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报送为民办实事工作进展情况的函
市委督查室:
根据市委督查室《关于报送为民办实事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精神,现上报如下:
市人民政府2011年第20次常务会议上决定,设立少数民族贫困救助金。我委根据决定精神,草拟《鄂尔多斯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申请拨付少数民族贫困救助金的请示》和《鄂尔多斯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少数民族贫困救助金的方案》并报市人民政府,目前正在落实争取资金和统计全市救助对象。
此函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