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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07 22:07:00       作者:       来源:市政府办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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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鄂尔多斯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目标,着力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坚持高位引领,有力保障法治政府建设有序推进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市委召开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和协调小组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印发《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明确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

二)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市政府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和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议22次,研究学法用法涉法事宜,在全区法治政府建设会议上介绍鄂尔多斯典型经验。全面落实各旗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职责,把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纳入各部门年度考核,跟踪问效履职情况。

(三)强化法治政府自身建设。市委、市政府建立学法制度,2021年市委常委会集体学法4次、市政府常务会学法3次,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200余次,20000多名领导干部参学。通过持续开展学法活动,强化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有效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及水平。

二、持续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不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严落实“清单之外无审批”,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市本级22个部门137项行政审批事项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238项高频事项完成申请材料“最小颗粒化”及情形化梳理。

(二)全面优化政务服务。构建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实现“大厅之外无审批”,全市已配备自助终端机124台,可办事项1319项,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好评率99.99%。推行政务公开,2021年以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市政府文件206件,政策解读42件,更新“三大攻坚战”相关动态信息224条、深化“放管服”改革动态信息436条、民生领域信息448条。积极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梳理出13个部门70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进一步优化提升全市营商环境。

(三)高质量落实“四办”工作。深化“一网办”市本级依申请六类行政权力事项最多跑一次比率100%、网办占比100%、全程网办率91.26%、情形化梳理比率97.78%,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即办件比率54.76%、承诺时限压缩比率85.61%。强化“掌上办”。梳理上线市场准入、投资建设等领域的263项特色应用,交通、民政、医疗、社保等领域的7035个事项实现掌上办。细化“一次办”。梳理形成全市统一的“一张清单、一个流程、一套表单”及办事指南并在全区推广应用。开发建设“一件事一次办”审批管理系统,在一体化平台和“蒙速办”移动端设置了“蒙速办·一次办”专栏。优化“帮您办”。全市组建起328人的专兼职代办员队伍,梳理公布了550个服务事项,为301个重点投资项目提供了前期工作的代办帮办服务。

(四)加强信用体系监管。推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落实部门间联合激励和惩戒措施。依托国家信用协同工作平台,累计为600余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工作,全部实现无纸化在线办理。

(五)持续推进企业公平竞争。按照“谁制定、谁审查”原则,深入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放宽市场准入门槛,发布《关于征求市场准入方面意见建议的公告》,听取市场主体意见建议,及时发现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

三、完善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全面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

(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修订完善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考核办法》《工作经费管理办法》。把法治机构审核报告作为决策重要依据,做到重大行政决策未按规定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一律不予合法性审查。公开选聘7家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把律师意见函作为政府决策必备要件,组织风险评估,未经合法性审查一律不上会研究,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在法治轨道运行。

(二)高质量完成立法工作。科学编制《2021年立法计划》,严格按照调研论证、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研讨、全面征求意见等程序,制定出台《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条例》《鄂尔多斯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将于2022年开始实施。

(三)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查、有错必究,今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29件。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257件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继续有效153件,废止46件,宣布失效58件。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一)推进跨部门联合执法。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工作,组织开展文化旅游、消防安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等2批次跨部门联合执法监督。积极推动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检查,基本实现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今年以来,共开展全市跨部门双随机抽查208批次,有效减轻企业负担。

(二)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全市168名执法监督人员和9472名执法人员进行全面审查梳理,确保人岗一致。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组织全市800名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复议应诉人员业务培训和180名新增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和执法资格考试,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素质。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以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整治为契机,修订监管制度164件。搭建“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立联席会议、线索双向移送反馈、联合侦办调查等制度,依法加强建筑、交通、旅游等行业乱象治理,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秩序。依托法治政府智能一体化平台,实现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信息网上查询。截至目前,累计录入重大行政处罚案件41件,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案件97件,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件63983件。

(四)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和基地建设每周组织一次应急指挥通信演练,增强应急指挥信息化平台在突发事件中的高效处置能力。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节假日和重点时期执行“零报告”制度加强全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努力提高我市应对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五、全面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实现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一)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宪法》《民法典》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内容,全市共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143场次、《民法典》专项宣传394场次,开展送法进机关113场次、“送法下乡”活动377场次、“法治乌兰牧骑”惠民演出811场次、青少年民法典宣讲185场次。加大以案释法力度,播出《民法典》相关宣传节目100余期,有效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学法懂法守法的法治氛围。

(二)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系统化。建成市、旗区、苏木乡镇、嘎查村的四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加强审判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程全覆盖工作,全市拥有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0家、工作站81个、工作室917个。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48件,指派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000件,办理农牧民工法律援助案件236件,挽回经济损失265万元。促进全市公证鉴定行业规范化建设,共办理公证事项16103件,办理鉴定案件6882件,逐步形成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三)推动矛盾纠纷调解智慧化。成立人民调解协会等专业组织,打造矛盾纠纷调处指挥调度中心,将线上和线下有机贯通、联动发力,全面推进“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的统筹性、协调性、专业性与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今年以来,调解组织调解案件17000余件,受理各类仲裁案件2030件,解决争议标的总额156亿元,为优化鄂尔多斯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四)推动社区矫正规范化。全市1207名社区矫正对象,无脱管、漏管或未经允许请假外出现象,社区矫正管理已连续三年实现“零重新犯罪、零负面舆情”。

(五)提升行政复议应诉水平。印发《鄂尔多斯市行政复议改革方案》,市、旗区两级全部实现行政复议案件集中管辖,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作用。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工作,采取发送提示函、督办函、月通报的形式,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由年初的32%提升至90%。

2021年,鄂尔多斯市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各级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还需要进一步强化认识。二是个别旗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推进缓慢。三是各旗区及市直部门从事法治建设力量薄弱。四是基层执法队伍力量还需进一步充实。

下一步,鄂尔多斯市将继续按照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协调推进的思路,对照问题清单,切实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升法治建设工作总体效果。一是全面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大讲堂和“一把手”谈法治活动,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深入检视查找法治政府建设领域存在的问题,着力补齐短板弱项,推动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开辟新境界。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监督机制建设。加大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彻底解决执法职能交叉、多头执法等问题,从源头上防止执法不公、随意执法等问题发生。三是加大典型培树和宣传力度。完善典型培养机制,着力形成常态化、多样化、体系化的工作格局和选树体系。加大示范创建的宣传力度,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和困难,利用新媒体和新技术,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政府建设社会舆论氛围。四是健全依法决策制度。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及档案管理办法,坚持用制度规范权利,推动各级政府依法履行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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