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康巴什区分局:
你单位《关于出具W10-03地块规划条件的请示》(鄂康自然资字〔2022〕62号)文收悉,依据《鄂尔多斯市康巴什考考什纳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成果》(鄂府发〔2021〕107号)(以下简称<控规>)和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第五次党组会议纪要,对该地块的规划条件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W10-03地块位于康巴什考考什纳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内,纬一街北侧,纬二街南侧,净用地面积45998平方米, 用地性质为文化设施用地(A2),容积率≤0.40,建筑限高≤12米,建筑密度≤50%,绿地率≥30%。
二、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求
(一)建筑退线:因部分建筑已建成,不再重新规定退线距离,后期新建需符合《鄂尔多斯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要求。
(二)日照要求:符合现行《鄂尔多斯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三)停车泊位:0.5个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地下停车场或集中停车位需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四)出入口方向:地块东侧、南侧。
(五)竖向设计:符合《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 83-2016)要求。地块内竖向标高与四周道路竖向标高相衔接,具体竖向标高在方案阶段确定。对外交通组织要科学合理。要满足各项工程建设场地及工程管线敷设的要求;满足城市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的技术要求;满足地面排水及城市防洪、排涝的要求。
(六)地下空间要求:应与人防设施、地下交通、地下管线相协调,并满足通风、排水等要求。
(七)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配套要求:统筹考虑市政、环卫、充电桩等基础配套服务设施。
(八)建筑设计要求(建筑造型、风格、色彩、外饰材料等):建筑物、构筑物的体量、造型、风格和色调应当与周围景观相协调。
三、其他要求:
(一)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和本条件要求设计,并对设计文件说明、标注数据、分析结果的真实性科学性负责。
(二)根据鄂震发〔2018〕11号文件,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等级为7度。
(三)机动车出入口不宜设置在城市主干道。
(四)涉及土地出让金事宜要求康巴什分局依法依规办理。
附件:地块图则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