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政府工作部门业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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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法治建设能力提升工程 |
一是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城川干部学院主体班次必修课程。推动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和政府常务会专题学法制度,年内安排不少于2次学法内容。举办第二期全市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依法行政集中轮训班。 二是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召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议,安排部署年度工作和示范创建重点任务。 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自治区司法厅工作部署,建立健全政务守信践诺、失信记录等一批制度举措,坚决依法纠正不兑现承诺、拖欠企业账款、新官不理旧账等政府失信行为。持续推进我市营商环境4.0版本任务落实,全面清理取消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设定的罚款事项。 四是提高行政立法质量水平。完成2024年度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计划代拟稿,提请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召开全市立法工作协调会议,统筹做好立法项目的协调指导、时间安排和调度推进等工作。 五是抓实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规范化建设。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要求,督促指导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推广使用全区统一的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开展案卷评查。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监督办法》,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率要达到100%。梳理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事项、执法人员资格,并向社会进行公布。开展分类分级分层培训,9月底前完成全市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全员轮训。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每季度对备案审查情况进行通报,实现报备率、规范率、审查率100%。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证件认证管理,完善行政执法人员退出机制,组织全市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认证考试。 六是强化行政复议监督质效。加强各级政府常务会对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的学习、宣传与贯彻。杭锦旗组建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东胜区、康巴什区、乌审旗、鄂旗、鄂前旗实现行政复议“四室分离”。市、旗区司法局健全完善调解、听证、调查、案审会等工作制度和配套流程。深入推进府院联动机制,力争做到行政复议案件数量超过未经复议的行政诉讼一审案件数量,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和解率达到20%以上,复议后行政诉讼败诉率控制在10%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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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法律服务质量提升工程 |
一是建设好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指导9个旗区规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各旗区司法局强化便民窗口服务,可以独立设置公共法律服务站,也可依托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法律服务区。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打造线上线下融合闭环的“30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推行首办负责、分流督办等机制,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支持东胜区、乌审旗、伊旗发挥属地优势,加强高新技术园区、图克工业园区、蒙苏工业园区法律服务区建设。认真做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项工作。 二是抓好法律援助工作。落实《法律援助法实施工作办法》,探索“法律援助+普法宣传”“援调对接”等工作,全面推进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深化法律援助“全域通办”,群众根据自身需求可就近到全市辖区内的任一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定期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评比,定期走访案件承办机关,实行案件补贴与案件质量挂钩机制。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与民政、残联等部门对接,建立低收入人群数据共享机制。建立法律援助补贴公示制度,每年第一季度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度法律援助资金使用、案件办理、质量考核等情况。 三是全面提升普法宣传实效。强化“鄂尔多斯普法联盟”组织建设、工作机制建设、品牌建设。整合微信公众号、抖音、微博等各类新媒体平台,市、旗区两级共同构建“互联网+”线上普法宣传矩阵。固化“法治年货节”等经验做法,办好第三届“法治年货节”活动,旗区联动开展,聚力打造特色普法品牌。精心策划“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东胜区、康巴什区、准旗、伊旗、达旗对已有普法宣传阵地提档升级,杭锦旗、乌审旗、鄂旗在年内打造1处高标准特色普法宣传阵地,支持鄂托克前旗依托内蒙古城川干部学院建设红色法治教育基地。加强“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2024年底前,全市嘎查村、社区要达到5名“法律明白人”,并将统一的证书、徽章全部发放到位,市局配套“法律明白人”工具书籍。开设服务企业“法治大讲堂”,年内举办4期普法专题讲座,邀请全国知名专家学者,为企业提供“量身定制”的普法服务。 四是从严加强律师队伍管理。加强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使用,及时采集与汇总所辖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诚信信息。加大律师行业投诉举报核查力度,全市实现律师行业行政处罚“零突破”。做实“万名律师进乡村”活动,推广准旗“一村一法律顾问”经费保障机制。 五是规范公证、司法鉴定行业。落实司法部《公证赔偿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开展公证质量“大自查、大检查”活动,对上一年度问题整改进行“回头看”,对新一年度公证规范情况进行再检查。建立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度,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推动在全市基层司法所设立公证、司法鉴定工作联络点。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司法鉴定管理条例》,配合司法厅组织开展好第二次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初评工作。 六是提高仲裁案件的质量。筹备召开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会议。优化内设机构职能设置,明确部门分工和岗位职责。建立《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案件二级核阅制度》,严把案件质量关。充实壮大仲裁员队伍,优先将法律科班出身、符合仲裁员条件、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学者,选聘到我市仲裁员队伍中来。策划举办全市仲裁员队伍业务培训班。推进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年内要稳妥解决好64个车位的产权办证问题和1007万元仲裁费欠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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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智慧法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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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信息化平台使用。推广应用“公共法律服务一体化平台”、“法治政府建设一体化平台”以及其他业务平台,每月通报业务数据情况,力争推动平台数据走在自治区前列。