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自然资源局,内蒙古百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杭锦旗自然资源局关于内蒙古百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马铃薯深加工产业园56MW全额自发自用市场化新能源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初审意见的报告》(杭自然资报〔2025〕233号)、《内蒙古百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内蒙古百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马铃薯深加工产业园56MW全额自发自用市场化新能源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报告》(内百发〔2025〕1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内蒙古百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马铃薯深加工产业园56MW全额自发自用市场化新能源项目(项目代码:2504-150625-60-01-357798)已取得《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关于实施内蒙古百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马铃薯深加工产业园 56MW全额自发自用市场化新能源项目的通知》(鄂能局审批〔2024〕8号),同意开展前期工作。
项目用地位于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吉日嘎朗图镇。用地布局和规模已纳入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批复的《杭锦旗吉日嘎朗图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已列入重点项目安排表并上图入库),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管控规则。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各级自然保护区,不涉及水源地保护区。
二、该项目为新建工程,拟以出让方式供地。用地总面积22.6602公顷,拟使用国有建设用地0.5174公顷(此部分未申报),实际申请用地22.1428公顷,其中,未利用地22.1428公顷(沙地22.1428公顷)。项目用地各功能分区用地面积为:风电机组(8台)用地面积 0.4002公顷、风电机组箱变(8个)用地面积0.0208 公顷、35kV汇集站(1座)用地面积0.6630公顷、储能区用地面积0.7773公顷、光伏箱变(2个)用地面积0.0128公顷、风电入场道路用地面积0.6784公顷、风电检修道路用地面积3.3239公顷、集电线路塔基(24座)用地面积 0.0600 公顷、送出线路塔基(7座)用地面积0.0175公顷、35kV降压站用地面积0.5174公顷(使用已取得审批手续的国有建设用地)、光伏方阵用地面积16.1889公顷(租赁用地)。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要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和土地使用标准,节约集约用地。
三、当地政府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征地前期工作,足额安排补偿安置资金并纳入工程项目预算,合理确定被征地农牧民安置途径,保证被征地农牧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牧民的合法权益。
四、项目建设单位应对该项目用地范围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进行查询核实,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或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办理用地预审手续后,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审批。
五、项目按规定批准后,必须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已通过用地预审及选址的项目,如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需要重新预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本文件有效期至2028年5月20日。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