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分局,各局属事业单位,各旗区自然资源局:
现将《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网络舆情引导和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2月17日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网络舆情引导和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为加强网络舆情和风险防控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处置、反馈和引导工作,提高网络舆情监测和风险防控能力,形成突发事件舆情处理合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和消除负面影响,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记为民宗旨,发扬务实作风,充分发挥舆情监督作用,搭建好政府与群众、政府与网民之间信息传递的桥梁,有效引导社会舆论导向,建立健全科学、规范、有效的网络舆论应对工作长效管理机制,提高人民群众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满意度。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网络舆情引导处置并重的原则。充分认识网络舆情引导处置是事件处置的一个重要环节,始终坚持网络舆情引导处置“两手抓、两手硬”的原则,快速有效地做好网络舆情引导处置工作。
(二)坚持单位一把手是网络舆情引导和风险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原则。强化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作为网络舆情引导和风险防控第一责任主体的意识,主要负责人应自觉担当起网络舆情引导和风险防控第一责任人的角色。
(三)坚持协调联动加强网络舆情处置共同发力的原则。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引导和风险防控工作的统一领导,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形成网络舆情引导和风险防控共同发力的良好局面。
三、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机构及职责。成立市自然资源局网络舆情引导和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网络舆情引导和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对网络舆情引导和风险防控做好跟踪、督查和协调;根据网络舆情的发生、发展、演变情况,适时启动应急预案;审定网络舆情应对和处置方案,依法依规确定网络舆情统一答复口径;落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事件处置单位(科室)工作职责。政策法规科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网络舆情应对工作,收到反馈的舆情信息后,科室负责人要根据舆情信息内容,要迅速反应,研判分析,组织人员对舆情事件进行处置、回应,确保不因回应不及时、办理不到位等因素导致事态扩大化。
四、应对机制
(一)快速核查应对。事件处置单位(科室)接收到网络舆情信息后,立即根据领导工作分工将网络舆情信息转送至有关领导签批。舆情涉及的有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要在第一时间对舆情进行调查核实,向事件处置单位(科室)提供基本材料。重大事件按照要求报上级有关部门审定,统一对外引导口径。对恶意攻击、散布谣言、严重影响本地形象的有害信息,及时向市委宣传部、市政法委等相关部门反映并采取措施,与刊登不实消息的相关网络媒体进行沟通,积极主动消除不利消息。根据舆情的发展情况,适时启动正面引导机制,在网络上使舆论的导向得到扭转。
(二)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对于观点偏颇、反映事实失实或恶语中伤,但影响不是很大的网络舆论,要通过正当途径公开辟谣,以跟帖等方式正面引导,以正视听。对以文字、视频、图片等方式出现反映自然资源领域的信访和网络舆情,有可能引发热点的重要舆论和敏感话题,坚持“速报事实、慎报原因、谨慎定性、统一口径”的原则,通过留言回复、网络新闻发布和政务公开等形式,及时回应,正确引导,抢占正面信息发布的先机,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应对工作作为了解社情民意的新途径、开展宣传教育的新渠道、强化群众监督的新手段,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要提高认识,落实强化舆情信息收集渠道,加强舆情信息综
合分析,主动开展舆论引导,为自然资源管理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加强引导,注重时效。舆论引导要统一口径,讲究策略,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疏导和稳定公众情绪,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公众猜测和新闻媒体的不准确报道,掌握舆论主动权。
(三)上下联动,快速处理。请各旗区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网络舆情引导和风险防控工作方案。针对网络上反映的问题,在网下要快速核实,如确实是工作做得不到位的事情,要迅速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理,并把处理结果及时公布。如一时还不能处理的要说明原因,给出时间表,要给网民一个合理的答复。
加强对网络舆情应对工作的培训,提高舆情处置工作人员的政治敏锐性、舆情收集技巧、舆论引导能力和舆情研判能力。对每件重大舆情应对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分析问题,查找不足,以提高信访和网络舆情应对管理水平。
附件: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网络舆情引导和风险防控工
作领导小组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022年2月17日印发
附件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网络舆情引导和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二喜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春晓 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组组长
丁玉厚 机关党委书记、二级调研员
郝 赟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凤莲 党组成员、副局长
席富忠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挨亮 党组成员
邬建新 党组成员、副总督察
萨 仁 四级调研员
白凤香 四级调研员
姚 新 四级调研员
马刚毅 四级调研员
吴保华 总规划师
白玉林 总工程师
成 员:易文轩 办公室主任
刘桂清 人事科科长
张子桢 政策法规科科长
贾万雄 行政审批科科长
王晨光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科长兼耕地保护监督科负责人
张福林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科长
石 巍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科长
邬永兰 自然资源用途管制科科长
李笑冰 空间规划管理科科长
张在荣 详细规划科科长
马晓丽 建设工程科科长
王振明 市政工程科科长
陶德格日勒 村镇规划科科长
张雄山 矿业权管理科负责人
刘飞虎 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负责人
赵小树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科长
侯艳兴 地理信息科科长
张 富 机关党委副书记
王海军 综合保障中心主任
王文才 国土空间规划院院长
田 丰 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李永胜 地质调查监测院院长
方玉明 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杨立科 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主任
陈丽娜 城建档案馆馆长
李小军 自然资源勘测技术咨询服务中心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