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柴图公路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关于请予核准柴登至图克一级公路建设项目的请示》(鄂柴图〔2023〕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柴登至图克一级公路工程是《鄂尔多斯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规划》的项目之一。为提高鄂尔多斯市中部地区道路通行能力,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委原则同意建设柴登至图克一级公路工程(项目代码:2307-150627-04-01-128643)。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单位
鄂尔多斯市柴图公路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建设地址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金霍洛旗、乌审旗。
(三)建设内容和规模
项目路线长度为100.2km,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设计标准,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梁全长3245m/15座,其中大、中桥3245m/15座,管线交叉12道,涵洞20道;桥梁比例3.23%。互通式立体交叉6处、通道150道、平面交叉22处、主线收费站、养护工区、服务区合址并建2处、连接线26.83km/3条。
(四)项目资金及来源
总投资528541.836万元,按BOT模式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五)项目建设期
本项目建设期为2023年12月—2026年12月。
二、项目所附相关文件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采用BOT模式建设柴登至图克一级公路的批复》(内政字〔2021〕127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柴登至图克一级公路BOT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的批复》(鄂府发〔2022〕72号)、《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解放滩-图克一级公路工程柴登至图克段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批复》(鄂自然资发〔2023〕303号)、《中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关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交通运输局关于柴登至图克一级公路BOT项目(东胜区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程序性审查备案的复函》(东党政法函〔2023〕104号)、《中共伊金霍洛旗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准予<柴登至图克一级公路BOT项目(伊金霍洛旗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的函》(伊党政法评函〔2023〕61号)、《乌审旗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表》《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柴登至图克一级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鄂交发〔2023〕205号)。
三、具体要求
(一)请项目单位按照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的要求,优化设计,把保护生态和环境、节约集约用地、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深化施工组织和交通保障方案,尽量减少施工对交通的干扰和影响,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行和行车安全。
(二)请项目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在招标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确保建设质量。
(三)请项目单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四)项目单位需依据法律法规办理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
(五)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