力事项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定期调整公布市本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2017年公布行政权力6901 项、2018年公布 6362 项、2020年公布6508项、2023年公布6526项,实现“所有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
在公布权责清单的基础上,鄂尔多斯市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依法公开,全面加强权责清单制度标准化运行,规范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强化权责清单与政务服务事项关联,进一步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同时,通过第三方机构开展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监测,保证权责事项精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