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生态保...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03314
  • 发文字号
  • 鄂自然资发〔2025〕174号
  • 成文日期
  • 2025-06-18
  • 发文机关
  • 市自然资源局
  • 信息分类
  •     
  • 公开日期
概述   各旗自然资源局,东胜分局: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 有效性 有效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成果后期管护有关工作的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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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自然资源局,东胜分局: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成果后期管护有关工作的函》(内自然函〔2025〕365号),现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监管责任,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界桩、标识牌等勘界定标成果长期稳定、清晰可查。并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做好日常巡查、维护修复、点位更新等属地管护工作。市局将不定期在各旗区展开巡查,确保勘界定标成果得到有效保护。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