认真落实司法厅关于部区执法办案系统对接工作要求,推行执法全流程智能化监督。推动“政法大数据平台”网上办理案件,社区矫正入矫线上流转率和委托调查评估线上流转率均达到100%。 二是打通“大系统”智慧中枢。建设联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挥调度网络。整合队伍、业务、地理等数据信息,推动实现全市司法行政一张图目标。加强网络安全和数据管理,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坚决筑牢网路安全防线。 三是提升行政复议科技信息化水平。推进线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设备采购项目高标准建设,市、旗区司法局要建成行政复议听证室,实现与市中院、康巴什区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线上+线下”互联互通。 四是加快全市“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重点推动东胜区、康巴什区、乌审旗、准旗建设“智慧矫正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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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固本强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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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建强基层司法所阵地。持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东胜区、达旗要做到基层司法所至少保障1名政法专项编制人员,并且每个所不少于3人。全面推进司法所承担法制审核、人民调解、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等工作,提升基层依法行政水平。认真落实司法厅关于规范司法所内部管理工作要求,全市基层司法所要实现7项制度全部上墙公示。筹备在乌审旗召开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现场会。 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出台《鄂尔多斯市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管理办法》,推进法院(法庭)、公安派出所、信访等部门派驻式调解工作室建设,推动康巴什区、准旗、伊旗、鄂旗成立人民调解协会。开展全市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评定工作,推动我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走在自治区前列。每月定期通报调解零案件的人民调解委员会。鼓励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依法设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鼓励大中型人员密集企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向司法行政部门备案的调解组织落实“以案定补”政策。梳理行政调解,督促具有行政调解职能的机关履职。开展“高质量调解年”专项行动。 三是规范人民参与法治建设工作。落实《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开展人民监督员增选工作。健全人民监督员工作补贴办法,加强信息化手段在管理人民监督员中运用。组织开展人民陪审员工作专项检查,促进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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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安全管理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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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从严加强社区矫正管理。协调鄂尔多斯监狱,建设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基地。严格落实外出审批、定期报告等各项监管制度,全市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人数较上年度要大幅下降。探索制定《社区矫正奖惩工作规定》,建立积分管理体系,有效运用积分结果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奖励或者惩处。认真落实司法厅关于试点设置社区矫正机构工作要求,支持康巴什区、鄂前旗设立社区矫正机构。 二是推动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建设。强化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理,实现衔接率和接送率双100%目标。建立安置帮教服务事项清单,着力解决刑满释放人员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康巴什区、伊旗、鄂前旗主动对接民盟组织,打造“黄丝带”公益劳动、安置帮教基地。 三是在生产安全方面也要积极作为。督促执法部门特别是行业主管部门将《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列入普法清单。全面跟进安全生产领域执法活动,强化执法监督。做好机关自身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事件“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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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涉外法治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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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涉外人才培养。成立专门的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小组,设立鄂尔多斯市“一带一路”涉外法律研究平台。探索将涉外法治人才纳入全市人才发展规划,引进一批涉外法律领军人才。探索健全涉外法治人才评价体系,完善涉外法治人才激励措施,不断提升我市涉外法律服务的综合能力。 二是拓展涉外律师事务所业务。在东胜区蒙南律师事务所打造涉外法律服务试点基地。召开鄂尔多斯市贸促会(侨联)、工商联和涉外企业工作座谈会,了解掌握涉外企业法律服务需求。推动我市设立外国法律查明中心(俄、蒙),帮助企业及时掌握最新国外法律法规和国际行业准则,有效防范涉外投资经营风险。加强与北京市信达立律师事务所、蒙古国亚兴律师事务所等涉俄、涉蒙法律服务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三是提升涉外公证服务能力。加强与鄂尔多斯市贸促会(侨联)工作对接,探索开展“公证+涉外商事调解”新模式。支持有涉外资质的公证机构,主动与外事部门沟通,实现“涉外公证+领事认证”一体联动、一站式办理。市局和东胜区、康巴什区、达旗司法局对所属公证处涉外公证质量进行专项检查。 四是探索开展涉外调解、仲裁。制定涉外调解、涉外仲裁规则。探索建立涉外调解员、涉外仲裁员队伍。加强对外合作交流,提升涉外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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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过硬队伍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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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突出能力建设,增强干部担当作为的劲头。开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专项行动,深化“教、学、练、战”一体化训练机制,在全系统开展“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市、旗区司法局提高空编使用效率,结合人员短缺实际,制定人才招录计划。建立完善轮岗交流制度,安排干部在不同岗位历练学习。 二是注重关心关爱,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市、旗区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经常与干部开展谈心谈话,主动帮助干部排忧解难。优化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年内对于司法行政系统获得国家级荣誉的,单位主要领导优先确定为司法厅个人二等功推荐对象。积极参与全区法治北疆基层行采访活动,选树一批先进个人,挖掘一批典型事迹。 三是狠抓作风转变,浓厚干部笃行实干的氛围。下大力气整治“三多三少三慢”和“慢、粗、虚”的突出问题,将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专题学习和交流研讨。深入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廉政文化主题活动。加强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廉政分析研判。健全完善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坚决整治“微腐败”。建立提醒、督查、反馈、问责等抓工作落实闭环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