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人民政府、市政协同意,现将《鄂尔多斯市2021年度重点提案及领办督办领导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职责认真组织落实。
各提案承办单位在提案办理过程中,要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细则》(鄂府办发〔2018〕41号)要求,加强同领办副市长、督办副主席及协助督办的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联系,根据情况通过召开座谈会、重点调研、现场办理等多种方式,邀请提案者共同研究制定重点提案办理方案和落实措施。由两个以上单位联合办理的提案,主办单位要主动牵头,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共同促进重点提案的办理落实。各承办单位在2021年8月2日前,将重点提案办理情况书面报送至市政协提案委员会(联系人:温智博 0477—8587285 18747797881)。
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要按照《政协鄂尔多斯市委员会重点提案遴选和督办办法》(鄂政协厅发〔2016〕20号)相关要求,经常性地督促落实,保证重点提案多方协商、重点办理。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协鄂尔多斯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22日
鄂尔多斯市政协2021年度重点提案
及领办督办领导分工方案
第一件
提案编号:23号
题目:关于推进医务社会工作增强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的提案
提案者:李占军、折占飞、苏改琳、林树茂、张蕤、朱旭丽、高利华
承办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办
领办领导:于仁杰
督办领导:高志华
协助督办单位:市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
第二件
提案编号:52号
题目:关于加快我市传统体育项目发展的提案
提案者:苏云高娃、俄尼尔、新吉乐图
承办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领办领导:刘建勋
督办领导:马嘎尔迪
协助督办单位:市政协民族宗教港澳台侨联络委员会
第三件
提案编号:55号
题目:关于由各旗区统一收取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提案
提案者:李怀清
承办单位:市水利局主办,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协办
领办领导:石艳杰
督办领导:乌兰
协助督办单位:市政协农牧委员会
第四件
提案编号:77号
题目:关于促进现代服务业进一步健康发展的提案
提案者:黄学娇
承办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市政务服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办
领办领导:金武
督办领导:吉日嘎拉图
协助督办单位:市政协经济委员会
第五件
提案编号:93号
题目:关于鄂尔多斯市美术馆场馆建设的提案
提案者:周本刚
承办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主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办
领办领导:刘建勋
督办领导:乔明
协助督办单位: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
第六件
提案编号:103号
题目:关于在我市人员密集处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AED)的提案
提案者:九三学社鄂尔多斯市委
承办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办,市红十字会协办
领办领导:于仁杰
督办领导:姬耕耘
协助督办单位: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第七件
提案编号:148号
题目:关于推动我市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
提案者:无党派人士界、科学技术界
承办单位:市民政局主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办
领办领导:于仁杰
督办领导:高志华
协助督办单位:市政协社会法制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