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提复字〔2022〕258号
高国栋代表:
您的《关于老旧小区天然气安全问题、线路老化问题及便民基础设施改造的建议》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调查、摸清老旧小区基础设施现状,拓宽天然气管线覆盖区域,对原有天然气管道进行彻底排查,杜绝安全隐患”的建议
按照国家、自治区的总体安排部署,我市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并将老旧小区燃气安全作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重点任务部署推进。截至目前,累计排查建成时间20—30年管网92.44公里,其中,E管网20.8公里(已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评估可继续使用)、地埋钢制管网8.16公里(正在开工升级改造)、架空钢制管网63.48公里(计划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评估后制定改造计划)。同时,我市正在建设燃气预警平台,计划9月底前构建覆盖中心城区城镇燃气设施安全运行监测主框架,年底前实现平台系统第一阶段上线,完成平台系统调试工作。
二、关于“对老旧小区老化线路进行排查和改造,保护辖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建议
我市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十四五”时期城镇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工作实施方案》(鄂府发〔2021〕51号),对改造内容作出了明确要求,即“先民生后提升、先地下后地上、先功能后景观”和“基础类应改尽改、完善类能改多改、提升类积极推进”。供水、排水、供电、弱电、供气、供热、道路、消防等属于基础类改造内容,各专业经营单位从方案编制、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方面全程参与,完成改造的老旧小区将全部移交专业经营单位维护管理。
今后,我市将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对住宅小区内已投入使用的设施设备以及相关管线尚未移交专业经营单位维护管理的,督促旗区人民政府组织专业经营单位验收,验收合格的,移交专业经营单位接收;验收不合格的,由旗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单位整改,整改合格后,由专业经营单位接收。
三、关于“完善基础设施,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建议
通过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居住环境整治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提升,力争到2025年,将2005年12月31日之前在城区或旗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国有土地上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成基础设施完善、配套设施齐全、居住环境整洁的居住社区,同时适当延伸改造2005年至2010年建成的部分居住小区。目前,我市已编制完成老旧小区改造五年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建立改造项目储备库,并将无障碍设施建设、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建筑节能、适老托幼等与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年度改造计划有效衔接,同步推进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3日
(联 系 人:杨振华
联系电话:0477—8589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