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农牧业局、财政局: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支持玉米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发展促进种植结构调整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意见》(内农牧种植发〔2016〕225号)的文件精神,特制定《鄂尔多斯市支持玉米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发展促进种植结构调整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意见》,现印现发给你们,请根据意见要求,结合当地实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请各旗区于8月25日前将旗区的实施方案报市农牧业局、财政局备案。
鄂尔多斯市支持玉米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发展促进种植结构调整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意见.doc
鄂尔多斯市农牧业局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201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