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审计重点。聚焦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紧紧围绕推进全市高质量发展,重点反映资源领域主管部门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解决突出问题不力等问题,以问题促整改,以整改促成效,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监督保障。
二是明确审计方法。深入运用研究型审计方法,把对政策、体制、机制、制度的研究作为审计的前置准备,注重做好审前调查工作,结合被审计对象具体特征“量身定制”审计实施。站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深入分析发现问题的根源和本质,努力揭示更深层次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将研究型思维贯穿审计实施全过程。
三是明确整改期限。坚持做实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及时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要求被审计单位限期完成问题整改台账,针对资源环境问题整改时间长、难度大等情况,要求被审计单位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包括整改目标、措施、时间表和责任人等,确保整改工作的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