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自然资源局、分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为全力做好全市开展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内蒙古自治区通报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矿山开采典型案例以案促改整改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厅党组、市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专项排查整改组织领导,局党组决定同步由市局领导同志包联督导旗区开展矿产开发领域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露天煤矿临时用地还地复垦、绿色矿山建设“回头看”、干部职工作风效能等五个方面以案促改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及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保持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坚决扛牢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大政治责任,突出问题导向,压实责任,补齐短板,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政治任务。聚焦中央环保督察曝光的乌拉特前旗铁矿超层越界违法开采问题典型案例,积极举一反三、以案促改。全面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切实保护耕地,积极推动实现自然资源良好有序科学开发和生态环境和谐舒适优美,全面营造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开发协调统一的矿业开发良好环境和秩序,全面全市提升自然资源系统机关工作作风和服务保障效能。
二、督导工作任务
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矿山开采典型案例以案促改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安排,围绕《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违法违规问题及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及其5个子行动方案,在原有《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成立自然资源领域问题整改包联工作机制的通知》的基础上,修订完善内容后,进行全方位工作的督导督办。通过推进以案促改督导督办,全面理清各项工作思路,压实责任,严格按照各专项行动方案时间节点要求,紧盯整改进度,深入有效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和提升目标,达到全面提升自然资源系统服务保障能力和干部队伍建设的综合成效。
三、具体分工安排
党组书记、局长,总督察马二喜同志总负责统筹督导旗区专项排查整治全面工作;局党组成员、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陈春晓同志负责监督包联和旗区整治履职情况;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凤莲同志,负责包联督导杭锦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席富忠同志,负责包联督导达拉特旗;局党组成员王挨亮同志负责包联督导鄂托克旗;局党组成员、副总督察邬建新同志,负责包联督导伊金霍洛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瑞雪同志,负责包联督导准格尔旗;三级调研员萨仁同志,负责包联督导东胜区;三级调研员白凤香同志,负责包联督导康巴什区;四级调研员姚新同志,负责包联督导鄂托克前旗;四级调研员马刚毅同志,负责包联督导乌审旗。具体工作人员从包联领导分管或协助分管科室、二级单位自行抽调。
四、其他工作要求
(一)提升政治站位,靠前指挥督办。包联领导同志要充分认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典型案例曝光问题以案促改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性,增强责任意识、带头意识,深入包联旗区指导下沉到一线关键部位督导检查(每周至少下沉1-2天),与包联旗区共同研究共同推动,突出问题导向、压紧压实责任、细化完善措施、强化整改落实,确保摸清问题底数、彻底整改。
(二)严格尽职履责,狠抓贯彻落实。包联领导同志要坚决扛起包联督导旗区各类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重大责任,全面适时掌握排查整改工作开展情况,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重点督查、跟踪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包联督导工作。
(三)严明纪律要求,强化监督监管。包联领导同志进驻旗区开展专项督导工作,要紧紧围绕五方面以案促改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任务,盯住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旗区坚决执行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典型案例”曝光问题整治整改工作部署,全力推动各项排查整治工作。对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和推诿扯皮、消极应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追责问责。包联领导同志及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同时遵守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
(四)抓好以案促改,全面提升规范。要通过以案促改工作,全面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服务保障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要通过以案促改督导的先行先试为良好契机,推动成为常态化良好监督机制,由包联领导同志组织对所在旗区的各项工作进行督导,按照局党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强化督导落实,推动形成旗区真正形成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统筹兼顾,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
(五)强化沟通联络,积极有序配合。各旗区自然资源局、分局要积极与包联领导多沟通、勤汇报,紧盯目标任务,认真开展工作,加强与包联领导协作配合,步调一致、有力有序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预期效果。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