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1019 发文字号: 鄂政教督办发〔2024〕3号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07日
发文机关 市教育体育局 信息分类 业务工作  通知 公开日期 2024年04月07日
概述                        鄂政教督办发〔2024〕3号         关于印发...


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鄂政教督办发〔2024〕3号

 

 

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旗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现将《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7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办公室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全市教育督导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持续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强化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大职能,紧紧围绕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教育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发挥督导“利剑”作用,有效推进解决教育领域重点难点问题,扎实推动旗区人民政府履行好教育职责,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做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和迎评工作

(一)做好迎接国家对杭锦旗“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评估认定准备工作。启动康巴什区、准格尔旗、鄂托克旗创建工作,按照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三个方面50项评估内容做到园园达标、项项达标510日完成县级自评。630日完成盟市初核。初核达到要求,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进行督导评估。

(二)完成自治区对伊金霍洛旗“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督导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同时做好康巴什区、鄂托克前旗、伊金霍洛旗迎接国家评估认定准备工作。启动杭锦旗创建工作,按照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四个方面32项评估内容与标准做到校校达标、项项达标630日完成县级自评。930日完成盟市核达到申报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督导评估申请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对旗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督促旗区加强幼儿园管理,重点解决幼儿园办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规范办园行为,持续提升保教质量。11月底前完成东胜区、乌审旗和鄂托克前旗的市级抽查工作

二、开展旗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

(四)聚焦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教育优先发展、各级各类教育改革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保障和促进教育公平等评价内容,结合自治区2024年对盟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制定2024年市对旗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方案,11月开展实地督导检查。评价结果纳入年终市对旗区教育督导评估成绩,推动旗区人民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

(五)完成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市人民政府2023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做好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自治区人民政府2023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

三、继续把“双减”督导作为年度教育督导“一号工程”

(六)围绕“双减”目标任务,聚焦“双减”工作落实中的关键问题、突出矛盾,建立健全“双减”督导工作机制,在履行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能中,切实发挥教育督导的监督作用,督促压实各旗区政府责任,督促旗区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充分发挥各级督学作用,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进一步发挥“双减”举报平台作用,加大违规问题的核查处置问责力度。

四、持续加大对教育热点难点痛点问题的督导力度

(七)紧盯“两个只增不减”、教师工资待遇、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创建、统编教材推行使用、师德师风、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校园消防验收、中小学幼儿园规范办学(园)行为、五项管理、民办教育、校园安全、校园文化、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等重点工作任务,不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实现督导全覆盖,推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五、扎实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八)5月下旬组织9个旗区参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其中准格尔旗属于样本县,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数学、体育与健康、心理健康监测工作。强化监测结果运用,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解读工作,针对反馈问题,科学分析问题产生原因,认真研究解决对策,旗区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推动整改落到实处,将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和问题整改纳入旗区督导评估考核范畴,推动优秀率(8星以上)旗区占比不低于50%,良好率(5星以上)旗区占比不低于80%

六、加快推进各学段质量评估与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工作

(九)深入实施普通高中学校、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和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与相应学段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整合进行,委托第三方,利用督导评估平台,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评价,实现一套体系进行多方评价,形成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4月底前完成系统试运行和方案制定,5月全面开展。启动职业教育质量评估监测工作

七、持续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

(十)印发《鄂尔多斯市2024年教育体育工作督导评估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在东胜区、康巴什区、伊金霍洛旗、达拉特旗实行发展性评价试点,在准格尔旗、乌审旗实行增值性评价试点,引导家长和社会各界按照科学的教育观念评价教育和学校

八、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及过程性考核力度

(十一)将包联领导及科室对旗区日常督导检查纳入过程性考核范畴,强化过程监督与评价,真正实现过程性督导与结果性督导相结合、日常督导与随机督导相结合,不断提高教育督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紧盯市委、市政府、教体系统重点工作实行调度、季通报制度

九、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

(十二)充分发挥各级督学作用。指导督促旗区全面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充分利用和发挥好责任督学的作用,加强常态化督导。

(十三)开展督学专业化培训,提升督学队伍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全年组织两期督学岗位能力提升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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